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4日電題:首個國家憲法日 中國高揚憲法精神
作者:陳伊昕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無論身在何處,工作在何方,是何民族,有何信仰,年齡大小,職位高低,我宣誓忠於憲法,守護憲法……」 連日來,一場「指尖上的憲法宣誓」在網絡間流行,通過輕擊滑鼠,逾26萬人完成了對憲法的宣誓。
今天,中國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各種主題活動將在全國展開。作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以憲法日的設立為契機,推進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
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媒體援引專家的解讀說,這是「依憲治國」首次正式寫入執政黨的最高政治文件,是黨對依法治國方略的最高詮釋。
也就是在這份決定中,還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的形式確立國家憲法日。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焦洪昌指出,國家憲法日的定位很高,體現了國家對憲法的自信,凸顯了憲法的崇高地位。今年設立國家憲法日本身就是一個重大的憲法事件。對於整個國家而言,在每年的12月4日也會對憲法制度有一個反思:政府思考如何依憲治國,民眾思考如何對憲法忠誠。
實際上,在四中全會之前,中國領導人已多次強調「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2012年12月4日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2014年9月5日,習近平在紀念全國人大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進一步明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12月3日,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習近平再次強調這一論述,並指出: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讓憲法走近民眾
在中國的八二憲法中,「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章節被置於「國家機構」前端,旨在表明國家權力來源於人民的委託和授予。該章所轄條款增至24條,某種層面上,凸顯了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核心價值,以及對人文精神的追求。
不少聲音指出,在中國社會,憲法以「根本大法」的概念被熟知,但如何讓憲法走近民眾,讓它真正地「活」起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教授對中新網記者表示,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憲法本身與公民的生活有著密切關係,人們可以在受教育權、勞動權等憲法規定的相關權利的行使中,感受到憲法的存在和運行。
同時,韓大元表示,行使憲法監督權的機關,要積極有效地監督憲法的實施,「違反憲法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和追責,這樣才能讓民眾感受到憲法的有效性。」
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中,「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被一併寫入。有分析指出,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這是依憲治國的兩大核心所在,惟有這兩點變為現實,憲法才能真正「活」起來,運用到生活之中,貫穿於國家管理之中,成為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
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中國正在掀起一股「憲法」熱。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將舉辦「讓法治成為信仰」主題宣傳暨公眾開放日活動。這次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法官向憲法宣誓、公眾代表講述自己的法治故事、創新形式發布人民法院進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新舉措、向公眾代表贈送《法在身邊》系列普法漫畫書等。
此外,全國司法系統也在展開憲法宣傳,多地法院向社會公眾開放,還通過微博招募粉絲前往參觀。而教育部則提出,全國中小學在憲法日當天應舉行特別升國旗儀式,晨讀憲法章節。此外,官方還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明確中小學憲法教育專門學時,甚至將憲法知識納入中考的測試範圍。
焦洪昌則指出,除去簡單的知曉宣傳,「憲法日」還應通過實際案例和實際效果,使社會各界深化對憲法內容和效力的直觀感受。正如「3.15」這天對侵權、欺詐等違法行為的集中曝光,既宣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也促進了社會公信和企業誠信,「相信憲法日也會有這樣的影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