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齊齊哈爾市拜泉縣一家燒烤店的桌椅被偷了,店主起初不知道怎麼回事,看完監控,他居然被氣笑了,這究竟是怎怎麼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該店主在拜泉縣內經營一家燒烤店,當下炎炎夏日正是擼串喝啤酒的好時節,因此生意很好,店主每天晚上都在店鋪門口擺放一些塑料桌椅,用來招待客人,7月20晚上,送走最後一桌客人後,店主就將外面的桌椅收在一起,放在了門口。第二天上午,店主來到店鋪,發現門口的兩套塑料桌椅(兩個桌子,八個椅子)竟不翼而飛。查看監控後,店主意識到這是碰到梁上君子了,當即報警。
接到報警後,拜泉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立即出警並開展調查工作,經民警詢問店主,店主非常無奈,稱沒想到居然還有人會做出這樣的行為,這兩套桌椅一共也沒有多少錢,大概三四百塊錢而已,自己為了方便沒有放到店裡,沒想到還會被人偷走。
雖然案件並不重大,涉案金額也較小,但第二派出所民警並沒有掉以輕心,因為事關群眾利益沒有小事。辦案民警調取了案發現場監控,發現嫌疑人是兩名戴口罩的成年男子,作案時駕駛了一輛銀色的夏利轎車,但嫌疑人非常狡猾,竟用紙殼將車輛牌照遮擋,想以此逃避公安機關的追查,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經辦案民警請示,第二派出所所長立即協調縣局網安、交警等部門多警種通力合作,經工作,辦案民警最終鎖定了兩名違法行為人,並於8月3日將違法行為人遇某某、姜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經詢問,兩名違法行為人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遇某某交代,其在明水縣內也開了一家燒烤店,店裡正缺兩套桌椅,7月21日凌晨遇某某與姜某某開車路過一家燒烤店,正好看見門口擺放著兩套桌椅,於是心起邪念,將車輛號牌遮擋後返回將兩套桌椅偷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分別給予違法行為人遇某某、姜某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伍佰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於違法行為人遇某某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行政處罰。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兩名奇葩的違法行為人最終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希望他們能夠吸取這次的教訓,不要再做類似的事,否則,若是因為幾百塊錢的事換來牢獄之災,實在是得不償失。
警方提示:偷盜行為是可恥的,不但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也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在生活中,大家一定要關注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劉本財 李子成)
原標題:《齊齊哈爾:奇葩!竊賊遮擋號牌偷桌椅,拜泉警方「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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