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授權轉載自【淺黑科技】
ID:qianheikeji
作者:謝么
前陣子,我寫了一篇關於暗網的文章:《暗網不是匿名的嗎?為什麼他們還被抓》,在知乎的評論區,大家對暗網的定義似乎出現了分歧,以至於交流根本不在一個頻道上。
比方說這位網友:
他給的定義是:不能被查到的網,才叫暗網。
再比如這位網友:
他認為暗網是一個獨立於網際網路而存在的區域網,就像孤島獨立於陸地。
還有些網友認為暗網也有「表層」(和深層之分)。
還有的則認為暗網非常大,我們上的都是假的暗網。
我把這些放出來,不為了評判對錯,只是想說,一千人人眼中,或許有一千個暗網。
究其原因,「暗網」本就不是官方定義,而是群眾造出來,約定俗成的一個詞。
許多人為了點擊量或者別的,會根據自身需要來解釋,添些油,加點醋,於是暗網這個詞就開枝散葉,五花八門,越傳越離譜。
關於暗網,一個最普遍的錯誤(我認為錯誤)認知是:「我們日常用的網際網路只佔很小一部分,剩下的絕大多數90%以上的都是暗網。」
相信大家初識暗網時,都見過這麼一張冰山圖,也不知道最初是哪個機靈鬼想出來的比喻。
冰山圖確實很形象,可問題在於,同樣是冰山圖,不同的冰山,表達的意思還不一樣。
比如下面這張:圖的作者認為水面以下叫「深網」(Deep Web),再往下才是「暗網」(Dark Web)。
這就和前面的那張冰山圖完全不一樣了。
在央視新聞的那張截圖中,冰山的水下部分全是暗網,英文卻顯示為「DeepWeb」。
弄得我們都不知道該信哪個……
所以今天我想試著,用一些簡單的比喻來分享一下我個人對暗網、深網的概念認知。
Let's Rock!
用地圖軟體來解釋深網和表層網
我們上網衝浪時,可以用搜尋引擎檢索各種想看的網頁。
之所以搜尋引擎能做到這些,是因為他們有很多「爬蟲」,每天穿梭在大大小小的網站之中,給它們「拍照」,匯總、整理、排序、形成目錄,供人們檢索。
對應到現實世界,我們在街上到處浪,可以按照地圖軟體去到各種地方,這些大街小巷的數據哪兒來的呢?
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衛星在高空拍攝,二是地面有很多測繪車和工作人員,每天在路上跑來跑去,進行測繪。
後者就類似於網絡世界的爬蟲。
所有測繪數據匯總到一處,整理、排序,再還原成一張地圖和參數,就能供人們在手機地圖軟體裡檢索,導航。
講到這裡,第一個概念區分就出來了:表層網(Surface web)和深網(Deep web)
大街小巷、商場、廣場之類,大家能隨意進出的公共場所,對應到網際網路世界,就是搜尋引擎能找到的網站——表層網,(Surface web)。在表層網,大家可以隨意進出。
當我們縮放地圖,精確到具體的一棟大樓時,裡面的構造可能就看不見了,這些地方不是每個人都能隨意進出,測繪工作者也進不去。
諸如軍區部隊、機關單位,乃至一些普通私人住宅、辦公室,在地圖上都可能是一片空白。
在網絡世界,也有很多「爬蟲」進不去的地方,搜尋引擎也因此沒法收錄,我們稱之為「深網」(Deep web)。
但深網一點也不神秘。
你加了密碼的QQ空間、你的私人郵箱、你的微信朋友圈、你公司的區域網、你用的需要登錄才能訪問的APP……但凡不是所有人(包括爬蟲)都能隨意進出的地方,都可以認為是深網。
至此,你就理解了為什麼有人說10%以下是表層網,90%以上都是深網了。
這些冰山圖都故意把水面畫得陽光明媚,水底畫得陰森。那是不是所有犯罪都發生在深網?
並不是。深網和犯罪之間並沒有直接關係。
比方說,很多黃色、賭博網站就在表層網,可以在搜尋引擎被檢索到,就像現實世界的犯罪交易很可能就發生在街邊。在一棟看守嚴密的建築物裡,也可能住著普通人,未必一定是製毒工廠、地下賭場或是賣淫。
暗網又是啥?
「暗網」(DarkWeb)是「深網」的一部分。
那它有什麼特徵呢?
「暗網」這個詞最初是從Tor(洋蔥網絡)來的。
Tor 是一種誕生於2000年前後的隱匿真實身份的技術,它的原理我在另一篇文章講過,再簡單說幾句:
你想去買一個東西,或者傳遞一個消息,又不想讓人知道,就先去街上找一個乞丐幫你傳信,乞丐A又傳給乞丐B,乞丐B又傳給乞丐C,乞丐C再交給最終目標,對方也是如此,經過三次或更多次倒手,隱藏真實身份。
簡而言之,Tor 就是用了某種技術方案來隱藏真實身份,你可以簡單理解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絲襪套頭」。
絲襪本來是用來給女孩子穿,用來解決腿不夠光溜的方案,但是在劫匪手裡,就變成了隱藏真實身份的搶劫方案。
同樣,Tor原本美國軍方發明出來,給情報部門用來保護情報通信的一套技術方案,後來卻被罪犯拿來規避抓捕。
我們可以把Tor看作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瀏覽器,Tor瀏覽器可以用來上任何網站,比如微博、知乎、B站什麼的都行,就像頭上套著絲襪也不一定要去搶銀行,完全可以去逛街買菜。
Tor的三位創始人曾經說,90%以上的人用Tor上的最多的網站是Facebook。
另一部分是建站,用Tor建的網站不容易被追查到建站者的真實身份,並且Tor建立的站點允許其他人使用Tor瀏覽器訪問。
相當於你拿絲襪套著頭,匿名租了一個場地,掛個牌子:「絲襪套頭俱樂部——沒有將絲襪套頭者不準入內。」
工具無罪,Tor本身並不違法,但以它給犯罪逃避追捕創造了條件,於是越來越多的犯罪開始轉移在Tor網絡上。越來越多的毒販、色情從業者加入「絲襪套頭俱樂部」。
媒體把這些事曝光之後,記者們想來想去用什麼詞來稱呼這個特殊的網絡,「暗網」這個詞就這麼誕生了。
所以我們怎麼定義暗網呢?暗網上不一定都是犯罪,你完全可以在暗網上開個網站賣辣條。
所以我給它的定義是:用某種技術實現一定程度上的匿名交流的人,所構成的通信網絡。
之所以是「某種技術」而不是「Tor」技術,是因為後來又誕生了其他匿名技術構成的「暗網」,比如I2P技術。
I2P全稱是(Invisible Internet Project)即「隱形網計劃」,也有人稱之為「大蒜網絡」。
前面說到,洋蔥網絡是找三個乞丐依次傳信,大蒜網絡用的方法更厲害,把一封信撕成很多碎片,分給不同的乞丐,經過很多層傳遞,再匯總到一處。
上是I2P,下是Tor,大概就這麼個意思,圖源網絡
說白了,I2P其實是洋蔥網絡的變體。如果說洋蔥網絡是絲襪套頭,大蒜網絡就是秋褲頭套。
絲襪也好,秋褲也好,反正都是「用某種技術手段實現一定程度上的匿名」。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款聊天軟體——Telegram。
2013年,俄羅斯的一對兄弟創辦了Telegram,他們的初衷是躲避政府的審查,不是為了犯罪,而是因為他們是無政府主義者,單純因為被政府監管感到不爽。
Telegram用了一種名MTProto的網絡傳輸寫一來實現加密,實現秘密聊天,無法被第三方審查。
你沒必要看懂下圖MTProto協議的原理,只要知道它又是另一種形式的「絲襪套頭」就行。
Telegram 起初非常剛,政府執法部門跟他要數據,一點面子都不給。也因此打出名氣。
某種程度上,Telegram也符合我對「暗網」的定義,它用了某種技術手段來實現秘密交流,反審查和追蹤。
所謂暗網,就是光照不到的地方。就像是,某個沒有被攝像頭覆蓋到的街道死角。
在我年少無知時,曾在心裡抱怨中國的路上到處是攝像頭,直到我去東南亞某國旅遊,晚上看著那些昏暗的小路,不敢進去,只得繞路走人群熙攘的大道。
這些昏暗沒有攝像頭的地方就像「暗網」,它不是為了罪惡而生,卻因為適合罪惡生長,因而吸引罪惡。
多年以後,越來越多的犯罪分子,甚至恐怖分子聚集在Telegram。比方說前陣子韓國的「N號房」性虐待事件就發生在Telegram。
從某個時候開始,兩兄弟也有些動搖了,因為他們並不想支持犯罪,他們更改了Telegram的規則,開始移除、屏蔽一部分涉嫌恐怖活動的帳號。
2018年,Telegram修改隱私政策,如果執法調查單位能證明特定用戶的身份是恐怖分子,就會配合法院要求,提供該用戶的IP、電話號碼等數據。
黑暗和光明都是暫時的,是變化的。
擋住光線的,昨天是Tor,今天是I2P、明天是Telegram,後天也許是別的。暗網也不會一直暗著,總有光照進來的時候。
那篇文章發了之後,在知乎上閱讀量還挺高,又引來一幫人私信問我暗網怎麼進。
我知道,他們中的大多數並不是為了探究加密技術,也不是想探究「何為自由」的哲思,他們就想看犯罪,想找個絲襪套在自己腦袋上,假裝沒人知道,露出野獸一樣猙獰的眼睛,欣賞那些罪惡的,殘暴的,重口味的畫面,享受獵奇帶來的心理衝擊,飽餐一頓惡趣味,再回去跟朋友吹牛逼。
就像小說《蠅王》裡的小孩傑克用一個大花臉蓋住自己的臉,便假裝別人認不出他,從而釋放出內心的獸性,變成了一個真正的野人,享受原始的狩獵快感,最後狩獵自己原來的同伴。
這也是我拒絕他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