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凡凡
昨晚,《潮玩人類在哪裡》正式上線。
加上愛奇藝的《潮流合伙人》,優酷的《720潮流主理人》,至此,優愛騰三家入局的潮流綜藝,都已經全部浮出水面。
目前來看,三檔節目,都採用了流量+時尚icon或品牌主理人的配置,講的是故事,也都是推廣國潮、分享時尚理念的路數。
最先出發的愛奇藝,講的是潮流經營體驗故事;之後優酷的則定位為潮流文化紀實類真人秀;而最新上線的《潮玩人類在哪裡》,定位為潮玩創意真人秀,玩選拔那一套,最終目的是決出一位最具影響力的潮流偶像。
根據BOF的相關消息表示,曾有投行估量中國潮流市場的商業體量在5000億元規模。近兩年潮牌與球鞋類的二級市場有多火熱大家也有目共睹,無須多言。想想看球鞋發售時的盛況,層出不窮的各類轉售app,也就不難理解,各家為何前赴後繼生怕掉隊了。
潮玩偶像?
網際網路最擅長的,果然是造詞。
潮玩偶像。
解釋一下,就是潮流時尚界的輿論領袖。
《潮玩人類在哪裡》邀請了吳亦凡、吳建豪、李燦森組成「潮玩發現團」,然後在召集的百位潮玩人類,挑選各自的隊員,組建三大廠牌。在歷經進階式限時創意任務考驗後,決出一個「最強潮流廠牌」和一位「年度潮流MVP」,獲得頂級潮流資源。
(清醒一點,潮流當然是有階級的)
粗暴的說一下,就是搞「潮玩101」。
也就是說,百位創意潮人,分出勝負,選出一個贏家。
海選規則是分兩輪,第一輪是每個潮人選一件經典物品按自己的理念進行二次設計,然後由三位明星嘉賓點評並決定是否通過,兩個人通過即可進入第二輪。
但有意思的,「潮流」的關聯詞,是差異與獨特,在這樣的概念下,要如何決定勝負?
街舞、籃球、嘻哈,都有一些顯性的尺度可以讓作品與作品之間形成對比,那潮流要如何對比?比誰貴?比誰更能自圓其說?
目前為止,這檔潮流屆選秀節目只上線了一期,尚且停留在「選秀」常規的「認臉」和「初舞臺」環節,也沒有什麼品牌故事與理念的講述。
一上場,就先給句空話「我不需要活在框架裡面,我可以突破自己任何的限制」「很有信心能夠成為一個潮流icon」;學院派、草根獨立設計師、服裝從業者、第一代爆款設計師、漫畫作者、未來感的守護者、快樂平凡的人,倒是挺會給自己分類、貼標籤的。
有一說一,節目倒也不是沒有業界相對有知名度的OG,蘇五口、陳以溪,都是不錯的招牌,還有陸仙人這樣起於短視頻平臺,登上國際時尚T臺的戲劇性人物,也足以吸引到大家看熱鬧的眼睛。
但就整體節目效果而言,第一期,潮人們的臉,除了陸仙人,一上場就得到大家哄搶的李雋,娛sir反正是沒記住別的;而「初舞臺」,能記住的,就更是寥寥無幾了。
一登場,就來個《中國好服裝》,還沒來得及消化潮人帶來的作品,明星們就已經開始搶人了;第二個潮人,來了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擬》,玩梗就是潮玩?那此處建議大張偉也參賽;緊接著battle就來了,潮流不潮流的,娛sir不確定,但選秀味,確實還蠻足。
而登場時最後一個出場的,大家稱為og的蘇五口,第一輪的表現堪稱一絕。
玩的一手好文字遊戲,他拿來的就是一雙他試穿過的鞋子,並且把它稱為Remake,給出的解釋充滿哲學的氣息——小到(尺度)一定的程度也是改變。
這個小到一定程度的改變指的是,他穿了那個鞋,那個鞋子變大了,就是remake。
換個哲學常見黑話——人不能兩次穿進同一雙AJ。
要不是提前了解他是個大神設計師,大概要誤以為他是金牌球鞋銷售了。
你們「藝術家」的世界,太難懂。
傳播上,《潮玩人類在哪裡》採取了嘻哈吳亦凡同款策略,吳亦凡造詞、相關文化的詞語重複出現,比如「太嗯了」「remake」。
至於能否達到「skr」的效果嗎?
大概需要吳亦凡老朋友B站up主們的幫助了。
用好吳亦凡?
當娛樂屬性的綜藝節目,與潮流文化結合,看著好像無比適配,「大明星,全身上下穿著一線奢侈品,他們肯定懂潮流」。
如節目的潮人選手子涵說的,「看吳亦凡穿什麼,穿什麼就潮了」
這無可厚非,仔細想想,無論「潮流」「潮玩」其實是資本賦予的奢侈概念,而這個概念要依靠這些行走的流量昭告世界「我正流行」。吳亦凡的潮流指數與帶貨能力有目共睹。
那麼「文化」呢?能僅僅依靠上身這件事情來完成嗎?
以去年吳亦凡的表現為例,早在17年,他就上身了SANKUANZ,但對品牌主理人上官喆卻幾乎不認識。
這裡面透露了一個核心問題:頂流藝人與真正的時尚從業者之間,其實有著不可忽視的專業差距。這當然不是說吳亦凡不懂潮流文化,只是術業有專攻。
這一點《潮玩人類在哪裡》肯定也知道。
因此節目給吳亦凡配置了李燦森——Subcrew主理人,這個常年與陳冠希、餘文樂放在一起被問誰最潮的名字。可他的作用,第一期來看,不太明顯,吳亦凡依然是主導,這也沒毛病。
畢竟流量為王,他也不用是潮流學術專家,正如那些音樂節目也不愛請真歌手一個道理。
綜藝的大眾、娛樂屬性,註定了內容與潮流文化強行結合之後,操作層面會存在悖論,比起硬核主理人能帶來的科普,綜藝節目更在意的是頂流能帶來多少討論度。
熱度,影響招商。這一點,從做節目的邏輯來看,沒什麼問題。
潮流綜藝,尤其是選擇了類選秀模式的,也是這個道理。
無論目的是或招牌是普及潮流、文化、還是綜藝屆一直在談的全產業鏈開發的商業化,綜藝使用的能夠在大眾層面輻射的基本操作手法,與潮流文化推崇的個性之間,難以兼容。一旦,主藝人對相關「文化」儲備欠缺,科普力度就更弱了。
不是說吳亦凡不「潮」,而是,潮流節目,需要把潮流文化的軟知識做足,才能把「吳亦凡」的作用發揮到最大。
比如,當從他口中說出「陳以溪,我穿過她的衣服」這條絕佳廣告語的基礎是,吳亦凡認識了陳以溪。
雖然也沒多介紹相關的理念與風格,但總歸是知道這個名字的。Wuli凡凡有做功課哦。
整體上,從目前各家的潮流綜藝成品來看,首先,娛樂性與專業度的兼顧,各家依然還得努力。最有效、快速的方法,就是督促相中的藝人,上節目前多做點功課。然後就是,對帶貨的渴望,可以稍加掩飾一下,畢竟誰也不願意「潮人」沒當上,還被冠了韭菜之名。
潮流是什麼?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大家均可各抒己見。
但潮流綜藝目前是什麼?
顯而易見——娛樂與賣貨與吳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