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一直是咱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但是如果在這前面加上一個「未成年人」,屏幕前的您是否會鼓勵呢?
10月24號下午,家住株洲尚格社區的一年級學生廖梓鑫在小區玩耍時,突然看到一名四五歲的小男孩,腳底一滑,掉進了小區的景觀池裡,小傢伙第一反應就是救人。7歲的他,勇敢地把一名落水幼童救了上來。
把小男孩拉上來之後,剛好一位社區居民路過,就趕緊帶著這兩個孩子來到了該社區的雷鋒驛站,通過尋找,落水幼童的爺爺立即趕到了驛站。
「 那個男的抱著他,他的衣服全部脫在這裡面,用他們的衣服把他包起來的。」回想起當時的情況,落水孩子的爺爺蘇純義仍心有餘悸。他說,當時他正在到處找自己不到5歲的孫子,得知孫子落水又被廖梓鑫小朋友救了後,老人幾度哽咽。
一個才7歲大的孩子能夠在危險面前挺身而出,感動了很多人。但同樣是救落水兒童,13歲的男孩陶浩裕和12歲小曹、17歲小崔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10月11號,江西省南昌市,陶浩裕被同學叫到水渠邊玩,同伴小楊在洗手時不慎落水,陶浩裕立馬找了根棍子將他救上來,隨後小楊發現自己拖鞋掉了一隻,陶浩裕就去幫他撿拖鞋,哪知腳下一滑,掉入水中,不慎溺亡。
去年4月,河南蘭考縣一11歲女孩劉某在河邊玩耍時不慎落水,附近玩耍的12歲小曹和17歲小崔在施救過程中也不慎溺亡。
是否應該教育未成年人見義勇為?
多件類似新聞的曝光
也引發了網友對
「是否教育孩子見義勇為」
這一話題的討論:
「孩子保護好自己才最重要」
「不要要求孩子見義勇為」
「救人要量力而行」
幫女郎也隨機採訪了幾位長沙市民......
而未成年人在自己或者他人遇到困難時,是否懂得在保護好自身的前提下,再去幫助他人呢?
採訪中,關於樂於助人,孩子們都表示願意伸出援手,因為在我們學校和家長的教育中,孩子們大都接受的是單純的幫助他人的意識,但關於如何幫忙、如何在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幫忙?教的卻少了許多!
幫女郎注意到, 在2015年8月,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中,刪除了「見義勇為,敢於鬥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等內容,改為「會自護 懂求救」,這並不是否認見義勇為的社會功能,而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
長沙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兼職心理教研員何園竹表示,未成年人如果沒有在小時候很好地培養這樣一種積極的道德品質,那麼成人之後進入社會,他會更難有同理心去幫助別人,那這個社會可能會更加冷漠。
老師、家長應該怎麼做?
1、讓孩子學會風險的評估以及求助的方法。可以從孩子的能力出發,告訴他力所能及的、可實行救援的具體操作。如遇他人溺水時,首先要敞開嗓子喊救命,一邊喊一邊看看附近有沒有木棍、樹枝等,可以把溺水者拉上來。無論如何,自己都不要輕易下水去救。
2、學校、家裡都可進行急救演練。讓孩子在平常的演習當中學會一定的幫助他人的技能。從而在面對危急情況時有能力在自我保護的前提下再去幫助他人。
對孩子們而言,無論是從體力、救助技能上來看,見義勇為本身不太現實,弄不好反而會生出意外。再加上現在的家庭幾乎都是獨生子女,萬一孩子在見義勇為時不幸遇難,讓家長如何是好?
我們鼓勵見義勇為,更鼓勵中小學生在自身條件及能力有限的前提下,藉助成年人或是社會的力量正確且合理地解決突發事件,這也是需要正確引導的,需要學校教導孩子掌握基本的自救知識,讓「見義勇為」變成「見義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