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焦作解放區的首例新型肺炎患者王某某,解放區發布緊急尋找同乘人的信息!解放區發布了同乘人車(班)次信息,急尋同乘人!
患者王某某女,69歲,地址:焦作市七百間辦事處,患者於2020年1月31日0點收治於第三人民醫院,結合核酸檢測結果及專家組意見為新冠肺炎輕症,有轉重症的趨勢。患者年齡較大,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根據近日陸續發布的情況,王某某行動軌跡及關鍵時間點出爐:
2020/01/19上午武漢到昆明乘坐南方航空CZ6425(有同乘人)
2020/01/21昆明到大理乘坐D8726列車04車廂(有同乘人)
2020/01/25下午大理到貴陽乘坐南方航空CZ2787航班(有同乘人)
2020/01/26早上貴陽到鄭州乘坐中國國際航空CA4385航班(有同乘人)
2020/01/26中午12點鄭州到焦作乘坐鄭焦城際高鐵C2900 08車廂(車票)(有同乘人)
2020/01/26下午13:20火車站到外國語中學火車站公交站乘坐16路公交車到幸福街小學站
(經調取監控,該16路車無其他乘車人員)改步行回到解放區新華北街一號院家中
2020/01/2616時左右幸福街小學對面到民主中路海底撈乘坐計程車。計程車司機為男性,大約30歲,乘客在民主中路海底撈下車,支付10現金,未索取發票
2020/01/2617:30市五官醫院到外國語中學乘坐16路公交車(有同乘人)
2020/01/289:30幸福街小學到山陽建國飯店乘坐10路公交車(有同乘人)
2020/01/2813:10山陽建國飯店到幸福街小學乘坐10路公交車(有同乘人)
2020/01/3017:00王某出現發熱體溫37.9℃,1月30日下午19時許由七百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用專車送至焦煤集團中央醫院,經焦煤集團中央醫院專家組醫生初步會診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隨即轉至焦作市第三人民醫院住院觀察。
2020/02/0123:00王某某確診為新冠肺炎結合核酸檢測結果及專家組意見為新冠肺炎輕症,有轉重的趨勢。患者年齡較大,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同乘人注意事項
1.同乘人員返家後,暫時不要外出,居家封閉隔離觀察14天。堅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測量體溫,監測過程中,如您或您的家人發現異常者請立即就近到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2.就診過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儘量不要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3.同乘人員要第一時間到所在轄區進行登記。轄區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持續跟蹤反饋情況。
焦作市解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馬村區
以下這些車(班)次,發現有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急尋同乘人:
同乘人車(班)次信息
1月20日 武昌到鄭州 Z6號列車17車廂
1月21日 鄭州到焦作 C2902 05車廂
同乘人注意事項:
1.同乘人員返家後,暫時不要外出,居家封閉隔離觀察14天。堅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測量體溫,監測過程中,如您或您的家人發現異常者請立即就近到指定發熱門診就診。
2.就診過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儘量不要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3.同乘人員要第一時間到所在轄區進行登記。轄區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持續跟蹤反饋情況。
焦作市馬村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山陽區
以下這些車(班)次發現有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急尋同乘人
同乘人車(班)次信息
1月21日14時25分
南寧到新鄭機場 奧凱航空BK2837
1月21日19時10分
鄭州到焦作 C2998 3車廂
1月21日19時50分
火車站北廣場到遠大南苑小區 計程車(車牌號不詳)
同乘人注意事項:
同乘人員返家後,暫時不要外出,居家封閉隔離觀察14天。堅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測量體溫,監測過程中,如您或您的家人發現異常者請立即就近到指定發熱門診就診。就診過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儘量不要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同乘人員要第一時間到所在轄區進行登記。轄區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持續跟蹤反饋情況。焦作市山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小編提醒:昨天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焦作市人民檢察院、焦作市公安局聯合發布焦作市關於嚴厲打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
焦作市關於嚴厲打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
通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在我市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處理。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醫療機構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
二、出入疫區人員隱瞞實情,拒不接受檢疫、強制隔離,造成後果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而拒不接受醫學觀察的;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卻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編造虛假信息或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利用網絡、媒體進行傳播,散布謠言,謊報疫情、警情,製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
四、違反國家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五、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政治穩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在此,感謝廣大人民群眾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如您發現上述違法犯罪線索請積極舉報,電話:110。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
焦作市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