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之殤》
無論自覺或不自覺,人都在感知,生命只是一個空洞的概念,而感知卻時刻都有具體的內容:風寒冷暖、悲愁喜樂……感知就是人的生息,一分一秒也停止不得。但如果把感知只當作動物性的本能,那就錯了,人擁有生物中最複雜的感知體系,也得到最為複雜、豐富、多變的感知結果。人是世界上最頂級的感知體。
但是,人們並不在意自己的感知,人只在乎生活的內容,從不追究這些信息內容是怎樣與自己發生關係的,人只在意生活事實的關係與結果,從不在意這些感知事實給自己真正留下了什麼結果。當人們用感知機能來捕捉即和所有事物互動的時候,人們只沉浸在事物於感知中呈現的內容裡,而完全忽略了感知的主體、以及感知的意義和目的。所以,才導致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產生,感知主體的感知行為被徹底無視,才造成今天這個本末倒置的世界,人作為最偉大的感知者竟然沒給感知體及自己留下一丁點位置,這不能不是千古最大的遺憾。
人不覺感知,卻並未影響人肆意釋放感知,人類之所以有今天如此發達的智慧文明,這和人類具有強烈的感知欲望和超級發達的感知能力是分不開的。人在感知力的驅動下,從刀耕火種開始迅速發展到今天先進的科學文明,靠的就是遠超於生命存在條件要求的無限的感知需求,人以生存為名義,完成的卻是感知的任務,人為了給自己提供各種感知享受而創造的物質環境無意中披露了人們存在的真實企求。但儘管人們事實上以生命為名、感知為實,人卻並未在理論上給感知行為正名,而正好相反,感知享受歷來被人汙名化:貪圖安逸、滿足感官享受、縱慾無度、苟且偷安……等等指責從未停息。
從生存理性出發,人們認為生發的感知需求多是對於生命的背叛,是非理性的動物本能,所以,各種清觀戒律、整肅懲治、批判教育都以滅除人的感知享受為目的,"存天理,滅人慾"就是這種理念。比如佛教徒就戒得很徹底: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不塗飾、不歌舞及旁聽、不做高廣大床、不非時食、不積蓄金銀財寶……他們的戒律裡,不但不食葷腥,連蔥姜蒜都是戒除的。如此一來,有感知欲就是罪過,這在生存邏輯中顯然是合理的,與生存無關的感知需求純屬多餘。
儘管理性要求如此,但人們的生活事實與此正好相反:人們總是在不斷追求感官享受,快樂每一天在當下實際上是人的生活宗旨,在生存目的模糊空白的情況下,縱情於感知享受就成為人的目的。而這種感知欲的釋放是不自覺的,更是非理性的,其生活表現就是:吃喝玩樂、欲情聲色、貪得無厭、娛樂至死……在這些極端的表現之下,是人們普遍的生活態度,人們都在盡其可能滿足自己的感知需求,儘管這些需求是偏頗的、畸形的和無法滿足的。追求感知的最大化和追求生命存在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是衝突的,這種衝突已經給人們帶來了深刻的苦難。
然而,人們在理性之中仍然沒把感知當目的,感知一直都是認識事物的工具和過程,屬於認識論的範疇,人們更多注意的是怎麼去感知,什麼感知方法才行之有效。感知方法論是人們的研究項目,科學手段就是感知方法論的主要對象。當我們使用各種手段和各種方法來收集、捕捉事物的信息,當我們在處理這些信息的過程中耗費了幾乎全部精力,我們還能重新審視感知本身的意義嗎?如果說把感知過程當存在目的,人們能轉過這個彎來嗎?在人們的行為邏輯中,這完全不合邏輯。
這就是感知之殤,人們無視它、刻意忽略它、將它汙名化、將它工具化,人的存在之本——感知,其意義就這樣徹底被埋沒,喪失得無影無蹤。人把感知內容作為生活內容,人把感知體驗作為生命體驗,人把感知規律作為自然規律,人把感知之道作為存在之道。感知的過程和感知的內容被強化,而感知本身的意義和感知本身的目的被人的主觀因素取代,感知何在?感知成了生命與物質的傳達給人的介質,感知的原義被反覆深埋,人們早已徹底不識感知。
當感知的本體現身,人們就一再要求給感知下定義,而無論怎樣準確的下定義,人們還是不懂感知。其實並不是感知的詞義有多複雜,而是感知的埋葬有多深,更要命的是:一旦感知概念取代了生命概念,天地傾覆,滿地都是觀念的碎片,人們害怕接受這樣的後果,他們無法想像在顛倒過來的世界中該怎麼生存?誰都知道:苦難的反面就是幸福,人們能夠接受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