咦???去四川領發明獎?華仔不是在香港忙著準備年底演唱會嗎。
嘛,其實是演藝圈和IP圈的又一個有關「重名」的小花絮。
具體事件看下面 ☟☟
2018年10月9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知識產權局、四川廣播電視臺承辦的以「創新·贏未來」為主題的「創新者之夜·2018」——四川省專利獎頒獎特別節目在四川衛視黃金時段播出。
節目最特別的地方就是,這是一場送給創新者的晚會。各項發明創造的幕後功臣不再低調和神秘,而是成為臺上最閃耀的主角,接受表彰。
節目現場,對榮獲2017年度四川省專利獎的42個獲獎項目單位和創新者進行了表彰,其中,特等獎2個,一等獎3個,二等獎12個,三等獎25個。同時,節目現場還發布了《四川創新指數2018》和《四川省企業專利創新百強榜》。
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2017年度四川省專利獎授獎的決定。
根據《四川省專利實施與產業化激勵辦法》,經四川省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四川省政府決定授予「分子複合三聚氰胺氰尿酸鹽阻燃劑及其製備方法和用途」等2項專利四川省專利獎特等獎,授予「一種高鋁高鈉蓋板玻璃」等3項專利四川省專利獎一等獎,授予「一種先張型軌道複合板」等12項專利四川省專利獎二等獎,授予「適用於玻纖自動卸筒的自動移載機器人及其工作方法」等25項專利四川省專利獎三等獎,對相關企事業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噹噹當,敲黑板——
神馬?在獎項名單中,我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的名字(還以為眼神出錯了):
有關新聞報導的評論中,也有網友發現了這個小「巧合」,並幽默點評:「劉德華入四川籍了,可喜可賀」。
Note:
《2017年度四川省專利獎獲獎項目》全部名單附在文末,請下拉查看!
四川省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於舉辦「創新者之夜·2018」——四川省專利獎頒獎特別節目的通知》。
節目在四川電視臺演播大廳舉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彭宇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廖濤出席活動並頒獎。
關於劉德華的「IP」事件,知產圈的朋友比較熟悉的,還有8年前的「劉德華板鴨」商標事件。
事件還原:劉德華賣板鴨,傍「名牌」還是單純巧合?
四川崇州的板鴨遠近馳名,「劉德華牌板鴨」是其中四大品牌之一。四川老伯劉德華,是四川崇州市觀勝鎮「正宗劉德華板鴨店」的店主,土生土長的崇州人,2010年已68歲,自出生起就是這個名字。
2010年4月底,他收到了一封來自香港藝人劉德華在內地的經紀公司「亨泰環宇有限公司」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請求撤銷「劉德華牌板鴨」這個商標。
據了解,「劉德華」商標從上世紀70年代末期創立板鴨店就開始使用。2004年,老伯在用劉德華名字註冊商標時,工商部門曾建議其在商標上附本人照片,以體現該店老字號特色,並於2007年申請成功,拿到了以其姓名「劉德華」及個人肖像註冊成功的商標證。
迎來轉折:藝人劉德華官網回應:「並無起訴」
2010年5月4日凌晨,藝人劉德華在個人官方網站「華仔天地」中以《外面有點亂了》首次正面回應此次事件。其首先解釋了有關商標的問題,稱公司一貫有委託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檢查,當發現有類似商標時,代理公司會主動去信向『商標註冊委員會』諮詢,每月都會做相關諮詢,並表示此次的板鴨商標諮詢其實已早於2009年開始跟進,至今仍在等待對方提供資料,同時強調現階段只是諮詢程序,暫無任何訴訟。
劉德華還在文內感慨「六十八歲的老伯伯,久久的老字號」,並在文末安慰道「老伯伯,放心,會好的!」(好貼心!)
圓滿結局:劉德華發聲明信澄清商標糾紛,撤回爭議裁定申請
2010年5月7日,亨泰環宇有限公司發布聲明,決定撤回爭議裁定申請,並強調,這次行動只是為了提防假冒及混淆情況出現,而非要幹涉他人使用名字或商標。
聲明信內容:
「本公司已澄清從沒有向劉德華板鴨店及其經營者發律師信或提出侵權訴訟。現經內地商標代理人了解經營者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之材料,本公司決定撤回爭議裁定申請。本公司重申此次申請只是恐防有假冒或混淆情況出現,並非要幹涉他人使用其名字或商標。希望此事不會繼續引致任何人士的誤會或不變。」
也就是說,劉德華板鴨商標爭議,只是知名藝人的公司為防止惡意假冒或混淆,所進行的常規「商標防禦」,停留在「商標無效宣告」-「撤回爭議裁定申請」,從沒有到過發律師信或提出侵權訴訟的階段。但因為涉及到大名鼎鼎的劉德華,經媒體報導,才引起廣泛爭議和討論。
年近七旬的四川劉德華聞言感到抒懷,說「終於可過回正常生活了!」據悉,商標保住後,劉德華板鴨店每年銷售1-2萬餘只板鴨,2014年銷售額50餘萬元。
了解了「劉德華牌板鴨」事件的來龍去脈,小編特意查詢了中國商標網,以劉德華老伯伯姓名及個人肖像註冊的商標狀態顯示註冊成功。
此劉德華與彼劉德華,香港藝人和四川板鴨店主,仍然是和諧共存狀態。
來源:中國智慧財產權雜誌 綜合整理
圖文資料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四川省知識產權局網站、騰訊網-封面新聞、南方都市報、網易娛樂、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百度百科、華仔天地www.awc618.com
後記:身為「藝人劉德華」多年忠實粉絲的小編,看到發明人「劉德華」,忍不住回顧起「劉德華」相關IP事件。
在知產圈,公眾人物名字所產生的商標爭議有很多,你還有哪些印象深刻的案例,對此又是怎樣看待的?歡迎在評論裡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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