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擺樂(Swing)
如果說20世紀20年代是爵士樂的襁褓期,那麼30 年代盛行的搖擺樂則拉開了爵士流行期的序幕。這種帶有黑人風格、活力充沛、熱力十足的音樂最早由紐約舞廳的舞客們發展出來,而後被爵士音樂家們發
揚光大。
弗萊徹.亨德森是這類音樂的開創者,班尼古德曼則使之大為流行。搖擺樂以較為商業的手法改編樂曲,以和諧的反覆旋律、管樂和簧樂相互營造出令人不住搖擺的節奏,後來演變成為歌舞表演伴奏和演奏會音樂。搖擺樂每一小節有四拍,因此又被稱為「四拍子爵士樂」。
欣賞:Memories of you-古德曼
雖然一直以來搖擺樂被認為是為跳舞而演奏的音樂,但其實這一時期的樂團非常注重編曲,獨奏樂手們也有相當的空間進行即興演奏,如果沒有這個時代的領班和樂手們對於樂理的研究和即興的探討,日後的波普是不可能出現的。搖擺樂在1935~1946 年間達到頂峰,以班尼,古德曼的六重奏組最為出色。
搖擺樂的誕生
1935年8月,班尼.古德曼帶領樂隊在洛杉磯的舞廳作南加州之行的開場演出。一開始樂隊演奏的是柔和舒緩的曲子,但是現場的大學生們絲毫不受感染。於是古德曼率領樂隊改為演奏由傑利羅爾。莫頓改編的快節奏舞曲《金,波特頓爵士舞》,當人們在收音機裡欣賞到這支熱情、活潑的舞曲之後,搖擺之風迅速席捲全國,班尼,古德曼也被人們尊稱為「搖擺之王」。人們沉迷在音樂的熱烈節奏中大跳搖擺舞,這成為20世紀30年代的一種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