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起重大涉毒涉惡案二審開庭
強迫未成年人吸毒、販毒,並導致其中一名未成年人死亡——8月27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社會影響極為惡劣的涉毒、涉惡勢力集團犯罪案公開開庭進行二審。省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省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代表檢察機關出庭支持抗訴。
該案中,以王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攀枝花市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並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為犯罪工具,強迫其吸毒、販毒,最終導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受傷。因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王某一審被判死緩。一審宣判後,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王某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訴。
鑑於該案系涉毒、涉惡、涉未成年人等多重因素疊加的重大案件,省檢察院成立了由馮鍵任主辦檢察官的辦案組,針對抗訴理由和上訴理由等案件焦點問題展開調查核實;省法院依法組成由王樹江擔任審判長的五人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審理。
「本案系一起性質和影響極為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的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應予嚴懲,支持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庭審現場,馮鍵代表省檢察院依法發表支持抗訴意見和出庭意見。合議庭組織檢辯雙方圍繞重點、焦點問題進行了法庭調查、新證據質證;就量刑等問題進行了充分辯論、聽取被告人最後陳述意見,並當庭宣讀有關評議意見。鑑於該案案情重大,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
推動開展社會綜合治理與依法打擊犯罪同樣重要。記者了解到,針對涉案未成年人安某乙的人身權益遭受侵害、生活陷入困難的現實情況,檢察機關啟動國家司法救助和針對未成年人的特殊救助程序,向安某乙發放救助金9萬元,解決安某乙的生活和醫療費用需要;聯合公安、教育和民政等部門,為安某乙快速辦理戶籍、入學、低保等手續,解決安某乙的教育和健康成長問題;通過走訪調查和補充證據形成調查報告,完成對安某乙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認定工作,做到精準救助和有效救助。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吸毒人員管控、城市租賃房屋管理、社會治安防控及群防群治等方面的社會治理問題,檢察機關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檢察建議。
據悉,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我省三級檢察院檢察長已帶頭辦理涉黑惡、涉毒等重大刑事案件300餘件次。(記者任鴻 張庭銘)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