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撕咬畫面
官方聲明1
中國江蘇網6月7日常州訊(記者 趙家瑋) 近日,一篇題為《淹城動物園竟將一車活動物餵給老虎,太殘忍了》的帖子出現在本地論壇中,發帖人「伯樂知音」稱,6月5日他來到常州淹城動物園遊玩,下午開車轉到自駕區的老虎館時,看見一群男子從一輛裝滿動物的卡車上拖了一頭驢下來,直接扔到了池子裡餵老虎,「當時的慘叫聲聽得真要命,兩隻老虎死死咬住了驢的脖子,大家都嚇得愣住了。」
網友眾說紛紜動物園官方發聲
該帖子發出後立刻在網絡上引起熱議,點擊量接近20萬次,不少網友驚呼:驢好慘,還有一些網友認為野生動物園投餵活物是正常的,「這樣做是為了讓放養的動物保持野性,但一般都在閉園後進行,不然小朋友看到會害怕。」然而還有一些網友爆料稱,此次事件與淹城動物園的股權糾紛有關,「常州中院凍結了他們的股權,所以股東要鬧事!」網友夏乙如是說。
一起活驢投餵老虎事件為何與股權糾紛扯上關係?6月6日,位於常州的江蘇淹城野生動物世界在網絡上發表了一份官方聲明,事件再度引發關注。聲明全文大致如下:6月5日,公司某股東利用其在公司內的人脈及影響力,不正當幹涉公司正常運營管理,致使「投驢餵虎」鬧劇事件發生。事發後,公司立即啟動應急程序,並召開股東會議,力促與股東方達成共識,防止股東採取更過激行為。
涉事股東採取「投驢餵虎」行為,源於兩年前動物園與常州太平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宗股權糾紛案,法院凍結了動物園所有股權及生物資產,動物無法運出。據悉,2012年江蘇淹城野生動物世界向當時的常州太平通訊科技有限公司借款9500萬元,用於公司發展。當時,雙方籤訂的是債轉股業務合同。2015年3月,雙方就債轉股未達成一致,同年7月,淹城野生動物世界一次性向對方償還了貸款本家加利息總計1.25億元。然而對方在收到了償還的1.25億元後,仍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常州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動物園公司股權。
2015年10月,太平通訊科技有限公司向常州中院提起進一步訴訟,在沒有任何實物擔保的情況下,中院直接對江蘇淹城野生動物世界3個多億資產進行凍結。2016年4月,中院又對動物園的動物資產股權進行凍結,這在業界尚屬首例。
由於股權凍結,股東投資兩年得不到任何收益,尤其是動物資產被凍結,無法售賣,投資金額縮水,股東對此非常不滿,懷疑江蘇淹城野生動物世界經營方與常州中院合夥欺騙小股東的資本,於是一怒之下,將運輸不出園區的驢、羊投餵給自駕區的老虎。
淹城野生動物世界內部人士還告訴記者,當初動物園與太平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籤訂的債轉股合同中,寫明在無法還清借款的前提下,對方可獲取動物園80%以上的股權,「而現實情況是動物園已經還清了借款。」他介紹,由於股權遭到凍結,動物園無法獲取融資,館舍建造、園區發展受到限制,而動物資產被凍結,導致園區內的動物無法得到優質的醫療檢查。此外,由於無法運輸出園,動物不得不接受近親繁殖,「長此以往,動物種群將大大減少。」
內部人士表示,這起案子自2015年至今已經兩年過去了,中院仍未進行任何宣判,使動物園壓力巨大。
涉事股東:希望法院儘快裁決不排除實名舉報法官
記者從知情人口中得知,製作此次「投驢餵虎」事件的涉事股東李某是廈門晟勇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法人,在淹城野生動世界佔據一部分股權,是一名「小股東」。知情人透露,他製作此次事件主要還是因為法院的裁定導致其投資得不到任何收益,讓他覺得「上當受騙」了。據悉,李某目前很希望得到社會幫助,同時希望常州市中院能儘快對此案作出判決,否則將不排除實名舉報中院趙德升、吳紅娥兩位負責此案的法官。
此外,記者還在網絡上看到了一封類似的「致社會大眾的公開信」,作者也是淹城野生動物世界的一位「小股東」,信中寫道:「我2015年入股淹野,當初考察項目時是懷揣夢想而來,認為這家老牌景區投資前景良好,沒想到這卻是噩夢的開始。」該股東介紹,法院凍結動物資產一事匪夷所思,每年春季都是動物疫病高發期,很多動物都要到水平更高的醫療機構中治療,而常州中院的一紙禁令,導致本地的林業部門無法提供動物的運輸證、檢疫證等有效證件,今年就有兩頭長頸鹿、一頭猩猩因此喪生。
「江蘇投資環境明明一片大好,但竟發生如此不可思議的事情,法院遲遲不判決是想拖死我們這些外來投資者嗎?」信中如是說。
記者從知情人處得知,目前淹城野生動物世界內像李某一樣的投資者共有十幾人之多。
律師:法院保全資產的做法欠妥應儘快了解案件
針對此事,記者與淹城野生動物世界的代理律師,北京鑫諾律師事務所的郝律師取得聯繫。他解釋,常州市中院所謂凍結動物園資產,其實是法律上的一種「保全」行為,但此次「保全」超範圍、超標準,是不合理的。郝律師告訴記者,一般來說,法院對涉案資產進行保全,主要是為了保護涉案標的,防止案件審結後,被告的標的發生轉讓或貶值。「本案中,標的是淹野和太平通訊科技有限公司之間協商的80%股權,法院卻將淹野的3億資產與動物資產全部保全,極不正常,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生產。」
郝律師還表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般民事案件立案6個月內應予以審結,然而淹野的案件從立案至今已經2年,仍然沒有判決。
對此,記者也諮詢了常州東晟律師事務所的孟律師,她表示,法院執行「保全」的範圍僅限於訴訟標的內,就本案而已,應該只涵蓋80%的股權,不應牽涉其他部分。對於訴訟期限的問題,孟律師介紹,如果案件牽涉保全等手續,可以適當延期,並非一定要在6個月內判決。
此外,記者從常州市農林部門獲悉,目前所有關於淹城野生動物世界的審批都以法院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