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3婚妻子嫁給60歲大爺,婚後6個月,丈夫不滿她圖錢。他跑去與小24歲且有兒子的年輕女人同居4年,田園生活太舒服,稱女友不圖他錢,是真愛。妻子在外當保姆維持生計,為女兒還債。大爺:幾百萬徵收款,我不會給她一分錢。
陳女士在48歲時,和丈夫張先生重組了家庭。家中數百平米的房屋,也即將面臨徵收。他們在一起一年後,張先生突然離家出走,和一個30多歲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此後,他對妻子不管不顧,一走就是4年,陳女士只能靠在外做保姆的工作來維持生活。
雖然丈夫已經在外找了一個年紀30歲多歲的女人,過著拋妻棄子的生活,但陳女士還是堅持要維護自己的婚姻。
她認為,丈夫身邊的年輕女人,一定是為了他的錢,才留在他身邊,畢竟兩人相差了快30歲,不可能會有好的未來。
她來到丈夫的住處已經沒人了。鄰居透露,張先生已經和別的女人在這裡生活了4年,兩人一直同出同進,像一對恩愛的老夫少妻。
看到張先生,陳女士就看到了和他同住的年輕女人。
她還沒來得及質問,丈夫就被指責她是感情騙子。
張先生雖然和陳女士辦理了結婚手續,但婚後他就發現妻子是為了自己的錢而來的,並不是真心實意跟他過日子。妻子視錢財如命,連最起碼的人情往來都不願。
作為半路夫妻,他原本想跟妻子共享晚年。
但兩人相處的半年時間裡,每當他醉酒後,妻子連一杯茶水都不願意端,更談不上照顧自己的晚年生活,就和家人商議要結束這段婚姻。
妻子一直不願意離婚,目的就是在謀算家中的房屋中收款。
他認定,妻子跟他結婚,就是為了家中將來的幾百萬徵收款。陳女士一直都不照顧他的晚年生活,如今是女友王女士一直陪伴在他身邊。
即使將來家中得到巨額的徵收款,他也堅決不會跟妻子分任何財產錢財。
談到彼此間的感情,王女士信誓旦旦的說,自己跟張先生才是真愛,雖然兩人相差快30歲,但她不貪圖男友的錢財,而是男友家人都不認可她。
她指責,陳女士之所以經歷了三段婚姻,都得不到幸福,因為她一心只為錢財,沒有真心待人。
張先生表示,自己跟妻子的婚姻早已破裂,房屋是跟過世的前妻共同創造的,陳女士沒有任何理由來分割財產。
當初,陳女士跟張先生領證時,已經是她的第3段婚姻,如果不是張先生承諾會給她一個幸福的晚年,她不會輕易結婚。
如今丈夫這樣對待她,陳女士不會輕易放過丈夫。
在張先生看來,妻子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所以不願意履行當年的承諾,4年時間裡,只有王女士才是真心對他。
現在,他離開衣食無憂的家,選擇跟王女士一起,過著種田賣菜的日子,是因為王女士能照顧他的晚年生活。
王女士曾經找過一個年輕的丈夫,因為兩人性格不合,早年分開了。直到遇到張先生,她才覺得那是自己值得依靠的人。
雖然男友比王女士大24歲,但他沒有嫌棄她和她的孩子。這一段婚姻關係,她願意聽從男友的安排。
談到給妻子的賠償,張先生表示,現在家中房屋沒有徵收全身上下沒幾個錢,無法對妻子做出巨額的賠償。
在周圍眾多鄰居的見證下,王女士毫不避諱地親吻了男友,並以此來證明兩人擁有真正的感情,而陳女士只是在利用婚姻來騙取錢財。
鄰居紛紛議論,卻不願直面指責他們,勸說陳女士早日放手。
在張先生妻子因病過世之時,村裡傳來即將徵收的消息。張先生一是想找個老伴,安享晚年,二是為了讓家庭利益最大化。
他和陳女士認識兩個月後,就閃婚了。婚後不久,張先生發現妻子,只是貪他的財,沒有真心,就離開了這個家。
陳女士否認了這種說法,覺得王女士比丈夫小30歲,所謂的真愛,也只不過是為了徵收而來。
當初陳女士和丈夫領證時,前夫家中也面臨徵收,如果不是因為丈夫要求她遷過來戶口,她早就享受了前夫家的個人徵收補償款。
現在,她惦記著丈夫的徵收款,就是怕自己晚年沒錢,沒地方可去。
要不是當初張先生承諾,陳女士不會落得今天這樣的局面。
張家嫂子覺得陳女士是個勤儉持家的人,當初看著弟媳是真心實意過日子的,不是為了錢。
嫂子認為,他們的感情破裂,就是因為張先生本身一直很喜歡在外沾花惹草,從不願聽從家人的勸告。張家人根本不會認可王女士。
平日裡,張先生性格倔強,兒女們都沒他辦法,家裡人一直反對王女士,所以他們只能在外生活。
王女士覺得,即使張家人沒有完全接納她,但她和男友已經相處了4年了,有了深厚的感情,哪怕無名無份,也不願意主動退出。她對自己的感情,充滿信心。
自從離婚以後,王女士雖然找過一個年齡相當的男人重組家庭,但因為她還要撫養前夫的孩子,別人很難接納她。於是在家人的建議下,她才和60多歲的張先生走到一起。
她跟男友自食其力,沒有依靠家人。雖然兩人的年齡差異很大,但張先生沒有嫌棄王女士的兒子,所以感情一直很融洽。王女士只想有一個幸福的家,不是看重錢財。
陳女士的女兒早在兩年前,欠下一筆近百萬的巨額貸款,張先生作為繼父,曾因此遭到債主的威脅。
陳女士當了一輩子保姆,錢用在了女兒的身上。
無論是從自身利益,還是夫妻感情上,張先生都不可能再回到妻子身邊,認為她就是個累贅。
早在兩年前,陳女士一直在家中等待丈夫的回家,以為丈夫玩累了,就會回到她的身邊,安享晚年。
但因為女兒沉迷賭球,欠下100多萬高利貸。張先生也徹底遠離了家庭。
陳女士只跟第1任丈夫有一對兒女,但兒子生下來沒多久,她就離開了兒子,結束了婚姻,母子倆沒有深厚的感情。女兒雖然是她帶在身邊,但女兒不務正業,始終不知悔改。如今,陳女士無法依靠兒女來養老。
當地工作人員告知陳女士,如果她現在跟丈夫離婚,不能保證能夠分到增收款。
這時,她決定不離婚,並要求得到村上剛發下來的土地徵收補償款。但這一筆31,000元的補償款,需要由戶主來分配,也就是張先生。
陳女士見丈夫既不願意協議離婚,也不願歸還屬於她的個人徵收補償款,她就用手機拍下丈夫跟王女士非法同居的畫面,準備向法院起訴丈夫犯下的重婚罪。
雙方一直協商不了。張先生見妻子執意要爭奪土地徵收款,就把她推出了家門。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與之結婚的行為。
案例中,如果男方有涉嫌重婚罪的行為,女方可以收集相應的證據提起自訴,應當保存相應的證據證明,在夫妻雙方關係續存期間,到底有哪些共同的財產。
同時,根據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向有過錯方主張婚姻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