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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雲社孫九香怒斥觀眾「不看出去」,從法律上看算是違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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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國共內戰後,清華大學被分成兩個,北京清華大學和臺灣國立清華大學,這起情殺案就發生在臺灣國立清華大學。
1998年3月9日上午,值班人員在臺灣清華輻射生物研究所的演講廳裡發現了一具面目全非的女屍,屍體躺在地上,從面部到胸口都潰爛浮腫,已經面目全非,大廳裡滿是嗆鼻子的化學藥劑味兒。
因為女屍已經被腐蝕得焦黑變形,完全看不出長相,所以警方只能一一排查該校的失蹤女生。調查後警方發現屍體很可能是輻射生物研究所二年級的一位女生,許嘉真,她已經失聯兩天了。
圖 | 許嘉真
警方立即通知許嘉真的父母前來認屍,屍體面部浮腫,難以辨認,許嘉真的父母拒絕接受這具慘死的屍體就是他們失蹤的女兒。
【二】
屍體的身份確認了,接下來的問題是兇手是誰?
警方仔細地勘察現場,在許嘉真的左臂旁邊找到了一個使用過的安全套,警方懷疑,這是一起強姦毀屍案,於是立刻約談了許嘉真的同學和輻射生物所的工作人員,開始調查她的人際關係。
經過大量的走訪,警方發現,許嘉真生前捲入了一場離奇的四角戀。她和同班同學、室友兼閨蜜洪曉慧,愛上了同一個男生——博士學長曾煥泰。
警方將安全套裡的精液拿去檢查,發現就是曾煥泰的,於是立馬把曾煥泰叫來審訊。
警方判斷,這可能不是場姦殺,安全套只是兇手布下的疑陣,於是將審查的焦點轉移到洪曉慧身上,她作為許嘉真的室友兼閨蜜同時又是情敵,有充足而複雜的作案動機,而且監控錄像顯示案發期間她多次出入現場。
當晚,洪曉慧就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被留置。但令人意外的是,在警方審訊的整個過程中洪曉慧表現得十分高傲,拒絕回答警方的問題,而且她異常冷靜,就像根本不認識許嘉真一樣,甚至在警方帶她去看被害人的屍體解剖時,她也面色平靜,活動自如。
當時現場的警察覺得非常不可思議:「不少男性都會被嚇得不行,她還是個女孩子啊…她心理真的很強大,表現出了一副完全事不關己的樣子,好像整個事情跟她沒有任何關係…」
【三】
就在警方認為洪曉慧有重大嫌疑,但是又找不到直接的證據時,臺灣刑事局鑑識中心的主任程曉桂接手了這個案件,她的老師,就是世界知名的「神探」李昌鈺,她本人也有「臺灣女福爾摩斯」之稱。
程曉桂重新梳理了一遍現場物證,突然,她在死者的毛衣上,發現了一小片斷裂的指甲,由於指甲上透明的紋路和指紋差不多,每片紋路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可以根據指甲的紋路判斷指甲的歸屬,案件由此找到了突破點。
經過比對,程曉桂確認了這片指甲的主人:就是嫌疑人洪曉慧,警方隨後又在洪曉慧的住處找到了一雙鞋子,上面沾有許嘉真的血跡。
圖 | 洪曉慧
面對確鑿的證據,洪曉慧無話可說,她迅速認罪,交代罪行,哭得喘不過氣來,說自己後悔極了,並請求警方帶她去見許嘉真的父母——她想跪下來給他們道歉。
【四】
洪曉慧詳細地供出了案情的始末:
1995年,洪曉慧與許嘉真在考研補習班認識,兩人志趣相投,很快就成為了好朋友,一起上學放學。
入學後不久,她們認識了研究所的博士生學長曾煥泰,他出身臺灣望族,家境良好,堂叔是臺北的議員。
【五】
這令許嘉真十分崩潰,但她仔細分析後仍然決定先擱置爭議,一致對外:曾煥泰公開的女友,以及他身邊的其他女孩。
於是從1997年7月開始,曾煥泰女友的車子老是被扎爆胎,之後修一次扎一次。
除了女友,其他和曾煥泰走得近的姑娘也開始倒黴:1997年11月,洪曉慧和許嘉真發現曾煥泰約了一位姑娘去吃夜宵,她倆氣壞了,12月2號下班後,許嘉真招呼這個女孩到女廁所看看情況,這女孩是研究所的行政助理,她以為是廁所出了問題,這確實在她的職責範圍內,便和許嘉真一起去看看。
走進去之後,發現洪曉慧也在,三個人沒聊幾句,洪曉慧就動手把那女孩給打了並警告她以後不許再和曾煥泰來往。
女孩被打得鼻青臉腫,頭髮也掉了好幾縷。事後她將此事報告給研究所所長,希望許嘉真和洪曉慧向她道歉。
但她倆對此事全盤否認,一臉無辜,因為兩人平時相當乖巧,所長覺著這事兒不像真的,可能就是三個人之間鬧了點不愉快,而且當時也沒有其他人在場作證,所以最後只是禁止許嘉真和洪曉慧出現在那女孩所在的樓層。
【六】
當曾煥泰身邊有其他的女孩,威脅來臨時,許嘉真和洪曉慧就站在統一戰線,一致對外,當威脅解除時,兩個人之間的矛盾就成了主要矛盾,隨便一件小事就能引發一場戰爭。
許嘉真寫e-mail跟朋友傾述:「洪曉慧比我還晚來,卻什麼都要!還要我把情人讓給她!我不願意!我知道我沒辦法永久擁有他,但是我希望至少在畢業之前的這段時間裡,能讓我擁有一段快樂的回憶,難道這也算過分了嗎?」
兩人互不相讓,為了得到曾煥泰的青睞,開始比著給曾煥泰送禮物。許嘉真父親是臺電的工程處長,家境較好,她不停地給曾煥泰買各種各樣的禮物,曾煥泰來者不拒,都收下了。
洪曉慧雖然高中也在私立學校就讀,但只能算是小康之家,家境遠沒有許嘉真好,可以用來給曾煥泰買禮物的錢並不多。但為了和許嘉真較量到底,本該忙畢業項目的洪曉慧,去酒店打工賺錢,同時又找了個有錢的備胎,
那男生對她很是在意,開了兩張十五萬的信用卡給她用,有同學回憶,拿到信用卡的當天,洪曉慧就給他看卡上master和visa的標誌,還告訴他「額度很高」。
沒過幾天,洪曉慧就用信用卡買了一部大哥大送給曾煥泰,在當時,大哥大是絕對的奢侈品,曾煥泰家條件很好,完全買得起,但仍然照收不誤。
幾個月下來,勝負難分,曾煥泰雖然和她們兩個都發生了關係,但對外仍然宣稱是純潔的兄妹情誼,許嘉真和洪曉慧對曾煥泰的這一說法似乎並沒有太大不滿,反而是她們彼此之間的怨妒情緒越積越多,只待有個出口便要爆發。
1998年3月6日上午,許嘉真把自己的信用卡交給洪曉慧,讓她幫忙購買化妝品,中午洪曉慧回來,將信用卡和化妝品交還給許嘉真,期間兩人相安無事。
到了晚上曾煥泰、許嘉真、洪曉慧三個人一起外出,許嘉真到商店買鞋,刷卡時突然發現自己的信用卡已經被刷爆了。她當場指責是洪曉慧背著自己刷爆了卡,洪曉慧聽了之後非常惱火,覺得許嘉真是故意在曾煥泰面前陷害自己,好令她顏面掃地,雙方為此事陷入爭執。
3月7日凌晨,洪曉慧約許嘉真到研究所的演講廳交談,洪曉慧要求許嘉真離開曾煥泰,許嘉真則要洪曉慧承認她偷偷刷爆了卡並和曾煥泰劃清界限。
兩人都不願意退出,沒說幾句便開始激烈爭執,一直以來壓抑著的不滿情緒湧上心頭,洪曉慧雙手掐住許嘉真的脖子,朝地面猛撞,鮮血汩汩流出,而後陷入昏迷。
洪曉慧怕許嘉真醒來之後到學校報案,到實驗室取出一瓶「哥羅芳」,朝著許嘉真的頭部倒了下去。隨後將許嘉真藏到了演講廳冷氣機的後面,再把周圍的血跡擦乾淨,離開了現場。
哥羅芳,即氯仿,對光敏感,遇光照會與空氣中的氧發生作用而產生有劇毒的光氣。3月7日晚上9點,洪曉慧回到現場,發現許嘉真因吸入過多的光氣已窒息死亡。
於是洪曉慧到實驗室用硝酸和鹽酸混制王水,企圖潑在許嘉真身上,將屍體溶解。實驗室的容器並不大,一次配置的量不會很多,洪曉慧多次往返,但效果仍然不理想,只能儘量往臉部和脖子潑去。
隨後洪曉慧回到宿舍,找出她和曾煥泰前兩天用過的安全套,返回演講廳,放在許嘉真左臂旁邊。接著又回到寢室,破解了許嘉真的e-mail密碼,假裝成許嘉真和曾煥泰聊天,直到被警方帶走。
【七】
洪曉慧為什麼會留著用過的安全套? 可能是因為還沒來得及扔掉,也可能是因為她過於迷戀曾煥泰,所以想保留和對方相愛的證據,但這又挺矛盾,既然她這麼喜歡曾煥泰,為什麼還想讓他頂罪。
難道在這時侯,洪曉慧才終於意識到,她根本就不愛曾煥泰,她的苦苦追求可能只是出於不甘心,不甘心在和閨蜜的較量中敗下陣來,畢竟是閨蜜啊,閨蜜得到了自己心心念念卻又得不到的人是最不能忍的,要是一個陌生人,說不定幾個回合下來就瀟灑放手了。或者洪曉慧在一開始的時候是愛的,但後來更多地被女人之間的嫉妒和攀比取代?
真實的想法我們不得而知,但在後來開庭的時候,洪曉慧和曾煥泰並排坐在一起,全程卻從未講過一句話,箇中滋味怕是不足為外人道。
【八】
1998年4月16日,新竹地檢署起訴洪曉慧,求判無期徒刑。但法院認為,洪曉慧行兇源於與許嘉真的爭吵,而且是在許嘉真死後才用王水溶屍,屬於「不確定的故意殺人」,無期徒刑量刑過重。
1998年6月10日,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洪曉慧殺人罪部分有期徒刑15年、剝奪公權10年;損壞屍體部分有期徒刑3年;合併執行,最終為有期徒刑18年;並判處洪曉慧賠償許嘉真父母臺幣2417萬元。
二審維持原判,洪曉慧放棄上訴,於1999年1月發監執行。
2000年4月,洪曉慧被移到臺灣高雄女子監獄服刑。洪曉慧在獄中表現良好,積極參加各種比賽,得了不少獎項,之後的幾年洪曉慧先後四次呈報法務部申請假釋,但因殺人手法太過兇殘,法務部顧及社會觀感後均未批准。
到了2008年11月27日,洪曉慧第五次申請假釋,34歲的洪曉慧因為悔過態度良好,再犯可能性低,且出獄後已有生涯規劃,法院通過了她的假釋請求。洪曉慧於12月3日假釋出獄,在媒體簇擁下回到了高雄市的家。
洪曉慧假釋出獄後,三採文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主動聯繫她,願意為她提供翻譯的工作。於是洪曉慧就以「彩憶」為筆名,成為了一名自由譯者,她翻譯的第一部作品《水意識》於2009年6月24日出版,同年10月9日第二部作品《末日之生》出版。洪曉慧多次表示,出獄後會努力賺錢賠償給許嘉真的家屬。
【九】
相信很多人跟「彬彬有法」一樣,都想知道案發之後曾煥泰的情況,他在事發之後確實接受過採訪,當媒體問及他的心情時,他表示:「挺難受的,畢竟大家都是相處很久的同學了。」
當時學校為了給他的學術生涯留一條後路,並未將他直接開除,而是勸說其主動申請退學,這樣他後來才得以在國外留學。取得博士學位後,曾煥泰返回臺灣擔任計算機工程師,至2008年底仍單身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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