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看懸疑電影、推理小說或是偵探漫畫的朋友可能會發現,很多精彩絕倫的案件其實都來自於現實中的原型。
比如日本偵探漫畫史上難以超越的「死神」二人組——金田一和柯南兩部作品中,都涉及到一起離奇的無頭懸案——
「三億日元大劫案」
在金田一的《蠟人形城殺人事件》裡,人氣角色明智健悟為了追查「三億日元大劫案」的嫌疑人而捲入新的殺人案件;在柯南的《10億日元強盜事件》裡,灰原哀的姐姐宮野明美犯下的搶劫案正是按照該劫案改編的。
今天咱們就深入聊聊這樁至今無解的劫案,看看當年的罪犯是怎麼用平平無奇的手段,坑了全日本17萬警察、搞出近12萬嫌疑人、浪費了9億9000萬調查費用,最終成為日本昭和三大懸案之首的!
警方繪製的劫犯模擬像,後被警方推翻
1968年12月,日本多摩地區的冬天並不很冷。
6日,日本信託銀行國分寺分行的經理收到一封信,剛打開還沒看清內容,經理的心就涼了半截,因為裡面的字是各種報紙雜誌上剪下來拼貼的,一看就是封恐嚇信。
示意圖,圖源網絡
犯罪分子表示,需要經理於第二天,也就是7日下午5點,準時把300萬日元現金送到指定位置,不許報警,否則用炸彈給經理家來個「bong瞎卡拉卡」……
經理怕死,可銀行的錢也不是他自己說拿就能拿的啊!所以他別無選擇,只有報警。
7日,警方派50人把接頭地點圍了個水洩不通,犯人並沒有露面。
不露面不奇怪,怪的是對方並沒有bong瞎卡拉卡,也沒有再次寄信威脅銀行經理,甚至連個氣急敗壞的恐嚇電話都沒有,恐嚇信仿佛只是經理的臆想。
就這樣風平浪靜過了兩天,12月10號,國分寺分行的打工人迎來了一個陰雨不斷的周二。
一輛裝載著2億9430萬7500日元的運鈔車準時從分行出發,開往東京某工廠。這2億9……算了,四捨五入咱們就說3億吧,按1968年的物價水平,折算到今天相當於30多億日元(約1.9億人民幣),是工人們的工資+年終獎,絕壁是一筆巨款了!
那天,雨下得很大,運鈔車搖搖晃晃地開,押運人員上班的狀態也猶如清明上墳,不太走心。
在經過府中市榮町學苑路時(府中監獄附近),一名騎著摩託車的警察攔停了運鈔車。
押運司機剛降下車窗,警察就語速極快地喊:「剛剛巢鴨分行經理家被炸了!我們有消息說這輛車上也安裝了炸彈,所有人員下車檢查!」
押運司機:「呆膠布吧,咱這車昨晚上在庫房放著,今兒剛開出來,沒機會被安放炸彈呀?」
警察沒再廢話,蹲下看了眼車底,突然喊道:「有炸彈!」
只見剛剛還安安靜靜的車底突然間鑼鼓喧天、鞭炮齊響、濃煙滾滾、噼裡啪啦……車上加司機在內一共4名押運人員都快嚇尿了,一瞬間靈光一閃,想起了經理4天前接到的恐嚇信——這尼瑪一定是恐怖襲擊!
他們連滾帶爬跳下車,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就在這時,一旁的警察絲毫沒有猶豫,挺身而出,一邊喊一邊爬上駕駛位:「馬上就要爆炸了,交給我,你們快逃!」
話音未落就是一腳油門,運鈔車狂飆出了4人的視線。
押運人員:「啊,看,人民的英雄!」
他們收回敬仰的目光,轉身一瞧地上,發現了一個正在冒煙的圓筒。
臥艸,炸彈?
4人剛要撒丫子跑,突然覺得不對勁,這炸彈怎麼長得奇形怪狀的?其中一個膽子大的上前查看,發現這只是一個不太巧妙的裝置,除了冒煙以外別無他用!
臥艸,不是炸彈,是遇到劫運鈔車的了???
丟了3億可比遇到炸彈可怕多了。4人立刻去看「英雄」留下的警用摩託車,發現白色塗裝是油漆糊的,文件箱是餅乾盒子偽裝的……
這下,遇到劫匪的可能性上升到了99.999%,4人趕緊報警。
涉及到3億巨款,警方立刻宣布全線戒備。雖說1968年時沒有遍地攝像頭無法實時監控運鈔車的逃逸方向,但警察自有其調查手段,更別說他們手中還握有劫匪遺留的100多件證物。
是的,您沒看錯,100多件證物。
證據在手,天下我有。日本警方當時特別樂觀,感覺分分鐘就能破案追回打工人的血汗錢。
可事實呢?警方一直追查運鈔車的痕跡,猛追了4天後才發現,車被拋棄在距離案發現場不到3公裡的一處墓地裡。下面龍大姐提供兩個推斷:
推斷A:劫匪開著運鈔車在城裡繞了無數圈,最後在墓地換車逃跑;
推斷B:劫匪駕駛運鈔車行駛了幾分鐘,開到墓地,迅速轉移巨款,開著其他不起眼的交通工具逃之夭夭……
A明顯腦子有坑啊!我選B,您呢?也就是說,罪犯在4名押運人員還在研究摩託車的時候,就已經換好了交通工具,開開心心踏踏實實轉移了……
好在,轉移了也算是一條線索。警方嚴查墓地,發現了一輛可疑的豐田車,順著豐田車的線索繼續調查,終於在4個月之後發現了被遺棄的豐田和車裡的空錢箱。
最讓警方崩潰的是,豐田所在的停車場距墓地也不遠。所以,很可能在11日,也就是案發的第二天,劫匪就再次轉移了。。。。。
啥叫沒頭的蒼蠅一頓亂撞,日本警方這就是了。
辦案期間還有一件最離譜的事兒,我覺得必須要給大家講出來樂一樂。
據說當時有一件重要證物,推測是劫匪戴過的帽子。戴過的帽子裡面有汗液,當時日本有技術可以通過汗液查出血型(甚至DNA,存疑),精準定位啊有木有!結果呢?辦案警察不知道咋想的,紛紛試戴了劫匪的帽子。
結果就是證物被汙染,無法提取物證了……
和搞笑的日本警方相對的,是劫匪看似奇葩實則精緻的布局。
首先,6日的恐嚇信不是第一封「預告」書。自1968年4月開始,犯人曾9次寄出恐嚇信、打恐嚇電話,主題都是要錢,不然就bong瞎卡拉卡,用整整半年的時間擊潰相關從業人員的心理防線。
其次,12月10日是日本進入特別警戒的第一天。這個特別警戒是因為什麼龍大姐沒查到,但可以確定的是,當時的警力非常分散,雖然押運人員及時報了警(其實也不太及時),但警方根本想不到犯人會迅速換車,警力又無法集中,錯了一步、兩步,後面就只能跟在犯人屁股後頭跑了。
第三,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發現100多件證物大部分都是犯人故意留下來的!這……就細思恐極了,由於證物數量繁多,警方調動17萬調查人員,花了9個億忙前忙後整整7年,排查了十幾萬嫌疑人,最後卻毛都沒找到。
這就是傳說中的「完美犯罪」了。
日本的刑事訴訟有效期是7年,1975年10月,特別調查組解散;民事訴訟有效期是20年,1988年10月之後,就算犯人自己跳出來承認,警方也拿他們沒辦法了,就是這麼狠……
對了,除了文章開頭提到的漫畫,日本還有不少影視作品也是改編自此案,比如名導藤田明二執導,北野武主演的《三億日元搶劫案》:
藤田導演估計是對這個題材愛得深沉,於是2014年又執導了電視劇:
每到這個時候,真特麼想讚美一下科技的進步。記得4年前國內有條新聞,講遼寧省營口市,一名運鈔車司機靠自製手槍劫走了600萬人民幣,結果8小時就被警方抓獲了。
千萬別迷信什麼完美犯罪,看偵探文學作品去模仿的那就更傻13了。還是那句老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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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很騷,它比小說可要精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