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古風圈被一紙聲明攪得有些「動蕩」。近日,歌手阿蘭的工作室發布維權聲明,稱發現有人在未經官方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填詞翻唱阿蘭的音樂作品,希望儘快下架翻唱歌曲。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份聲明引起了古風圈乃至音樂圈的關注,翻唱侵權的問題也由此浮出水面。
阿蘭工作室維權聲明
阿蘭工作室的聲明引起了古風歌手、愛好者乃至網友的廣泛關注。有粉絲列出了涉嫌侵權翻唱阿蘭歌曲的歌單,數量有上百首之多,不少歌曲都有多個翻唱版本。阿蘭的《明日讚歌》就被10多位歌手以《封疆》為名翻唱,她的《千年的虹》則被十多位歌手以《夜襲》《書劍香》《江南今何在》等不同名字,重新填詞翻唱。翻唱這些歌曲的古風歌手如東籬、倫桑、HITA、奇然在圈中頗為知名,近年來也相繼「出圈」。
網友提供涉嫌侵權翻唱阿蘭歌曲的歌單(部分)
網友對這份聲明的反應各不相同,有人在評論中支持維權,也有人震驚表示:「翻唱也算侵權嗎?」「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上傳也不允許嗎?」這些疑問確實很有代表性,這也與古風圈的興起有關。
早年間,古風圈就興起於日文歌曲填詞翻唱及《仙劍奇俠傳》等國風遊戲音樂的填詞演唱。這是一個形成於網際網路的圈層,很多翻唱者都是普通愛好者或素人網友,很少有專業的音樂創作能力,只是出於對遊戲作品或音樂的喜愛,為遊戲角色或劇情填詞演唱。阿蘭的成名曲《明日讚歌》就在2009年被古風歌手東籬填詞翻唱,此後被不少人重新填詞翻唱。不少翻唱者直接把自己的名字填入歌曲的詞曲作者一欄中,也不標出該曲原創作者和演唱者。
網際網路音樂剛在國內興起時,用戶版權意識淡薄,同期成長起來的古風歌手也意識不到上傳翻唱歌曲涉嫌侵權。從事相關領域的律師表示:一般而言,作品的著作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使用其作品。未經歌曲著作權人許可,改編、翻唱歌曲並上傳至網絡平臺,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權人的改編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儘管著作權法規定了「合理使用」等免責事由,但能夠免責的情形均須符合法律明文規定,而對歌曲進行翻唱、翻錄並利用信息網絡傳播並不屬於該等情形。律師建議,不能簡單根據相關使用並非以盈利為目的,判斷其不構成侵權,為避免法律風險,錄製並發表翻唱歌曲前應聯繫歌曲的著作權人,獲得其許可。
不過在現階段,不少翻唱版權授權都是「先上車、後補票」。一位音樂愛好者透露,她和幾個朋友曾想翻唱某影視作品的片尾曲,線上聯繫演唱者工作室並非得到回覆。「可能他們工作太忙,我們也確實毫無知名度,就沒人搭理我們。」這位愛好者透露,現在在網上翻唱歌曲的人不在少數,但只有極少一部分會火起來,一般都是在歌曲受到廣泛關注後,翻唱者才會與著作權人談授權。
相關律師也提及,著作權是私權利範圍,即在沒達到一定嚴重程度的情況下,只能由著作權人自己通過訴訟途徑來維護。這在客觀上也導致,很多不被原唱者知曉的翻唱作品處於「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態,「但並不是說這些歌曲就不是侵權,還是希望大家提高版權意識。」
歌曲翻唱前應該得到著作權人的授權,尊重版權並非堵上了草根歌手的「星路」。近年來,一些網際網路音樂平臺會拿出自己擁有版權的歌曲舉辦音樂比賽或相關活動。據了解,網易雲音樂就曾推出「青春重置計劃」和校園歌手大賽「少年音樂大戰」等活動,翻唱曲目來源於網易雲音樂「石頭計劃」及合作版權公司的曲庫,供網友在線上和線下選拔中使用,《中國話》《花都開好了》《逝年》《孤獨演說家》等歌曲都被授權翻唱。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韓軒
監製:周南焱
編輯:關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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