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阿里拍賣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9月28日作出(2017)蘇0214破申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李嘉棟對無錫中益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新吳法院於2017年10月24日作出(2017)蘇0214破5號《決定書》,指定江蘇天哲(宜興)律師事務所為無錫中益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3月14日,新吳法院作出(2017)蘇0214破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對中益集團公司進行重整。
2018年9月17日,新吳法院出具(2018)蘇0214破申1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無錫中益國際商務酒店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並於9月28日出具(2018)蘇0214破10號《決定書》,指定江蘇天哲(宜興)律師事務所作為無錫中益國際商務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12月12日,新吳法院出具(2017)蘇0214破5號之二、(2018)蘇0214破10號之一《民事裁定書》,裁定中益集團公司、中益酒店進行合併重整,由江蘇天哲(宜興)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2019年8月27日,新吳法院出具 2017蘇0214破5號之四、2018蘇0214破10號之三《民事裁定書》,裁定終止中益集團公司、中益酒店重整程序,宣告兩公司破產。
無錫中益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無錫中益國際商務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將於2020年1月15日10時至2020年1月16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阿里拍賣破產強清平臺(處置單位:無錫中益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監督單位: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