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來,總是傳黃曉明和楊穎婚變的消息,信息量屢見不鮮,這也要歸根兩人婚後的活動平平無奇,互動方面沒做到位,以至於吃瓜群眾的猜疑越來越多,甚至出現很多造謠者和誹謗者,這讓黃曉明和楊穎造成了極度的困擾,兩人也以各種形式澄清,在網上總能看到不實的謠言。
許多平臺作者和經營號以爆料和標題吸引形式發布未經過證實的謠言,這就造成了許多吃瓜群眾也對這些新聞評論層出不窮,這讓黃曉明和楊穎相當的困擾,所以兩人也對謠言者用法律形式保護自己的婚姻名譽。
之前楊穎也對謠言者於某訴訟其侵犯自己的名譽權而做出判決,案件也在線上進行開庭,被告於某出庭讓人大跌眼鏡,因為於某是一位退休的老太,也是楊穎文章的評論者。
對在線庭審現場直播中,於某態度並不誠懇,並帶著囂張跋扈的態度,還在庭審中數次笑出聲音,對此於某的代理律師表示很無奈。
與此同時,楊穎代理律師宣稱,被告人於某於2018至2020年發出了430條的誹謗與侮辱的相關內容發布在各大平臺上,所以希望於某態度誠懇公開對黃曉明和楊穎賠禮道歉並且賠償10萬元經濟損失以及賠償精神損失費15萬元當做撫慰金和3萬元的律師訴訟費。
在庭審上,楊穎代理律師表示:為避免對自己所代理的楊穎女士造成庭審上的二次傷害,不希望在庭審上再出現內容相關的話題。
於某在庭審中提到,既是公開審理,那那就沒有什麼說不得,也對自己發表的相關內容在庭審中直言,楊穎整容,假臉的相關話題,更直言不諱的說道楊穎明星的天價片酬的出場費以及楊穎與黃曉明離婚並帶走全部家產的辯論。
在線上庭審中,於某稱自己所發布的相關內容都是在事件的相關報導中所看到的,所以覺得真實有效,並非編造謠言誹謗明星之詞,對此,於某還在法庭上出示相關證據,於某出示的證據爆料中寫著:「黃曉明Angelababy貌合神離,女方帶走資產,離婚後所有財產都在楊穎手上」的相關報導。
於是乎於某在庭審中為自己辯解到,這些圖文報導令她覺得很氣憤,也看不慣這些行為,所以對文章進行了評論,評論中雖然語言偏激是事實,卻沒有發表罵人行為,而且自己也只是吃瓜群眾而不是爆料人,表示楊穎應該起訴的是爆料不實內容之人。
其實在庭審上於某所提交證據裡爆料內容,楊穎的工作室第一時間就發聲事件不實,也對此做出了闢謠,而關於明星天價片酬的傳聞官方也早就在幾年前就做出了闢謠的證明,而且所有的相關內容也是不實的報導。
那麼於某則稱,對於楊穎的工作室發出的闢謠聲明,自己並不知情,也沒關注過此類報導,而於某曾發表過一些楊穎是假臉怪整容等等的不實評論。
楊穎代理律師說道,假臉就是誹謗楊穎,規則屬於侮辱一詞,對於這樣的言論誹謗以及侮辱就是事實。
被告於某辯稱中說道,這些只是吃瓜群眾以及觀眾們都會做的表達意見以及個人不同的評論方式,在現實生活中,甚至有人總是說某人是智障以及神經病等等言論,所以自己的評論不足以形成侮辱和誹謗的說法。
在線上庭審上,於某表示觀眾以及吃瓜的相關群眾中都認為楊穎整容,拿過去楊穎的照片對比現在的照片和模樣有很大不同,也有很多的改變,一天一個樣,花樣天天有,並且說楊穎腰長腿短,所以自己認定,如果她沒整容,那麼應該提交楊穎沒整容的相關證明或者證據來,對於這樣的辯解,法官和律師也做出相當無奈的思緒。
在整個線上庭審中,於某態度都蠻狠又特別強硬,也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甚至可以說不覺得自己的評論有錯的態度,法官告訴於某案件原告律師費是3萬元,問她是否看過律師費的話題,於某則回應稱,他們寫100萬律師費也跟我沒關係,整個過程簡直讓人覺得於某的話讓人又氣又逗。
法庭上於某不止多次打斷法官的發言,並且多次舉手表明自己有話要說,也多次為自己做出辯解。
最後,庭審上雙方都進行了各自的辯解,原告律師在辯解中強調被告的不實言論都是無中生有純屬誹謗他人的行為並且在18-20年期間發布大量的誹謗內容,而且主觀都是惡意這對原告本人完成了困擾以及傷害,對於這些評論也影響了原告的一些商業上的工作業務,在庭審上被告更沒有道歉和意識錯誤行為,所以請法律法官嚴格判處於某。
庭審後期,於某再次辯稱,自己用的照片都是原告的照片,依據都是來源於公開報導,並沒有主觀捏造事實,即使在評論中的過激行為,都因為自己嫉惡如仇,原告如果認為報導失實,應該去追究爆料者,而不是新聞受眾。
於某繼續強調,楊穎負面新聞一搜一大把,甚至覺得與別的明星不同並沒有多少負面消息,甚至覺得這次庭審一線明星是原告的問題才影響到判決,並且表明自己不懼怕判決,目前的判決的結果還沒有對外公開,那麼讓我們都夠一段時間吧!
小編總結,對於明星的話題確實是相當的多,雖然是在網絡上,但請不要網絡暴力的手段去攻擊他人的名譽,而且小編一直認為黃曉明對楊穎baby是特別的寵愛有加,而且我也曾發過關於他們夫婦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