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珂 通訊員 沈一峰
今年5月26日下午,男子熊某駕駛一輛「貨拉拉」輕型貨車,沿萍水街由東向西行駛至政苑小區附近的人行橫道時,與在人行橫道內由南向北行駛的電動兩輪輕便摩託車相撞,造成摩託車駕駛人方某佳受傷。在事故調查中,杭州交警對肇事車輛進行了技術鑑定,發現該車輛存在制動系統不合格的問題。
熊某承認,從今年1月份開始,該車的制動系統就已經出現問題,因為還未到車輛年檢時限,所以就遲遲沒有去修理。抱著僥倖心理,對租來的車子小毛病不管,最終造成事故、釀成悲劇。
最終,根據交警部門的認定,熊某駕駛制動性能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輕型封閉貨車上道路行駛,行駛至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並未及時發現在人行橫道通行的車輛,導致採取制動措施不及時,發生交通事故。熊某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所起的作用及過錯,是造成該事故的直接原因,負該事故全部責任。
而在進一步調查中,杭州交警發現貨拉拉平臺作為管理企業,對籤約車輛的安全狀況不僅沒有絲毫過問,對駕駛人更是從來沒有進行過交通安全教育培訓。作為應當履行主體責任的貨運平臺,他們只管派單、只求利潤、只盯效率,卻忽視了駕駛人和其他群眾的生命安全,對本應履行的安全教育主體責任卻是不聞不問。
據貨拉拉司機交代,其僅在加入貨拉拉平臺時提供了相關證件材料。在註冊「跑單」期間,平臺沒有對他進行過安全教育,對他的貨車的安全狀況也放任不管。總結下來,貨拉拉平臺沒有安全教育管理的措施,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也缺乏相應的處理措施。同時,該平臺也從未對註冊在其下的貨車進行定期檢查梳理。此外,杭州交警在日常管理中發現,這些來自「貨拉拉」平臺的車輛不少會在後擋風玻璃上粘貼「貨拉拉」標識,嚴重影響了駕駛員的安全視線;被查處的車輛中,不少客運麵包車還將後排座椅拆除,擅自改變機動車結構。之後,杭州交警將堅持生命至上、違法「零容忍」原則,嚴厲查處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違反規定載貨等交通違法行為,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編輯 徐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