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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該案正在立案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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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吃的是誰剩下的菜?」美味的韓料小菜,竟然是回收利用的口水剩菜?一條網絡帖子引起了市場監管的關注.
當事人:太倉經濟開發區冒蜀黍餐廳
證件名稱及號碼:營業執照92320585MA1NHREH4J
住所:太倉市城廂鎮上海東路188-2號-037室
經營者:董*曄
2019年4月19日,執法人員針對網友在煙雨江南論壇發帖稱,「太倉萬達金街的石鍋拌飯有回收小菜再給客人食用的問題」,對位於太倉市城廂鎮上海東路188-2號-037室的太倉經濟開發區冒署黍餐廳(經營者:董*曄)進行現場檢查,並以當事人涉嫌經營汙穢不潔的食品為案由,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餐廳主要經營石鍋拌飯,堂食或外賣顧客點石鍋拌飯後,會免費贈送白菜、蘿蔔等小菜。為了降低成本,經營者董*曄及其妻子周*華交代了服務員,通過觀察外觀及剩餘的數量判斷,將堂食客人吃剩下,看上去沒動過的小菜單獨拿到廚房的桌上,由其回收到廚房的一次性餐盒裡再用於外賣訂單裡。
根據《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範》(CJJ184-2012)中關於餐飲垃圾的定義(餐館、飯店、單位食堂等的飲食剩餘物以及後廚的果蔬、肉食、油脂、麵點等的加工過程廢棄物),當事人回收的小菜屬於餐飲垃圾,應當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修訂版)》的相關要求予以處理,不得回收用於經營。當事人僅從小菜外觀、剩餘的量來判斷小菜是否被客人食用,無法保證回收的小菜是否乾淨衛生。當事人把回收的小菜用於經營,屬於經營汙穢不潔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
在本案例中,當事人主觀上違法故意明顯,客觀上已造成了危害後果,其行為對相關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有較大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第四項的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行政處罰:罰款85000元。
位於學校附近的「鏢師紅糖饅頭」在檢查時突然閉店,進入後廚,發現不少饅頭和包子已過期,經過清點達637隻.
當事人:太倉市城廂鎮鏢局食品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20585MA1R9N961M
住所:太倉市城廂鎮縣府街11-4號
經營者:袁*
2019年5月7日,執法人員對位於太倉市城廂鎮縣府街11-4號的太倉市城廂鎮鏢局食品店進行了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店冷藏櫃中發現大量已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執法人員當場對上述食品進行了扣押(太市監強字[2019]城S013號),並於當日立案調查。
經查,太倉市城廂鎮鏢局食品店是「鏢師」饅頭品牌店,主要經營包子、饅頭、自製飲品類食品。當事人經營的包子、饅頭類產品均是從上海鏢師食品有限公司購進的,上海鏢師食品有限公司作為「鏢師」紅糖饅頭指定產品供應商,為門店生產、配送相應的產品。紅糖饅頭和玉米饅頭的進貨價均是0.83元/個、鮮汁肉包的進貨價是1.38元/個、鮮肉筍丁包的進貨價是1.61元/個。當事人分別於2019年3月17日和4月7日採購了上述批次的食品,上述食品屬於預包裝的半成品,經充分加熱後即可食用。經加熱後的成品紅糖饅頭和玉米饅頭的銷售價均是2元/個、鮮汁肉包的銷售價是3元/個、鮮肉筍丁包的銷售價是3.5元/個。5月7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現場共發現玉米饅頭(半成品)514個、紅糖饅頭(半成品)60個、鮮汁肉包(半成品)17個、鮮肉筍丁包(半成品)14個均已超過保質期。另外,現場發現已蒸好的紅糖饅頭26個、玉米饅頭3個,鮮肉筍丁包3個,執法人員現場未發現其他在保質期內的上述食品,當事人現場也無法提供。案發當天當事人共銷售紅糖饅頭33個、玉米饅頭4個、鮮汁肉包15個、鮮肉筍丁包1個,可查實的上述過期食品共690個,貨值金額為713.42元,違法所得為69.48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予以處罰。
食品經營者應對其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超過保質期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和處置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意識淡薄,向消費者出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在其經營場所內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數量較大。另外,店鋪對面就是兩個學校(太倉市實驗小學和太倉市藝術幼教中心縣府街幼兒園),其面向的消費群體主要是學校的學生,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應當予以從重處罰。
綜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如下:1、沒收過期的鮮肉筍丁包17個、鮮肉汁包17個、玉米饅頭517個、紅糖饅頭86個;2、沒收違法所得69.48元;3、並處罰款70000元,兩項共計70069.48元,上繳國庫;4、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JY13205850050718)。
小柿小橘提醒您
食品安全是事關民生的大事
不把安全線放在第一位終究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今天的後續就講到這裡
誠信經營,鑄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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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下期再見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