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12月9日訊 (通訊員 滕泉) 為提升電子證照政務服務和便民水平,解決出示、攜帶紙質材料不便利的的痛點問題,招遠市衛健局開展《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等電子證照應用試點工作。
試點範圍為招遠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電子證照在執法檢查、進入公園景區和文化體育場所等領域先行先試。
政務服務。各單位在依法開展的政務服務工作中,凡是經辦人能出示合法有效的《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電子證照,不得要求其另行提供實體證照。需要留存實體證照複印件作為檔案材料時,可通過共享應用或掃碼讀取的方式,留存其電子證照或電子證照列印材料作為檔案材料。
執法檢查。按照法律規定電子執業證書需列印出來公示在醒目位置;衛生執法檢查時,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出示電子證照,衛生計生監督機構應當視為有效證件,予以認定。
社會化應用。醫師、護士出示電子證照進入公益性文化場館和A級景區,享受與實體證照同樣的免費或低收費政策。
招遠市衛健局表示,今後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繼續做好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工作,同時充分運用多種途徑加大對電子證照應用的宣傳力度,切實提升便民服務水平,讓市民切實感受到使用電子證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