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天下午一身輕便至臺北轉運站的超商買運動飲料,在門口被4名保安大隊警察盤查,要求他出示證件。李覺得莫名其妙,與警方爭執;最後他仍不出示證件,警方沒強制力,讓他離開。李事後表示,「難道我看起來像恐怖份子嗎?」
對此,臺北市警保安大隊澄清,昨日系依法執行「車站安全維護工作」,在該處巡邏盤查,警察依經驗法則,隨機請「可疑」民眾出示證件盤問。保大說,過去在轉運站查獲數百起刑事案件,包括販毒、詐欺車手與通緝犯等,去年就有通緝犯在該處拔槍與警方對峙,是治安熱點。
昨天下午3時許,李永得剛運動完,穿著隨性要至轉運站內的超商買飲料,保大4名警察在門口主動攔檢,要求他出示證件。李覺得莫名其妙,反問警方為何要攔檢他,雙方爭執不下。李向警方表示,「我以前也是公務員,就跟你們警察說過,不能這樣亂盤查。」
「你們巡邏就好,不能這樣侵害人民!」警方說,李不配合盤查,更質問警方的盤查有無法源依據;警察回稱:「我們警察是在守護治安,不是為難你。」雙方僵持不下,一旁還有民眾加入戰局,與李一起質疑警方。警方因無強制力,沒看到李的證件,讓他負氣離開。
李永得痛批,臺灣又不是警察當家,怎麼可以說查誰就查誰,警方做法實在不合理。他表示,大學時期臺灣仍戒嚴,當時他頭髮留得比較長,曾被警察攔檢;除此之外,再也沒有碰過這事情。
李永得強調,什麼也沒做,就只是運動完要去買個飲料;他家就住附近,只是出門買飲料怎麼會帶證件,「難道我看起來像恐怖份子嗎?」
警方強調,依法執行守望巡邏勤務,警察盤查有其實務經驗,並未過當;當下不知李的「主委」身份,盤查系治安考慮,跟恐怖份子無關。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責任編輯:邱夢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