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身邊養狗的人越來越多,以至於無論走到哪裡,都會迎頭撞上一些虎視眈眈的狗。但小編實在想不出在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現代都市生活中,人們為什麼養狗?養狗的社會意義又在哪裡?雖然小編也曾經養過多條愛犬,但那是在「一去二三裡,煙村四五家」的鄉下老家,養狗是為了看家護院。而且那時一個村子幾乎家家戶戶都養狗,但也從沒聽說過狗傷人,甚至咬死人的事情發生。然而如今,社會已經進入到數位化信息化的時代了,倒是不斷有惡狗傷人,甚至撕咬致人喪命的事件發生。每每聽聞這種慘劇發生,心裡就感到一種悲涼!在艱難的日常生活中掙扎的現代人,為什麼還要時時堤防著惡狗的攻擊和傷害?究竟是誰在容忍甚至縱容狗向人發起攻擊?
在剛剛過去的11月19日,浙江杭州蕭山區一位一初二女生,因為被一隻流浪狗所傷,感染狂犬病。最終症狀無法控制,不幸撒手人寰。花一樣的年紀就這樣被一隻惡狗掠奪了!然而,事件才剛剛過去不到一個月。12月15日,河南鶴壁市山城區就再次發生惡狗咬死3歲女童的惡性事件。這還僅僅是被媒體披露的新聞事件,而那些不被人知的狗傷人事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著。
12月15日下午五點左右,鶴壁市山城區石林鎮後柳江村3歲男童小宇的母親發現孩子不見後,就在村子裡到處叫喊著尋找,一名村民告訴她,有個孩子被狗咬傷了,小宇母親聽說後趕緊跑過去,就看見兒子小宇的一隻運動鞋,落在地上,旁邊還有一灘血跡。孩子躺在地上已經沒有反應,當地120趕來後,確認小宇已經失去生命體徵。
「我兒子的頭皮、臉上、喉嚨都布滿了傷口。」看著昔日活蹦亂跳的小宇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母親悲慟欲絕當場崩潰。孩子的臉色黑青,頭皮、胳膊、臉和喉嚨處全都布滿了牙齒的貫穿傷,地上灑落著大片血跡,任她怎麼呼喊兒子都沒有了反應。血淋淋的悲劇不但使一個家庭陷入災難,也再一次深深地震動了這個社會!狗患何時能除?我們難道眼睜睜地看著惡狗傷人的悲劇,一次次地在我們的面前重複上演嗎?
說實話,看到這樣一個在現代文明社會本不應該發生的慘劇,心裡特別的擁堵。這比人與人之間直接的謀殺和殺戮更加殘酷和血腥,也更加讓一個正常的人難以接受!狗不是高等動物,在人類的眼裡,狗就是一種工具,是一個被賦予了靈性的殺人武器,是一把匕首,也是一把槍械。在歷次的人類戰爭中,從來都不缺乏狗的身影,狗一直被人利用,充當著殺人的兵器。從這一個意義上來說,我們不能粗暴地把任何一次狗對人類所發起的致命攻擊都視為一次例外而草草了事,尤其在當今這個文明社會。
我們同樣不會忘記2019年11月那血腥的一幕。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崔古莊村一名9歲女童童玲玲在上學路上,被兩隻突然撲來的惡犬撕咬並進行拖拽,最終導致慘死的悲劇。狗是具有攻擊性的惡性動物,而且本身攜帶有狂犬病毒,這一點世人皆知。而養狗不栓繩,遛狗不限制,則無疑等同於「謀殺」,至少是惡意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僅這一點,依據《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立法精神和相關條款,就是要負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的。
我們有必要再一次強調:人類對狗的偏愛顯然已經超越了正常的倫理範疇,超越了人類自身的生存環境!我們的職能部門和執法機關對養狗人的放縱和寬容態度也超越了一個法制社會最起碼的平衡點。對於任何一項有可能給人類自身帶來安全隱患,和可以預知的對人民生命健康及公共安全造成威脅之愛好的放縱和綏靖,都是有違民生理念和法制理念的,甚至是對國家和社會的犯罪。譬如賭博、賣淫嫖娼、侮辱虐待、詐騙等等。
養狗之於今天社會,很明顯已經弊大於利!已經嚴重構成l了對於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脅因素之一。從另一方面說,狗只是一個工具,而且是像任何其它兇器一樣,是受人操縱的工具。如果我們縱容狗攻擊人的行為肆意蔓延,而其控制者又不接受任何法律的制裁,這將是一個極其危險的暗示和誘導行為。那就意味著,以後犯罪分子都可以利用狗,或者其它什麼動物實施犯罪、戕殺人命,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而更重要的是,推而廣之,任何一件謀殺案,都可以將法律責任歸咎於致命的兇器上,而驅使和作用於兇器的嫌疑人將不再承擔法律後果。因為受害者是被兇器致死的嗎!並不是人。就像本文中的這個3歲男童,是被狗咬死的,人也是可以免責的。想想,如果如此邏輯的去放縱和寬恕惡狗傷人,就讓人不寒而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