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記者從縣文聯獲悉,在隆重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自5月31日—8月30日止,縣委、縣政府決定,面向全國開展「天地之戀·神女放歌」原創歌曲有獎徵集評選活動。並於第十三屆長江三峽(巫山)國際紅葉節期間進行頒獎。
「行到巫山必有詩。」巫山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在春秋戰國時期為楚國巫郡,秦漢改郡為巫縣,距今2200多年。巫文化是巫山文化的代表,巴楚文化、神女文化和巫文化衍生交融。巫山人民自古喜歡以舞蹈吟唱的方式表達,從堯舜禹時代的巫舞、巫歌,到春秋戰國的《山鬼》,到漢唐的《巫山高》和《竹枝詞》,都通過歌曲和舞蹈展現了當時人們生活的場景和面貌。
縣委、縣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文化工作,把文化名縣作為立縣之本,全力提升全縣文化品質,豐富人民群眾文化生活。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先後舉辦了巫山縣歌徵集大賽、「歌從三峽來」民歌邀請賽等活動,還組建專門班子,組織骨幹人員,深入鄉鎮村社,遍訪民間藝人,深度發掘、廣泛收錄、分類整理了大量巫山山歌、民歌及民間歌曲樣本,製作出版了《巫山民間歌曲集萃》和《巫山民歌大全》等專輯,為巫山的音樂藝術發展注入了活力。
一、活動時間
2019年5月31日—2019年8月30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須緊扣主題。集中反映巫山的悠久歷史、厚重人文、綺麗風光、建設發展成就和新時代美好願景。
2.作品須把握政治性。歌詞健康、積極向上,唱響主旋律,傳遞正能量,提振精氣神。
3.作品須強化藝術性。風格、形式不限,區域特色音樂元素濃厚,旋律優美,藝術感染力強。
4.作品須突出時代性。體現鮮明的時代特徵, 內涵豐富,創意出色,力求傳統文化與新時代有機融合。
5.作品須注重群眾性。作品易學易唱,適應於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別、不同年齡段人群接受和廣泛傳唱。
三、參加方式
1.應徵作品一式十份,作品必須是完整的歌譜。歌譜是指樂譜與歌詞的組合,樂譜應以簡譜或者五線譜形式提供,歌詞應填寫在相應音符的下方。
2.應徵作品須同時錄製含有人聲歌唱的小樣(MP3或WAV格式文件)和不含人聲的伴奏小樣,如果郵寄或送達,須提供刻錄為CD音質的音樂光碟。
3.應徵作品須同時提供作品的創作理念,闡述作品的創作思路、作品名稱及歌詞含義等文字說明。
4.巫山縣情可在巫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wush.cq.gov.cn)和巫山新聞網(wsxww.cqnews.net)查閱。若需相關資料,也可電話諮詢。
5.應徵作品須同時提交應徵者籤章的《「天地之戀·神女放歌」新歌徵集活動報名表》 (見附件)和應徵者的身份證明複印件一份。應徵作品的創作者為兩人或兩人以上的,應共同填寫《報名表》。
6.應徵作品須在2019年8月30日18:00之前郵寄或通過電子郵箱傳至重慶市巫山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辦公室(以郵戳為準)。郵寄地址:重慶市巫山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辦公室,郵編:404700,諮詢電話:023—57699053,電子郵箱:1731974522@qqcom。
四、作品評獎
1.本次徵集活動評選入圍作品7—10首,評委會可根據應徵作品質量,適當減少入圍作品數量,但不少於5首。
2.每首入圍作品獎勵人民幣2萬元整及證書1份。入圍作品經過一段時間傳唱後,再根據傳唱後反響情況評出金銀銅獎各1首實施重點包裝推送,分別再獎勵人民幣3萬元、2萬元、1萬元。
五、其他事項
1.應徵作品是應徵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
2.應徵作品不得與任何公開發表的作品相同或者類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智慧財產權。
3.應徵作品或者任何用於創作應徵作品的素材均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因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而導致的任何糾紛均由應徵者承擔責任。
4.應徵作品上不得出現任何與應徵者相關的信息,所有此類信息應徵者須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
5.應徵者對其提交的應徵作品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6.應徵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7.巫山縣委、縣政府有權對入圍作品進行修改和用於縣委、縣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演出和宣傳活動,除按照徵集向入圍作品支付獎金外,將不再支付報酬和費用;應徵作品用於活動宣傳,不支付費用。
8.未盡事宜,由巫山縣委宣傳部、縣文聯負責解釋。(來源:巫山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