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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之前也講過很多的變態殺人事件,儘管作案手法各不相同,但都能讓人感到人心的恐怖!而這次的兇手太變態了,殺人分屍後,竟然畫成四格漫畫郵寄給受害者家人…
1954年9月5日夜裡,古屋榮雄(當時29歲)將偶然遇到的「甩了自己的女人」絞殺之後,用大砍刀和輕便剃刀將屍體分屍後丟棄於糞坑之中。
然而事件過後,古屋看了新聞報導發現自己殺錯人了,這是一個叫木村江利子的素不相識的女子。
古屋在事件發生74天之後被捕。面對警察的調查,他供述說「搞錯人了」,但最初誰也不相信,之後隨著調查,才判斷他的確是搞錯人了。
古屋榮雄出生在鹽山町的一個中層農家,上學時成績不好,畢業後整天閒逛,曾因在公交車上扒竊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因為這件事,在當地受盡了白眼。
從少管所出獄後,返回家鄉幫忙做農活,同時還開始製作家具、拆卸電器用品等工作,開始了為期4、5年的平靜生活。
在那裡,他結識了一位名叫近藤典子的女子。典子是一位美人,同住在鹽山町內,是當地某農家的女兒。
古屋的容貌可以說不是一般的醜,平日裡也沒什么女性朋友,當遇到了能用溫柔態度對待自己的典子時,古屋欣喜若狂。
古屋希望能跟典子結婚,去訪問了同在鹽山町的近藤家,卻遭到了拒絕,理由是古屋沒有正式的職業。
1952年,古屋開始各處找工作,他換了很多工作,經常沒幹多久就被人解僱,9月份因盜竊又被捕了,雖然暫緩起訴,但近藤家更加對古屋敬而遠之了,連典子也開始厭惡他。
1953年,古屋再次拜訪近藤家,這次被典子的父母果斷拒絕了。但是,古屋卻沒有放棄,數次前往近藤家責怪悔婚的典子及其父母。
終於,忍無可忍的典子逃到了埼玉縣,之後,古屋也跟了過來,開始了尋找典子的旅程。
一天,古屋眼前走過了一個女性,雖然沒有看清楚臉,但髮型、走路方式、體態都和近藤典子有些相似。
典子那傢伙,難道是嫁到這邊來了麼,可惡啊,這種女人,我要殺了她!
古屋跟在女子身後,直到進入一片漆黑的稻田中的小路,立刻追上女子,用雙手狠狠掐住了對方纖細的脖子。此時雖然看到了女子仰面朝上的臉,但古屋事後卻說完全沒有發現這是和典子不同的另一個女人。
之後,古屋把女子的屍體肢解,之後的精神鑑定中,他做出了如下供述:
問:為什麼切掉兩隻腳?
答:為了讓她死了也不能再活動……為了讓典子那混蛋……破壞約定的混蛋傢伙再也不能動……
問:沒有想要從膝蓋開始切嗎?
答:感覺隨便從哪兒開始都好。
問:花費了大概多少時間?
答:不曉得吶。(實際上,兩個下肢、左右乳房、陰部等部位的切斷、削取等等事折騰了整整一夜。)
問:沒有出血嗎?
答:不曉得吶。
問:從哪兒開始切的?
答:不曉得吶,這種事情……
問:從腰開始切的吧,為什麼這樣?
答:不曉得吶,理由這種事情誰曉得。
問:切除關節花了多少時間?
答:誰曉得這種事情吶。
問:再詢問一次,從那裡開始切的?
答:從乳房開始。
問:腳是從根部開始切的嗎?
答:嗯,是的。
問:屁股的肉是怎麼切的?
答:不管哪兒的都是趴著切下來的。
問:為什麼沒有切斷兩隻手?
答:已經切了兩隻腳了,感覺很麻煩。
問:陰部包進了布裡的事情還記得麼?
答:往草編袋裡裝的時候包起來了,為了無法再跟男人發生關係。
問:為什麼要削掉腳上的肉?
答:因為裝不進草袋裡面,為了讓她沒法逃走。
問:花了不少時間吧。
答:……(支支吾吾沒有回答)
問:為什麼要把陰部拿走?(譯者註:此處日文有兩種翻譯,「為什麼」和「用什麼」,古屋理解成了後者)
答:嗯…………用手拿的。
問:為什麼要拿走?
答:不知道為什麼……乳房也拿走了。
問:腳和乳房,那部分是先切掉的?
答:奶容器的部分先切的。
問:為什麼要切腳?
答:為了讓她走路困難嘛。
問:犯罪之後做了什麼?
答:把肉扔在神社的院子裡,之後在神社大殿裡睡著了。早上起來的時候感覺到亂糟糟的騷動,然後似乎是巡查還是什麼人的進來了,沒怎麼注意。連狗都進來了哦,不過,沒有叫哦,那傢伙,真是笨蛋啊!
精神鑑定的結果認定為道德意識低下、性格異常、輕度精神障礙,但也判定犯行時並未處於重度意識障礙的狀態。
古屋被逮捕之後,把自己分屍殺人的經過繪製了「分屍殺人圖」提供給了警方。圖上描繪了骷髏與骨頭、大折刀、輕便剃刀、正在切割的腳等等,還畫了像月光假面一樣帥氣的犯人(自己)。
驚人的是,古屋只要有空就會繼續繪製「分屍圖」,然後殘酷的把它們寄到被害者木村江利子家裡。其中一張畫紙上精細地畫滿了乳房、腳和陰部等等被分屍的部位。
1955年8月20日,東京高級法院開庭審理,做最終詢問的時候,近藤典子作為證人出庭,站在證人席上發言:「是古屋隨便認為我是他的戀人,但實際上我跟他完全沒有關係。」
在1米之外聽著的古屋頓時怒火中燒,忽然,跑近正從證人席上退出來的典子,用藏起來的竹片刺向典子的胸口。雖然典子傷口不深,但此次大鬧法庭卻在法官面前留下了非常差的印象。
8月30日,東京高級法院終審判處古屋死刑。
1959年5月27日,在仙臺監獄分所執行死刑,時年3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