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走親訪友總少不了要買一點禮品,而禮品卡由於便捷實用受到不少人的青睞,但有關部門提醒消費者——
一年一度的中秋即將到了,節假日走親訪友總少不了要買一點禮品,而禮品卡由於便捷實用受到不少人的青睞。尤其是近幾年,越來越多的人把禮品卡作為過節送禮的首選。但就是這樣小小的一張卡片,卻給部分市民在節日中添堵。
近七成消費者踩過「坑」
剛工作不久的小李近日計劃去看望大學老師,想起之前朋友送的一張超市購物卡,由於離住處太遠、東西太貴一直沒用。為此,趁著節假日,周六小李特地起了個大早跑去買禮物。好不容易千挑萬選挑好了禮物去結帳,商場工作人員卻告訴小李,卡過期了。小李想跟商家協商延期使用或者退錢,折騰了半天商家也沒同意,無奈之下,小李只得付錢買了東西。「本想著省錢把購物卡物盡其用,可誰知惹氣又費錢」,這讓小李特別鬱悶。
這並不是特例。記者調查發現,禮品卡雖然能讓人們在生活中享受到便捷和優惠,但是其本身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過期作廢、餘額不能提現、丟失不補辦等。
據融360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因為禮品卡踩過坑的消費者佔比高達80.23%。其中69.77%的消費者在禮品卡上踩過1-3次坑,有1.74%的消費者甚至有過6-10次的踩坑經歷。
為什麼禮品卡會有那麼多坑呢?「這得從發行禮品卡的商戶說起。禮品卡按發行主體分為多用途禮品卡和單用途禮品卡。像中欣卡這種可以在多個商家機構進行購物消費的禮品卡,就屬於多用途禮品卡,而常見的商超卡、蛋糕卡等則屬於單用途禮品卡。對於多用途禮品卡,監管要求其發行和受理,必須要有央行頒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才行。對於單用途禮品卡而言,監管政策要求發行商家應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按照規定向其工商登記註冊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但是部分商家鑽空子,並不向管理部門提交備案申請,這也就意味著很多禮品卡,其實是『不合格』的禮品卡。毫不知情的消費者辦卡後,就更容易踩坑。」融360理財分析師劉帥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道。
禮品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
在商務部發行的《單用途商業禮品卡管理辦法(試行)》(下文簡稱「《辦法》」)明確指出,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不記名卡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
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很多禮品卡的有效期都不符合規定。據融360此前發布的問卷調研數據,只有32.56%的用戶辦理的禮品卡沒有時間限制,以及5.81%的用戶禮品卡有效期在3年以上。其餘高達61.63%的用戶辦理的禮品卡,有效期都在3年以內,甚至有8.14%的用戶禮品卡有效期不足6個月。
另外,根據《辦法》的要求,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但是記者調查發現,仍有3.49%的用戶所購買的禮品卡額度超過了規定的5000元。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辦理禮品卡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要明確商家是否有正規資質。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站仔細核對該商家有無開展業務的資質;注意詢問商家的租房日期和經營狀況,確定商家能夠長久經營,以減少剛辦卡就遭遇「跑路」的情況;消費者儘量跟商家籤訂書面協議,特別要注意優惠條件中限制性規定,不要被商家的熱情所迷惑;主動向商家索要發票,以免給維權增加難度。
此外,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應注意保留章程、協議、發票等相關證據,比如每次消費完畢後讓商家籤字確認,以防卡內餘額缺失。
(來源: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