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殺格
所謂從殺格即日主在月支失令,在原局無根,亦無比劫、印星幫扶,四柱官殺多且強旺,不見食傷克制官殺,日主弱極,不得不棄命從殺,礦謂之從殺格。
從殺格分真從殺格與假從殺格。
1、真從殺格之辨別
(1)日主弱極,在原局無半點根氣,四柱全是強旺之官殺,不見食傷克制官殺。
(2)日主弱極,在原局無根無氣,官殺在月支當令透幹多而強旺,又得一、二財星生之。
(3)日主弱極,在原局無根無氣,四杜官殺多且強旺,雖然月支不為七殺,但月支與他柱緊帖之支三會或三合成為官殺者。
例一、一九七二年農曆十一月初六子時生人。
殺 殺 日 殺
幹造:壬子 壬子 丙子 壬辰
才 財 傷 食 劫 比 印
大運:辛亥 庚戍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2 12 22 32 42 52 62
此造壬子水幹支一氣且當令,其勢洶湧不可擋,原局日主弱極無依,只有從殺勢而去。
女命從殺,旺水克火,命主必為貌美迷人之女子也。
例二、一九八一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八日辰時生人。
殺 殺 日 官
幹造:辛酉 辛丑 乙巳 庚辰
官 財 才 食 傷 比 劫
大運:庚子 己亥 戊戍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6 16 26 36 46 56 66
此造地支已醜會金局,財生殺旺,殺星黨眾多且強旺,日主乙木弱極,只得棄命從殺。
原局殺旺克比劫,比劫代表兄弟姐妹,故從殺格之命造皆不利兄弟姐妹。
例二、一九六六年農曆六月初四午時生人。
官 財 日 才
幹造:丙午 乙未 辛巳 甲午
官 殺 印 梟 劫 比 傷 食
大運:丙申 丁酉 戊戍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6 16 26 36 46 56 66 76
此造辛巳日生於乙未月,月支不為七殺秉令,但地支巳午來會火局,天幹_又透一官兩財,原局一片烈火熊熊,日主辛金孤弱無依,故此造當以從殺格論之。
原局財生官殺旺兼制印生身,命主既富且貴。
2、假從殺格之辨別
(1)日主失令,原局官殺當令透幹多而強旺,但天幹有一虛浮無根之比劫,或地支有一比劫幾年支或時支上。若是比劫在月支或日支,原則上不以從殺格論判。
(2)原局官殺多且旺,日主雖太弱但通根於月支當令之比劫,但月支比劫遭年、日支官殺有力夾克掉,或因三會、三合局而化為官殺。
(3)原局官殺多且強旺,日主在月失令,但坐支比劫,該比劫又遭月、時支官殺有力克制。
(4)原局官殺在月支秉令,多而強旺,但四柱中有天透地藏二個印星,地支印星被合化為殺星,透幹印星坐下財地且被緊帖之幹財星克制。
(5)原局官殺多且強旺,日主雖弱但住地支通根二比劫,但比劫在地支被會、合成為官殺。
例一、一九五八年農曆九月二十一日未時生人。
官 劫 日 殺
幹造:戊戍 壬戍 癸未 己未
比 傷 食 才 財 官 殺
大運:癸亥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2 12 22 32 42 52 62
此造戊己土官殺在柱中天透地藏且重疊,殺勢強旺,日主癸水弱極,只得一虛浮壬水幫身,然壬水遭緊帖之戊土克制,難為日主所用,故此造宜以假從殺格論之。
例二、一九五六年農曆六月初四亥時生人。
印 殺 日 殺
幹造:丙申 乙未 己卯 乙亥
印 梟 劫 比 傷 食 才 財
大運:丙申 丁酉 戊戍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9 19 29 39 49 59 69 79
此造日主己土生於未月,在月支當令,又得年幹一正印生之,本應以普通命用論之,然柱中地支亥卯未合殺局,未土比肩被合為殺,月、時幹又透兩殺星克日主,官殺之氣太旺,一丙難化眾木,故此造為假從殺格。
例三、一九六七年農曆五月十九日午時生人。
殺 官 日 才
幹造:丁未 丙午 辛酉 甲午
財 才 食 傷 比 劫 梟
大運: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7 17 27 37 47 57 67
此造日主辛金生於午月死絕之地,不得令,但得年支一未土印星生身,坐支比肩幫身,日主有生有幫就難以言從,然原局午未合比火,坐支酉金遭月、時支兩午火旺克,酉金不能為日主所用,故此造應為假從殺格之命造。
例四、一九四六年農曆五月二十六日寅時生人。
殺 財 日 梟
幹造:丙戍 甲午 庚午 戊寅
才 殺 官 嫋 印 比 劫 食
大運: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戍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5 15 25 35 45 55 65 75
此造日主庚金生於午月,得年支戍土及時幹戊土梟印生之,本不以從殺格來論,然原局地支寅午戍合殺局,戍印化殺,時幹戊土又遭月幹甲木克之,再者戊、戍土為燥土,燥土難以生金,全局一片木火之氣勢,故此造卯當以假從殺格來論判。
3、真假從殺格取用神
真從殺格是以官殺為用神的,以財星為喜神,忌食仿製官殺,印綬、比劫生扶日主。
假從殺格的喜忌與真從殺格同,但略有區別。
假從殺格原局天幹透印星,宜取財星為用神,忌比劫、印星。若印星藏支,亦宜取財星為用神克之。
原局有食傷,宜取財星化食傷生官殺。
原局有比劫,宜取官殺為用神克之,忌神為印星利比劫及食傷。
例一、一九四九年農曆八月二十九日辰時生人
殺 傷 日 才
幹造:己丑 甲戍 癸未 丙辰
比 劫 梟 印 殺 官 財 才
大運: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4 14 24 34 44 54 64 74
此造地支辰戍未官殺聚集,年、時幹透一殺一財,財生殺旺,七殺強旺不可觸犯,日主弱極,格成從殺之勢。然柱中月幹透甲木傷官破格,幸甲己合而化土,傷官合變為殺,故此造以從殺格論之。
從殺格從殺見傷,宜取財星化洩食傷之氣化官星為用神,忌神為比劫、印尼及傷食。
命主9歲以前走甲戍大運,家運尚可。進人癸酉、壬申大運之後,因家庭出身不好,家運落一落千丈,飽嘗了人世間的冷暖寒涼。辛未、庚午、己巳大運,運轉南方火地,命主時來運轉,生活、事業都出現了根本性轉變。
例二、一九四六年農曆五月二十六日寅時生人。
殺 財 日 梟
幹造:丙戍 甲午 庚午 戊寅
才 殺 官 梟 印 比 劫 食
大運: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戍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5 15 25 35 45 55 65 75
此造為假從殺格,原局天幹透印星,宜首取財星為用神,比劫為忌神。
大運申酉西方金地,比劫忌神當道,奪財耗殺之氣勢,故命主在這兩步大運裡,經常遭不測之災。
大運戊戍,梟神通根司權,但運支戍因與原局寅午合火,燥土不生金,故命主在此步大運裡經商發財。
己亥運,本屬不吉之運,但運幹己土與原局甲己合,運支亥水與原局寅木合,故命主在此步大運裡尚可。
庚子運,比劫幫身奪財,子水傷官衝剋原局官星午火,破壞原局財殺之氣勢,故此步大運為兇運,多兇災禍事,嚴重者,有性命之憂。
從勢格
1、 真從勢格八字之辨別。
2、假從勢格八字之辨別。
不入從勢格
3、真、假從勢格取用神
真從勢格用神取財官傷食,忌神為比劫、印星。財官傷食雖然為真從勢格的用神,但若是歲運逢喜用神交戰,如傷官克官,食神制殺,日主仍難逃災咎。這就像戰場上同屬一個軍隊的兩隊人馬,因立場不同或是思想觀念不同,而導致相互爭鬥一樣。但這種由用神與用神之間相互爭戰引起的災咎要好於比劫、印星忌神之歲運。
假從勢格的喜用神與忌神跟真從勢格的喜、忌大同小異。
假從勢格之命造,若原局有印星,則首取財星為用神,比劫、印星為忌神,其中比劫為第一大用神;原局有比劫,則要首取官殺為用神,印星、比劫為忌神,其中印星為第一大忌神。因為印唾可化官殺生比劫。
例一、一九六一年農曆三月初九亥時生人
才 殺 日 傷
幹造:辛丑 壬辰 丙戍 己亥
才 財 傷 食 劫 比 印
大運: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戍 乙酉
6 16 26 36 46 56 66
此造傷官當令通根於地支醜辰戍三七,七殺通根於時支亥水,辛金財星自坐身庫,得旺傷生之,日主弱極,故此造應以真勢格論命,用神取傷食、財星、官殺,忌神為印早、比劫。
年、月柱支為用神,祖上父母富貴。實際其祖上為資本家,父為國家幹部。
觀命主早年大運,辛卯,庚寅東方木運,印星司權,但遭財星庚、辛金蓋頭,故命主吉兇參半。大運印星為忌神,故命主與人學無緣。己丑運,命主辭職經商獲得成功,自辦公司一直經營到現在,發財甚巨,可謂名利雙收。
原局正財旺於偏財,命主在錢財支出這個問題上,非常會精打細算。
例二、一九九O年農曆正月廿二日卯時讓人
印 官 日 食
幹造:庚午 戊寅 癸丑 乙卯
殺 印 梟 劫 比 傷 食
大運: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6 16 26 36 46 56 66
此造因年幹透印,故以假從勢格論判。原局透印,當首取財用制印為用神。
命主早年行戊寅,己卯用神大運,故生活成長環境較佳。因大運幹支傷食克官殺,用神與用神混戰,致使命主身體欠佳。庚辰運,運幹庚金引動原局印星,且坐運支辰土化殺生日主,故不利命主求學或身體健康,或兩者兼而有之。
大運行巳午未南方火地,命主定當有一番作為。這種命局的人,頭腦反映靈活,很適宜經商,特別是在流通領域裡,如批發業、排銷業等。
例三、一九五四年農曆十月初八巳時生人
傷 傷 日 財
幹造:甲年 甲戍 癸亥 丁巳
食 才 財 官 殺 印 梟 劫
大運: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2 12 22 32 42 52 62 72
此造癸亥日生於甲戍月,柱中財官傷食並旺,因日主坐支亥水,本來應以普通命局論之,但日時柱天克地衝,巳火衝擊亥水,亥水又遭月支戍土緊貼而克,故綜合觀之,此造為假從勢格之命造。命喜木火土,忌金水。
命主早年走亥子醜北方水地,比劫忌神司權,故命主多有不順,但丁丑運要好於前面的兩步大運。
戊寅運寅合亥化傷官,傷官寅木又與原局三合火局,火財旺化傷官生戊土官星,用神到位,命主因扮演國民黨一愛國將領,而由當初一名默默無聞的普通評劇演員一下子名揚四海。
己卯運,卯木合掉比劫亥水,命局與大運仍然是財官傷食並旺,故命主的事業如日中天。
以上這兩步大運,應該是命主一生中最為輝煌的的二十年大運。
命主現任一私立藝術學院院長。
算命 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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