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紅豆
在最新的一期《我是唱作人》中,紅豆我被老炮兒鄭鈞圈粉了。
一首《繼續揮舞》瞬間燃爆全場,讓人血脈噴薄。
生活總是讓人猝不及防,最無恥的人最坦蕩你渴望擁有成功和勝利,卻為何沒有說出一句真話的勇氣每個人都在審判別人的骯髒,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很冤枉
你看看鄭鈞的歌詞真的很直白、很精闢,似乎就是嘗盡生活的百般滋味的人,在和你述說這人生的真理。
再看看鄭鈞前幾期的歌《我_ _算什麼》,那首來自中年人自我拷問的作品:
我是一個家庭我是一個孩子我是一份疲憊不堪的工作我活著是因為 你還讓我活著
而那首《青春的葬禮》,更是迎來了老狼、高曉松等很多屬於那個光芒萬丈的搖滾黃金時代的大咖的轉發。
有人曾信誓旦旦,要為你上刀山。不要詛咒你的過去,至少它曾經因你而美麗。如今我們回到各自的貝殼裡,裝扮成另一個人好讓生活繼續。
這麼多年過去,原以為鄭鈞已經被生活磨得沒脾氣了。
可是沒有想到他依然那麼衝!
鄭鈞就是這樣,在這個舞臺上唱著他唱的歌,管你愛聽不聽,可是卻偏偏唱入人心。
1967年,鄭鈞出生在西安,爺爺是黃埔軍校的傳奇人物,父母是大學教師。他還有一個哥哥,一家四口的生活幸福而安逸。
可是在鄭鈞7歲那年,他的父親去世了,一切都不一樣了。由於家裡欠下外債,母親疲於工作,鄭鈞基本都是哥哥在管教。
在那個年代,「長兄如父」,哥哥總喜歡用拳腳教他聽話。在拳腳打鬧中長大的他,堆積對生活的憤恨以及不滿。可是也只是堆積著,無法、無處發洩。
考時考上杭州電子工業學院,是鄭鈞人生的一個轉折點。
鄭鈞意外地接觸到非常多六七十年代英美搖滾樂,那些留著一頭長髮的老外在無所忌憚地嘶吼著。那麼自由,那麼熱血澎湃。
1986年,搖滾老炮兒崔健的《一無所有》在大街小巷中傳唱,在無數年輕人心中萌芽,在整個中國颳起了一股搖滾風。
鄭鈞感受到無限的能量的同時,也似乎讓他找到了宣洩情緒的途徑。
組樂隊,玩搖滾,是勢不可擋的趨勢了。
《搖滾校園》裡有一句話:就算你是全世界最醜的人,但只要你加入搖滾樂隊,你就很酷。
那時候的鄭鈞長得好看,而且唱腔也不錯,人稱「搖滾界的木村拓哉」。
高曉松在回憶當年的時候就嫉妒道:
「鄭鈞年輕時候那個搶手啊,還有才華,在長相普遍猥瑣的搖滾圈裡十分突出。」
據說竇唯也評價過當時的中國搖滾圈:許巍的曲,張楚的詞,鄭鈞的色(色相的意思)。
好看是好看,可是可以當飯吃嗎?
是的,似乎無論是什麼年代,玩搖滾樂都離不開一個宿命:窮。
鄭鈞就這樣一邊翻唱崔健、羅大佑等人的作品,一邊流連於各個場地賺錢。
無意中,鄭鈞結識了當時黑豹樂隊經理人郭傳,初出茅廬的鄭鈞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就把自己的音樂拿給他聽。
郭傳林一聽到鄭鈞充滿著西北人特有的蒼茫遒勁的聲音,就驚呆了,連忙把鄭鈞推薦給了紅星音樂社。
那個時候,中國的搖滾樂正處於上升期,在這股瘋狂的浪潮中,一批優秀的樂隊和樂手紛紛湧現,黑豹、唐朝、面孔、眼鏡蛇,竇唯、丁武、張楚、張炬、高旗、羅琦、老狼、何勇……
而鄭鈞,這個後起之秀,更是星光閃閃。
1994年,鄭鈞推出了自己的首張專輯《赤裸裸》,其中《回到拉薩》《赤裸裸》《極樂世界》《灰姑娘》等作品至今在國內廣為流傳。
你並不美麗,但是你可愛至極,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這首傳聞只用了5分鐘寫的《灰姑娘》,莫名其妙的成為最火的一首。或許是鄭鈞唱出了愛的追求,也唱出普通人對愛的真誠追求。
在雅魯藏布江把我的心洗清,在雪山之顛把我的魂喚醒
而這首《回到拉薩》,則為聽眾們找到一個精神家園,讓塵世的心靈被洗清,昏睡的靈魂被喚醒。
這張專輯賣出了近二百萬張,鄭鈞幾乎在一瞬間家喻戶曉。
就這樣,年紀輕輕的鄭鈞能夠在中國搖滾史上刻下屬於自己的烙印,還和許巍、張楚並稱為「西安三傑」。
1997年,鄭鈞推出第二張專輯《第三隻眼》。其中的主打歌曲,《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在96年末97年初蟬聯五周全國電臺總排行榜冠軍。
可以就是在那時,鄭鈞開始沉迷於燈紅酒綠。
每天不是在酒吧,就是去酒吧的路上,中午昏昏沉沉醒來打開門,門外就有好幾個朋友迫不及待拉他去玩,
這種日子,鄭鈞過了十年,也是他的音樂被痛批的十年。
在那些年裡,他結婚了,娶了那個「灰姑娘」;「灰姑娘」受不了,兩人離婚了。
這件事情似乎觸動了鄭鈞,他跟著師父靜心研習禪修、打坐,堅持練習瑜伽。
再後來,他遇到了一個叫劉芸的暴脾氣姑娘,在劉芸的勸說下,他剪掉了多年的長髮,開始減肥。
可是等鄭鈞再一次準備好了,屬於中國搖滾的年代已經過去了,酒吧裡再難看到留著長發、光著膀子嘶吼的年輕人。
回不去,那就不回去了吧。
人生不是還是要繼續往前嗎?
於是鄭鈞頂著搖滾的名號去《中國最強音》當導師;帶著兒子參加真人秀,《爸爸回來了》;在《吐槽大會》上,被大家吐槽卻也忍著,還得微笑。
雖然在節目之後,張紹剛採訪他,鄭鈞說放以前會打大張偉。
也只是說說而已,要是放在以前,誰跟吐槽你呢?
2005年,鄭鈞寫了一本小說,名字叫《菜刀溫暖》:
生活有如一把菜刀,我們只是案板上的一棵菜花或者冬瓜,引頸待命。按說菜刀應該性屬冰冷殘酷,但當它從我的脖子切下時,我竟感到了一絲溫暖。可能是由於刀上有我的熱血飛濺吧。
人在年輕的時候啊,鋒利得像一把刀,見誰都不願意低頭,見了錢包都要踢著走。
可是現在呢,不是變老了,只是無可避免地會被生活磨平了稜角。
但是也只是表面不那麼張牙舞爪了,內心深處還是沒變。
不然,也不會《繼續揮舞》中寫下:
「手中的旗幟就算百孔千瘡,我還是要繼續揮舞它!」
是的,對於鄭鈞這樣一個把搖滾揉進自己骨子裡的時代浪子。
無論生活怎麼變,內心的旗幟終究不會被妥協。
就像GA問鄭鈞時說的那樣:
「你覺得我們被「馴化了?」「我們企圖被馴化,但是內心的小旗幟也都在。」
是的,屬於鄭鈞的年代早已經過去了。
當以前的帥氣小夥伴變成了中年大叔再次站上在臺上時,臺下的小姑娘也不再會為了他撕心裂肺地叫喊了。
可是又怎樣?
這個時代不屬於他們,但他們至少在屬於他們自己的年代輝煌過,耀眼過。
「生活總是想讓人跪地求饒,可我還是忍不住想笑」。
什麼是搖滾精神呢?
對於紅豆來說,大概或許就是無論遇到什麼,內心總有幾分不甘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