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餘罪》電視劇熱播,我一集不落地追著看,感覺相當不錯。首先是主角張一山演得好,其次劇情也夠給力,可謂相得益彰。看完兩季之後意猶未盡,於是試著讀原著小說,沒想到同樣讓我欲罷不能。趁著年初剛開張工作並不忙,幾乎沒日沒夜、廢寢忘食地看完。讀罷一聲長嘆:難怪這本書能變成一個大IP,確實有過人之處。即使放到整個網絡文學歷史中,它也稱得上都市刑偵小說的扛鼎之作。
本書作者常書欣是一位專門寫都市類小說的老作者,他之前的作品不管是《黑鍋》還是《紅男綠女》都以對社會現實的精細刻畫和精緻的人物描摹見長。而《餘罪》也是他的巔峰之作。
本書之所以讓人入迷,首先是主角餘罪的人設做得好。在整個網絡文學史上,甚至放眼到我國類型文學史上,餘罪這樣個性張揚,既「壞」又「賤」的主角都是初次出現;而且這樣的人物居然還是一個警察,這就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了。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愛看書的人,譬如我自身,性格中不免有些循規蹈矩的成分,這樣就容易被餘罪這種「出格」的人物形象所吸引。倘若現實中存在像餘罪這樣的人——不愛讀書,好交朋友、臉厚心狠、不擇手段,那這種人想必既沒心思看小說,也不會把時間花費在小說上。或者把範圍再收窄一些,比如說也存在一個小警察,如果他喜歡小說,那麼他看到《餘罪》這個肆無忌憚、屢次犯規的人物就難免有點崇拜,因為生活中不允許他個性張揚;如果這個小警察也如餘罪一般是聰明伶俐的「賤人」一個,那他大概就不是本書的目標讀者,因為他沒心思、也沒時間看小說,而且是一部500萬字的小說。從這個角度說,這部小說的一個「爽點」就是讓我這種人可以體驗一下與自己不同的人生。
小說當然有自我實現的因素,但如果考慮到商業化(賺錢),現實題材的類型小說有兩條路可選:要麼寫一個能引起讀者共鳴的人,讓那些閒暇時光愛看點小說的人覺得作者在「為我代言」,產生親切感;要麼寫一個常人難以企及的「非凡」的人,讓人讀罷掩卷長嘆「我不如也」,產生羨慕感。需要澄清的是,所謂「非凡」,不是這個人物成就非凡,而是這個人物本身就個性非凡。當然個性非凡的人物,一旦有所成就,必然是非凡的。常書欣就擅長寫這種「江湖派」的角色,以此網羅因常看小說而不免帶點「學院派」氣息的讀者。
作者這樣寫巧妙地規避了一個問題——不會有自居業內人士的讀者跳出來說,「餘罪這種人在公安系統早該死八百回了」。讀的人不懂,懂的人不讀,剛好有個信息落差足夠讓作者自由發揮。就像書中餘罪說的,警察在偵破案件的時候,慣性思維是考慮作案的合理性;但嫌疑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作案的可能性。作者塑造的「餘罪」形象,更多的是尋求一種可能性,不然以餘罪之草根,膽敢如此放肆,卻還活得這般逍遙,這與常理相悖——但要說全無可能,相信還得遲疑一下。這就給讀者留下一個美夢,生活中平凡的人,比較喜歡在小說中尋找「非凡」。術語來講是追求「陌生化」,說到底卻不過是人性的喜新厭舊。
餘罪這個人物,讀者印象深刻的一定是「賤」——口頭賤,做事賤,為人更賤,無論哪方面都賤得出奇。這套「人至賤則無敵」的理論,當下無人不知,但要塑造一個賤人卻不是那麼簡單的。單單耍兩句嘴炮,落一個刻薄的名聲,這種賤太泛濫;作者下的功夫比這深很多。
本書第一卷「菜鳥總動員」的開頭,作者除了寫這幫壞胚日常的耍嘴皮子,還透露了餘罪兩點本事:一是他體能好——滑鼠說「要體能測試,牲口也跑不過他」。體能好,所以後面被多人追砍,餘罪才跑得掉,但伏筆是在這裡輕輕點出。不僅如此,後續情節發展的時候,還在餘罪的回憶裡穿插他體能好的原因——當初為了報考警校,除了花錢買個名額(畢竟餘罪學習很爛),最大的障礙就是跑步成績,所以他爹餘滿塘哄著他跑拿皮帶抽著他跑硬逼著他跑。既有前情,又有他人公認,讀來便使人信服。體能好的人精力充沛,做事更有韌勁,顯出餘罪執著的一面,也剛好為後文餘罪咬住犯人千裡追蹤的情節服務。雖然並沒有這麼直白地揭示,但對比一身肥肉個性軟弱的滑鼠,就非常明顯了。
二是他洞察力強,也是開篇便信筆寫滑鼠從前玩牌出千,最開始看破手法的是餘罪。這既是他天生悟性,眼力智商都高,同時也說明他喜歡琢磨這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所以後面看到他在監獄裡跟神偷學偷技,一下子就上手時,讀者壓根不覺得奇怪。而且邏輯延伸更嚴密的是,考慮到看破手法跟學會手法,簡直就是理論到實踐的距離,所以作者還補敘餘罪從小混居市井,學得他爹餘滿塘賣水果缺斤少兩的本事,可見本來是有幼功的。而他爹為什麼要缺斤少兩呢,是因為餘罪自幼沒有母親,父子相依為命靠賣水果勉強維生,不「奸商」哪裡混得下去?而這又造就了餘罪實用主義的性格。簡而言之,起初一切是為了生存,後來成為本能。所以當讀者看到餘罪每每能從獨特的角度看出線索,又能夠偷師「賊王」黃三的獨門偷技進而以此建功無數,反而一點都不驚訝了。
而且關於餘罪的偷技,書中屢次描寫餘罪無聊的時候就開始玩硬幣,後來發展到靜心思考時無意識地玩硬幣——硬幣成為餘罪的標誌,就像拉小提琴成為福爾摩斯的標誌一樣。這在讀者心目中,又建立起人物形象的一個維度。
餘罪的長處還不止這些,但這些長處都是這樣一點一滴積累著描述出來,看起來不違和不突兀,這是很高明的技巧。而對有本事又仗義的人,即使賤一點,人們總是比較寬容。不但餘罪的小夥伴信服他,連讀者都覺得假使真有這麼一個朋友似乎也還不錯——氣能把人氣個半死,可辦起事來一點都不含糊。
本書第二個獨特之處在於對「警察」這個概念的非官方闡述。在官方語言裡,警察當然應該是公義的代言人、社會良心的最後一道防線、守衛人民的堅強後盾,是一切好詞。
但在省廳刑偵處處長許平秋眼裡,在這位老警察的認知裡,警察多多少少有些「變態」,甚至乾脆就不該當好人,所謂「善不從警」是也。許處長是這麼說的:
「……警察是什麼?就是個工資不高,責任不小的操蛋職業而已,至於上升到那麼高的高度嗎?」
「……坦白地講,警與匪在很多層面上沒有嚴格的界限,有時候是武力的對決,拼得是悍勇和血性;有時候是智力的角逐,拼得是陰謀詭計。單從道德的角度講,我們應該受到的譴責的地方和罪犯一樣多。」
「……警察這職業從來就是這樣,你得防著同事坑你,你得防著媒體黑你,你得防著犯罪分子害你……」
「……警察是個惡毒的職業啊,精神上以高尚之名在提高著你的層次,實踐中卻以正義之名拉低著你的底線,越是平庸的警察,好歹還有條底線,頂多被人評價不要臉;可越是優秀的警察,可能越沒有底線,他們認為對的事,就義無返顧,或者叫……不擇手段。」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現實如此。書中也有說:
「每每這個時候,許平秋心裡總是生出一股子濃濃的無力感,層出不窮的犯罪方式、前僕後繼的犯罪人員、日新月異的作案工具,讓處在執法位置的警察永遠是一個很尷尬的位置,因為哪個警察,也不可能洞悉所有犯罪的實施,這個層面上講,有罪必罰,大多數時候是一句空話。」
但即使如此,又為什麼還會有人像餘罪和他的小夥伴那樣,對警察這個職業不依不舍呢?真的只是為了權和利?
書中另一位老警察馬秋林說:「這就是了,黑白對錯,好壞善惡,人性使然,與體制無關,你選擇履行自己的職責,這沒錯;他(指餘罪)選擇尋求真相和正義,同樣也沒有錯,只不過他付出的代價要大得多。執法和守法,這是全世界警察都無法兩全的事,法律約束的是大多數人,不是全部的人,那無法約束的那一小撮人,恐怕依法就不好辦嘍。」
現實社會中,能夠看到黑暗並不出奇,看到黑暗之後還有勇氣生活在黑暗裡,並且用黑暗作為武器,去尋找光明,這才是大勇大智。餘罪和他的小夥伴們選擇的是結果正義,不是人們向來討論和推崇的程序正義。或者用書中的概括就是:「每個人都有一顆正義的心,一個英雄的夢。警察,更是如此……」
本書對警察的定義,「善不從警」是表象,本質應該還是這種個人英雄主義,是在黑暗中尋找光明的精神。而且他也確實把這些人物寫出了個性,寫出了英雄背後的真實面貌。總之只要是對英雄的頌歌,讀者總是很容易買帳。
最後一點,我想談談本書一個比較特別的地方,即很多小說不敢寫的「婚後生活」。
很多小說的結尾都會止步於男女主人公的婚禮,在經歷情海生波多方磨難之後,終於迎來大團圓結局。仿佛只要把婚一結,一眼望去白頭偕老,只剩下幸福晚年。這沒什麼不對,因為只為迎合讀者的話,最好不要打破讀者的美夢。現實已經夠壯烈了,沒必要在虛構世界裡還繼續添堵。
但本書不是這樣。我認為本書最值得稱道的一章是「免交公糧」,裡面寫道:
「又特麼幾天沒回家了,兩個警察組成的家庭就有這種缺點,不是你不在,就是她不在,要不就是兩人都不在,結婚兩年多,躺車裡滾宿舍的時間,倒比在家的時間更多,媳婦林宇婧半年多前才回到禁毒局宣教科內勤上,即便是內勤也不輕鬆,禁毒的宣傳有時候比接案子還忙。……
「可曾經無數次憧憬過的家,真正得到的時候並沒有憧憬中那麼好,剛結婚老吵架,一半是雙方家裡的瑣事,一半是婚前的爛事,吵得最厲害的時候還經常大打出手,家裡的碗碟已經摔了幾茬了。最深的感觸是,餘罪親身體驗了,神馬浪漫和愛情都尼瑪是騙人滴,真廝守到一塊,因為看電視換個臺都能幹一仗。
「不過他仍然很滿足,林宇婧脾氣差了點,可心腸好,對他、對汾西的家都不錯,一點也不嫌棄那個賣水果的公公,每次回家都捋著袖子幫忙幹活,把老爸給鬱悶的,這麼個膀大腰壯的媳婦,怎麼就遲遲沒有給抱個孫子呢?……
「城市裡生活就是如此,房子在城東老區,禁毒局離這兒十幾公裡,總隊更遠,車吧沒想,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開車還不如步行快呢。於是廝守的婚後生活,還像曾經那麼天各一方。
「 哎……一步一步拖著疲憊的身軀,上了六層自己家裡,家就是這樣,是個溫馨的港灣,不管什麼時候回來,都像倦鳥歸巢一樣,有一種從心底泛起的安全感……」
再怎麼風光無限,面對生活之艱辛,又豈是一語能言之的?這時候的餘罪,就已經不是那個一味犯賤的餘罪了。但即使庸常如此,而餘罪依舊不改「犯賤」的英雄本色。其人物的魅力,又豈是能一語言之的?
說句題外話,我覺得以本書情節及材料之豐富,即使刨除涉及官府上層的一些敏感話題,再出一部電視劇和一部電影,也完全沒問題。
比如第四卷「鄉警也瘋狂」有兩個故事,第二個故事是一樁積案十八年的滅門案,類似題材已經不少,可以忽略;但第一個故事即「偷牛案」,實在是電影的好素材。
比如第五卷「思維的子彈」,圍繞新成立的這個「刑事偵查特勤支援組」,拍四十集電視一點壓力都沒有。去年熱播的《餘罪》是與毒販鬥智鬥勇,緊張刺激;而這個支援組的題目就可以輕鬆一點了,光前期的選人和訓練,都能耗掉二十集,好比看綜藝節目,效果應該不會差。
《餘罪》一書可謂是對刑偵類型文學的一次顛覆,無論是主角餘罪的人物形象還是對警察群體的整體描寫,都讓人看到了和以往該類型作品中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書中一反「非黑即白」的設定,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光怪陸離、充滿思想衝擊力的警匪世界。這大概也是《餘罪》能夠成為一個大IP的原因所在吧。
[本期榜評執筆人為粉絲評論家「zephyr05」]
知書網·蘇孤鄉:《餘罪》是一部經典的現實主義題材小說,它充滿了大量一般網文作者根本不了解,更別提接觸到的生活細節和現實素材,再加上本身非常良好的敘事節奏和懸念設計,因此文本自身就形成了一種「接地氣的美劇」般的吸引力。缺點嘛,就是網文常見的一些問題,比如種馬帶來的三觀衝突、大綱上的不完備性、角色的臉譜化等等等等,不過瑕不掩瑜。
微博·Ayumi的癲狂:老常這種真正科班出身的作家,文筆和生活歷練都沒的說。但看他的書有兩個地方很難受,第一是各本書的主角其實根子裡都很類似,有些重複;第二是主角也太坎坷了點。比如餘罪,乃至於書中所有的小人物,真實是很真實,但一直這麼坎坷,未免太壓抑了。幾乎就沒有揚眉吐氣虐人的爽點。
知乎網·湖南肯斯坦:讀完整個故事,最直白的感受就是兩個字:好看!暢爽淋漓的閱讀快感令人慾罷不能,故事不停地勾著我的好奇心,不知不覺讀到結束,不知不覺過去了一整天。整個故事雖然還是打怪升級的套路,主角餘罪在不斷出現的新環境、新任務、新對手的磨鍊下,一路提升能力、提升等級、獲得隊友、裝備和妹子。但對我來說有趣的地方在於這麼幾點:第一是主題設定。雖然也看過不少推理偵破的小說,但限於個人閱歷,以一線刑警為主角,以打擊犯罪為內容的警匪類的小說我還真沒看過。再加上故事背景中設定的城市帶來的熟悉感(雖然作者對部分城市用了化名,但我還是驚訝地發現我和作者是老鄉,一個以自己家鄉為背景的故事讓我覺得很親切),在閱讀中就很容易對街道城區建築什麼的產生帶入,獲得身臨其境的感受。你第一次看《餘罪》是什麼時候?你還記得當初閱讀時的心情嗎?多年之後,回首過去,你又是怎樣去看這部作品的?歡迎來稿與我們切磋討論,我們在此恭候。郵箱:wenyi@gm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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