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好人做不得——丁有健,重情重義,最終也明白「義不容情」。有健是「善」的化身,他真誠待人,無私奉獻,寬容豁達。唯一的弱點便是將「情」看得太重。任何事都要講究一個限度。「包容」也是有限度的,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便可能變成「縱容」。他對有康的包容是看重親情的表現,但卻跨越了應有的限度——法律的限度。
才會導致了,有康之後的變本加厲。最終,當他失去了他最親愛的兒子後,他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決定大義滅親,將有康送到大馬受審。而那時,已經經歷了10年風雨,許多人都因為有康而受到了極大的傷害,許多的錯誤都已無法挽回了。
縱使萬惡之人亦有溫情一面——丁有康,十惡不赦,最終也想保留一份親情(父子情)。有康是「惡」的代表,他利慾薰心,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但他亦有他有情的一面。他在有健替他坐牢後,自己努力賺錢之外,也想到了要回饋養母,回饋從小與他一起長大的弟弟。他幫阿文安排工作,希望化解和雲姨之間的矛盾。只是當利益與感情有了矛盾衝突的時候,他才會因為利益而放棄感情。他也想要通過金錢的滿足來孝順養母雲姨,只是雲姨的態度一直比較強硬,不願接受,他便沒有繼續付出。儘管說他的付出是有限的,但是,至少他有過那樣的想法。
故事即將結束的時候,儘管他曾經綁架過自己的兒子,卻未曾傷害過他的兒子,當他出獄後,境況不佳,卻仍會時常去看望兒子,並給兒子買雪糕。最後,在監獄裡,他最想見的,也是他的兒子。他對兒子的愛是無私的,但他卻無法繼續他為人父的責任。
總結: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惡人存在也許是上帝仍舊想給他改過的機會。
有些好人的死去,或許是為了讓留在世間的人明白另一層的愛。(這個「愛」便是大愛,對於世人、對於世界的回饋,做大善之事,明白真正的情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