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陝西省應急管理廳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處2020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執法結果,榆林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煤礦分公司被責令限期整改,行政處罰21.2萬元。
執法結果發現,榆林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煤礦51107綜採工作面迴風隅角束管管線部分被噴漿面覆蓋。二盤區集中迴風大巷掘進巷道兩幫支護滯後工作面40米,不符合作業規程30米的要求。51107綜採工作面移變列車660V移變8月13日、14日未做漏電試驗。31盤區變電所1186號高爆櫃選擇性漏電保護未投入使用。探放水隊伍中有5名隊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從事探放水作業。
榆林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煤礦分公司因存在安全隱患,責令其限期整改,行政處罰2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