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十七歲的時候是什麼樣子的呢?是什麼樣的心情,什麼樣的年紀?
近來網易雲推送了林志穎的這首《十七歲的雨季》,又掀起了一波回憶殺。說實話還真是不太敢聽這首歌,不想承認自己已經在慢慢變老,所有那些回不去的曾經都成了宿命。
記得十七歲那年,遠離熟悉的同學,遠離父母親朋,獨自一人在陌生的城市求學,只是為了堅持年少時的夢想。回憶起十七歲那一年的點點滴滴,別人還在學校裡日復一日得重複著枯燥無味而又繁重的課業時,自己已經穿越了大半個中國,跑到遙遠的東北堅持夢想去了。那時也是心大得很,一個人就敢到那麼遠的地方去,一個人坐三十幾個小時的火車,手機也早就沒有電,如今想來卻覺得一陣後怕,那時年少不懂事,沒有任何防備,若是途中遇到壞人,實在不敢想像會怎樣。後來的結果雖然不盡如人意,但是這些特別的經歷卻是人生中再也不會有的了。
都說十六歲是花季,十七歲是雨季,是因為16歲時的少年還活得自在燦爛,像花兒一樣的美好,所以是花季。到了17、18歲,煩惱就會像雨滴一樣,有了雨的惆悵,讓人愁腸連綿卻又覺得夢幻和朦朧。
《爸爸去哪兒》熱播的時候,有一期是林志穎帶著兒子Kimi一起唱這首《十七歲的雨季》,當年的青澀男孩轉眼就已經是不老男神了,奶爸一面的林志穎看上去真的很暖。當初的林志穎正是在17歲的時候,因為這首《十七歲的雨季》在娛樂圈成名,並迅速紅遍了大江南北,在國內可謂是家喻戶曉。這首帶著淡淡少年愁緒滋味的歌曲,唱出了大多數人對於十七歲那段時光的心聲。十七歲是每個人都必經的,但沒有人永遠十七歲,卻永遠有人十七歲。
2017年網上出了一部同名的青春校園電影,通過遲到與暗戀、淚水與歡笑還原了一個頗為真實的高中時代,很能引發80後、90後關於青春的共鳴。我們現在這麼喜歡懷舊,也許就是因為那些歲月已經回不去了,回不去的歲月裡多多少都有各種遺憾。
自己十七歲的時候真不覺得有什麼,過了青春的那個年紀,現在回想十七歲時下的每一場雨,每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十七歲本身,就是那麼容易讓人懷念和覺得美好。
林志穎唱這首歌時還沒有什麼唱歌的技巧,從專業的角度上來說是真的挺爛的,但這青澀的嗓音,和當年那青澀的模樣,卻都恰到好處,讓人覺得,這首歌,就應該是這樣子的。聽說那時候的他是唯一一個可以跟四大天王抗衡的,年僅18歲就在香港著名的紅磡體育館開演唱會。想想自己18歲的時候還啥也不會啥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