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初中的時候,每次去奶茶店,牆上總是貼滿了密密麻麻的便利貼,一段段愛情的宣言在形形色色的字跡裡熠熠生輝。
哪怕時隔這麼多年,回頭看來,這種行為或許幼稚,亦或許很多人也並沒有像曾經的誓言那般堅守著,但是在生活中,那些為了愛情奮不顧身的人依舊數不勝數,他們的故事就像那一張張便利貼一樣,貼在生活這堵冰冷的牆上,格格不入。
今天我們有幸揭下幾張便利貼,去看看他們為了愛情奮不顧身的樣子:
1.他上晚班說肚子餓,晚上九點我剛洗完澡,頭髮還沒吹乾,跑去超市給他買吃的喝的,下雨天送傘,受傷買藥這些小事數不勝數,不後悔,只是後來告訴自己愛人先愛己。
2.初戀要和我分手,難過和盆友跑去喝了半斤白酒,醉後在街上亂跑,差點被車撞死,被送到醫院洗胃,等醒過來只有絕望,後來做了半年的噩夢,學業也荒廢了,在心理醫生的輔導下,慢慢走出來了,有時候用情至深並不是好事,長情的人總是痛苦的!
3.研三那年雙十一坐二十三個小時火車去她的城市在街頭流浪了一整天,把她走過的路全走了一遍,去雞鳴寺許願,去夫子廟拍照,去五臺山的先鋒書店找她寫的那張明信片,仿佛找到了就可以留住她一樣,去了她暑假上班的那家披薩店,去了她常去的那家奶茶店,喝了她最愛的奶霜黴黴,偷偷去她學校走遍每個角落。
4.我每天早上6點從我家起來給她做早餐,然後送到她家小區樓下等她,下雨的時候總是第一時間問她在哪兒,有沒有傘,冷不冷!她生理期的時候熬著她和我都不喜歡的紅糖水,然後總是我先喝一口!她們公司的午餐不好吃,我只要有時間就會做飯給她拿過去!有過太多,不過到最後……我們還是分開了。
5.瀋陽到鶴崗十五個半小時的硬座加上兩個小多小時的客車,最後和我分手了,要了一千塊錢的分手費。我當時剛畢業沒錢,對我百般奚落,現在一切都好了,我在北京,生活工作一切順意,只是想起來大學那一年多,生活費一分不花,在食堂裡課餘送餐賺錢,那些苦著自己攢車票錢的日子,現在想來覺得對不起自己。
6.談戀愛的時候為了他做了很多我這輩子都不會去做的事,因為是他所以才願意。其實如果對方足夠珍惜你,根本不會去要求你去做那些事情。可是有時就是明知道對方渣但還是放不下。吵架自殘過,失戀喝醉吐了一晚上。不後悔就是覺得自己愚蠢。
7.不顧一切跟她回了北京,所有人都在說不要遠嫁,遠嫁的代價太大,可我還是來了,9月1號出了車禍,很嚴重,眼睛上面連皮帶肉縫了24針,斷了兩根神經,左半拉腦袋都沒有感覺了,渾身是血,是她在我病床前跑前跑後照顧我,我但願我沒有選錯人,我們都是女孩,但願這個世界能善待所有人。
酗酒,抽菸,抑鬱,千裡奔波,很多人打著愛情的名號,把自己折磨成一幅「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樣。
追求愛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很多人追求愛情是以傷害自己為前提,他們以為這是愛,以為愛一個人是為了他付出所有,傾盡全力。
可是成熟的愛情並不是這樣,小孩子的愛情才會愛得死去活來,才會把愛情看作生命,在愛裡迷失了自己,最後迷失在爛透的生活裡。
可能長大了才發現愛情不是竭盡全力,相反愛是克制,是呵護,是在同一個頻率裡的棋逢敵手,旗鼓相當。
不要把愛情當作生命,它更應該是生活的調味品而不是必需品,不要在愛裡迷失自己,就像這首歌裡唱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