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46歲,三線城市,不孕沒孩子,現為二婚老公有個男孩19歲了,歸前妻管。
我二婚前,自己有四套住房,我父母和妹妹在另外一個較遠小鎮,現在想讓妹妹一家三口和父母來我的城市,彼此有個照應。
感覺老了後,老公為未必能依靠,但讓妹妹家,和父母過來的話我就得拿出一套房子給他們住。
妹妹家經濟條件一般,就算賣給他們一套,可能我也得損失二三十萬。
二人靠打工生活,但人很老實本分,我也想幫幫他們,有點糾結?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先行謝過,
補充一點,其中一套房子是很早就買給父母的,可父母不習慣城市生活,如果讓我妹妹一家過來,就得強行讓父母也過來,否則沒人照顧他們。
分析一下:
既然你的初衷是和你的娘家人彼此有個照應,那麼肯定有舍才有得。根據現行婚姻法,你的那四套房子屬於你二婚前的婚前財產,你完全可以獨立自主處置,想給誰住給誰住。
你不孕,沒有自己的孩子,內心也沒指望老公和老公的孩子未來會照顧你的病榻前。你讓你妹妹一家過來,實際上是想解決你未來老了病了身邊沒人照顧這個問題,這是你明擺著的私心。
但是,人性是這樣的,前期把給予的提前給予了,後期你真有病需要人照顧,別人未必領你的情。
即使親姐妹親兄弟,也要明算帳,提前說清楚,你把你的想法光明正大說出來,徵求你妹妹一家的意見,也是對他們的尊重。任何決定,涉及到人的事情,都不可以一廂情願。
既然你沒有自己的孩子,財產房產,生帶不來死帶不去的,但你可以作為自己的砝碼,保障活著的時候能過無憂的生活。
所以你可以提前對你的財產繼承列個規劃,你可以徵詢你妹妹意見,提前達成協議,如果她們願意在未來你生病的時候精心照顧你,那麼等你去世後,你的房產可以給你妹妹一套。
在你生前,你妹妹一家可以免費住你的房子,但暫時不過戶,她們真的會照顧你,等你百年後再過戶。
如果你的父母也需要你妹妹一家照顧,你不妨就接你父母過來,一家人團聚在一個城市,單獨讓你父母也住一套房子。
這樣你可以和你妹妹商量,你少出力,但出房給父母住,多出力照顧父母的事也交給妹妹一家,未來父母百年以後,父母住的小房子姐妹倆商量著分。
既然你有四套房,留給自己足夠保障幸福的財產就夠了,給自己親妹妹大方一點兒,你等於讓妹妹幫你贍養父母同時還贍養了你。
你妹妹家庭困難,她們也許願意你這樣的安排,如果你妹妹家過得也很富裕,也許你拱手相讓兩套房,你妹妹都不一定願意接手這未來的麻煩事兒呢。
還有一種選擇,就是不用接你妹妹和父母過來,你照樣出對父母的贍養費和該盡的出力義務。等你以後老了病了,你把房子賣了去住老年公寓,或者請住家保姆照顧你。
這個世上沒孩子的女人很多,都會有各種養老規劃。既然你覺得自己娘家人靠譜,那就要公平公道,別沾親情的便宜,拿你的現在,投資你的未來,划得來的。
最好提前籤好詳細的協議,什麼事都放在前面說好,未來姐妹才不會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