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撞後耽誤治療,隔天找醫院承擔責任,醫院:他們是強行轉院

2020-12-20 曉華探案HNTV

惠州某醫院提供的電子病歷上,當時的病歷記錄顯示,張某的狀態還算良好。能說話,自主大小便等。可家屬轉院後不久,張某便離開了人事,張某家屬對醫院的轉院手續提出質疑,雙方各執一詞。

傅先生說,親屬們決定,將張某送回梅州某縣老家治療。

傅先生:送到市人民醫院,晚上12點鐘到市人民醫院,第二天下午三點鐘,她就不行了。

記者:在今年7月8號的時候,張某被他的家屬從醫療條件相對好的,惠州市某三甲醫院,送到老家地方醫院,這裡的醫療條件不是那麼好;公眾關心的焦點是,為什麼病危的張某,會從惠州送到這裡,我們向他們的家屬進行了求證。

傅先生:派出所說沒事了,你們可以把人接走了是派出所叫我們走的,不然我怎麼可以走,要是派出所說犯罪了,我們能擅自離開嗎。

張某大哥:醫院說她的尾骨骨折了,要回去躺著休息,醫生說出院就可以了,轉院就不行。我想,出院可以就沒什麼大礙了吧。

張某大哥否認了他們是強行出院的說法,稱他們的轉院,是獲得了該醫院的批准。

張某大哥:強行出院是要我們家屬籤名的,我們根本就沒有籤,我這都有證據的。

死者張某的丈夫傅先生告訴記者,從出事到現在,當事人溫先生,連看都沒有來看他們一眼,更別說慰問。他們家屬方面,也沒有提出具體的賠償數額。

張某大哥:法律是公平的,屍體現在還躺在殯儀館裡,沒有人過問一聲,沒有一個電話。

張某大哥張先生交流的時候表示,自己對於溫先生提供的屍檢報告,以及醫療記錄都是存在質疑。

張某大哥:(相關資料)那是他們亂搞的,那些報告都是假的。

經過記者的努力,終於在距離事發地兩百多公裡的廣東某縣,見到了死者張某的家屬,家屬除了回應是否是擅自出院,出院之後有沒有遭受新傷害,等疑問之外,也透露了一個重要的信息,他們對張某的屍檢報告、醫療記錄等,是存在質疑的。張某當時在醫院的情況到底是怎麼樣的呢。他離開惠州,前往老家時的身體狀況,是不是家屬所說的適合轉院呢。

鍾醫生參與了對張某的治療,雖然距離事發有一段時間,但他對於這個病人還有著深刻的印象。

鍾醫生:她住院的時間總共沒有超過24小時,在我們嚴密觀察的過程當中,他的生命體徵沒有出現惡化的情況。

而對於這起案件的焦點之一,張某轉院回老家,到底是誰提出的要求,鍾醫生做出了回應。

鍾醫生:家屬強烈要求出去,我們當時不同意,家屬反反覆覆跟我們說,他是轉院,並不是不管她,家屬比較強勢,所以我們當時也就同意了。

在該醫院提供的張某病歷中顯示,當日晚上,家屬以不方便照顧為由,要求辦理出院,轉當地醫院繼續治療,予以勸阻無效,給予辦理出院。

記者:那這樣的情況,屬不屬於強行出院呢?

鍾醫生:在我們醫生碰到的病人當中,有些病人依從性是比較強的,有些病人的依從性不是很高,所以他覺得醫生說的話,不太願意聽。

張某從該醫院前往老家地方醫院,將近200公裡的路途中沒有使用專用救護車,而只是普通家用小轎車。溫先生提出質疑,在轉院過程中,很可能加重了病情,導致張某死亡。

我也覺得有必要調查一下,從出院到死亡的這段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各種藥物說明書和處方上寫明的謹遵醫囑不是沒有道理,就算是差的醫生,他也比你的家屬要好。因為醫生是真的給你看病,而家屬的話就有些匪夷所思,驢唇不對馬嘴。各位住院的時候也要留心,真正阻礙治療的,是那些五花八門的遠房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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