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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瑪麗蓮·曼森(Marilyn Manson)發布了回歸新單《WE ARE CHAOS》,許多人表示時過境遷,曼爺還是老的配方老的味道。
前段時間一位讀者留言表示想看曼森的故事,秉承著「說到做到」的作風,今兒名大人就為大家扒一扒這位令搖滾樂迷津津樂道、衛道士深惡痛絕的傳奇曼爺的人生。
提到瑪麗蓮·曼森這個名字,人們往往會聯想到「朋克、暗黑、撒旦、死亡」等詞彙。你憤怒時聽曼森的共鳴會很大,可用平常心去聽曼森就會覺得他是個怪物。This Is The New ShitMarilyn Manson - This Is The New Shit (Maxi #1 Intl Version) [Explicit]
瑪麗蓮·曼森原名布萊恩(Brian Hugh Warner),1969年1月5日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坎頓市。瑪麗蓮·曼森的名字脫胎於美國最有名的性感女星瑪麗蓮·夢露與最變態的殺人狂查爾斯·曼森。一個美女和一個變態殺手名字的組合,寓意為天使與惡魔、美麗與恐怖的矛盾體。
左:美國臭名昭著的變態殺人狂查爾斯·曼森 右:瑪麗蓮·曼森
作為工業金屬樂隊Marilyn Manson的主唱,他是Devil的代名詞,也是美國家長們最牴觸排斥的樂隊主唱。臺上自殘,撒旦崇拜,假乳房……二十多年以前,瑪麗蓮·曼森用幾個震撼的詞向全世界介紹了他自己:「I am the God of Fuck!」
魔鬼式的打扮和有著蒼白嗓音的工業搖滾,讓無數年輕人為之瘋狂。他用前衛的音樂理念創造出了地球上最頂尖的工業搖滾,但其變態的風格很難讓眾人接受。甚至有人說他來自地獄、是結痂的暗黑天使。
十多年前,有人聽硬核大氣的Linkin Park、有人聽桀驁不馴的Eminem,年長一點的會聽U2……但這世上有人痴迷天才,也就有人痴迷鬼才,所以有人為了在青春期最大限度地彰顯叛逆,於是開始聽瑪麗蓮·曼森的音樂。
「我在地球上的目的就是混亂」。是瑪麗蓮·曼森發表在滾石雜誌的文章裡的一句話。拋開諸多爭議,曼森從未讓步。
曼森有著德國人與英國人的血統,自幼生活在一個破碎家庭中,有一個異裝癖的祖父,一個性變態的鄰居。自小他得不到家人的關心,反而被當作玩偶一般看待,生活在堆滿雜物的地下室。地下室裡面放著他祖父藏起來的色情雜誌,照片和一些淫穢的道具。患有心理變態的鄰居男孩毒殺死了那時曼森僅有的朋友,還有一隻名叫阿露沙的阿拉斯加犬。
左一:幼時的布萊恩(曼森)
布萊恩在童年時期就讀於一所基督學校,但他很快就想盡方法嘗試去脫離基督教,覺得它是一個以恐懼強逼人相信的宗教。因此布萊恩的父母就把他轉到了隔壁一個很普通的公立學校,但這同時也正是當時的布萊恩想要的。
種種不幸令他眼中不再有神,看見的只有創傷,在他的心路歷程裡只有人間的痛苦與醜惡。他所遭受到的冷落和創傷使他把自己和殺人狂曼森聯繫了起來。為了避免徹底瘋掉,他在成為音樂人和殺人犯之間做了一個選擇。
布萊恩18歲時,全家移居佛羅裡達州,他也進入了這裡的Broward社區大學學習。畢業後,布萊恩作為25th Parallel音樂雜誌和滾石雜誌的音樂評論員,在當地的Tampa灣地區從事音樂評論工作。
1989年,看膩了當時音樂圈的布萊恩決定整點不一樣的東西。年僅20歲的他化名:瑪麗蓮·曼森。與吉他手Scott Mitchell兩人一拍即合,在貝司手Gidget Gein和鍵盤手Madonna Wayne-Gracy加入之後,名為「瑪麗蓮·曼森和鬼孩子」的樂隊在美國佛羅裡達州成立了,樂隊有5名成員。
隨後慘白、驚悚的臉龐搭配血紅濃鬱的唇色,讓瑪麗蓮·曼森看起來猶如來自地獄的惡鬼,一下子吸引了人們的眼球,成功闖入大眾的視線內。
夾雜著獵奇、憤怒、不理解的目光,讓很多追求自由叛逆的青年瘋狂追逐。
就這樣瑪麗蓮·曼森迅速走紅,他略顯恐怖的音樂被無限循環,他獨創的視覺哥特藝術,在音樂圈掀起一股強大的「暗黑龍捲風」。在音樂的世界裡,他是魔鬼,也是神。
「當黑暗與絕望佔據你的靈魂,他便會出現到你的面前,用沾滿鮮血的手撫摩你殘缺的心靈」。愛之深,恨之切,這是全世界給曼森的回應。
他那些工業金屬陰暗凝重的和弦段落,將死亡的氛圍渲染得淋漓盡致。而曼森那沙啞的聲嗓所演繹的歌詞,卻讓人病痛的靈魂受到震蕩而去尋求新生。
但曼森的黑粉多也是個不爭的事實。除了那些關於他的演唱會的種種傳奇、臭名昭著的社會事件,以及他的音樂傳達的各種撒旦的訊息,以至於人們都搞不清他到底是個「魔鬼的化身」還是個商業運作的天才。
老金屬樂迷吐槽他的音樂風格越來越流行化,迎合大眾市場的口味,以及過多的腦殘粉、偽樂迷,大大降低圈內對曼森的好感度。
成名後,曼森在好萊塢交了一堆名流朋友,跟明星模特結婚。1998年,曼森與性感女演員羅絲·麥高恩訂婚,在朋友的私人城堡舉行了秘密婚禮。但愛情只持續了不到兩年,兩人於2000年12月分手,羅絲稱分手是與曼森性格不合。
但曼森最著名的一段婚姻,則是他與全球最貴脫衣舞娘蒂塔·萬提斯的結合。
要知道,蒂塔的愛慕者數不勝數,脫衣舞表演更是一票難求。
然而,被稱為「世界第一脫衣舞娘」的蒂塔卻拒絕了所有追求者的好意,義無反顧地嫁給了這個奉行「不瘋魔不成活」的瑪麗蓮·曼森。
或許是因為審美品位一致,或許是情投意合,相戀4年後,2005年蒂塔與曼森結為了夫妻。又或許天使與魔鬼的結合,註定不能長久。僅僅婚後一年的時間,蒂塔便將離婚協議提交法庭,後於2007年一月,兩人正式離婚。
因為都有著古怪哥特的風格,曼森還和蒂姆·波頓、約翰尼·德普是很好的朋友。
蒂姆·波頓
蒂姆·波頓電影畫風
特別是與德普的交情頗深,兩人在音樂上的共同追求拉近了兩人的距離,德普還讓其擔任自己女兒莉莉·蘿絲的教父。自從德普正式引見曼森與女兒見面後,曼森從此便將莉莉看做「掌上明珠」,開車送她上學,輔導她學習,對莉莉十分寵愛。
德普與曼森
別看曼森的音樂和演唱會上的行為十分很瘋狂,私下的曼森其實是個很正常的人。放下了麥克風的曼森其實是個逗比,閒著沒事會約好基友德普出來騎騎哈雷,一起去飾品店買骷髏戒指,喝點小酒,或宅在家看肥皂劇,吃垃圾食品。
Eminem曾經在自己巡演的時候把女兒寄養在曼森的家裡,而曼森又是個宅在家裡不愛出門的人,在他比較閒的時候成功的履行了哥們的義務,當起了奶爸的工作。
曼森與Eminem
除了音樂,他最大的愛好就是拍戲、寫詩、寫作、塗鴉、收集假肢……畫功不俗,還舉辦過自己的畫展。
曼森作品
給視覺系的歌手做造型已非易事,更何況是瑪麗蓮·曼森這樣的怪咖巨星。玩完音樂和藝術,曼森倒也不忘在時尚界插上一腳。他擔任過Saint Laurent的麻豆,Jean Paul Gaultier替他設計舞臺服裝,還啟發了諸多品牌的時裝秀。
英國攝影師佩魯(Perou)擔任曼森的御用攝影師已有20多年,並在他的新書《地獄21年(21 Years in Hell)》中記錄了瑪麗蓮·曼森的風格演變。佩魯說:「每次我拍攝曼森時,他都是與眾不同的,總在變化,從不重複,從不乏味。」
時至今日的曼森已經發福成了曼胖,已經51歲的他還在籌備自己的新專輯。雖然依舊還是有很多人不喜歡他,但老爺子一直在尋求發展的精神絕對是難能可貴的。
他並不是人們簡單理解成的性格古怪的異妝癖者,也不是一個只靠一味搞怪來獲得眼球的速食明星。「十年魔鬼十年神」如同他的歌名一樣,曼森在世人心目中的位置處於兩個極端,愛之如神,憎之如鬼。
許多人已經死去,而瑪麗蓮·曼森卻還活著。儘管他不止一次地詛咒世界,但他依然健康,依然討厭賈斯汀·比伯。事實上人們對他的了解不應該僅僅停留在那低啞的嗓音和飆狂的外形上。
關於瑪莉蓮·曼森,人們已經談論的太多。他以自我命名的方式,把作為反文化經典符號的曼森變成家喻戶曉的流行文化符號。儘管依舊被美國家長「追著打」、唾棄為「惡魔音樂」製造者,但不得不承認瑪麗蓮·曼森依然是美國搖滾樂壇不可複製的閃耀巨星。希望再過個五年十年,當我們聽到曼森老爺子的歌聲時,依舊能情不自禁飆出:牛逼!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