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發生了一件,讓我特別感動的事情。
我跟很久未見的朋友,因為一件小事,在微信裡,又有了聯繫。
那天晚上,所有的回憶想潮水一樣湧進心裡,溫暖無比。
朋友這件事,很神奇。
即使我們在分別後,有了新的人生,各自遇見了不同的風景,可再度重逢時,你會驚訝發現,彼此還是熟悉的。
因為一句話,一件小事,就能打破長久未見的疏離,這,就是朋友的樣子。
今天,給你準備了一份,關於友情的歌單。希望聽完這些歌的你,也能回憶起,那個十分要好的朋友。
好久不見四個字,如果用來描寫愛情,總會覺得十分很心酸。
不知道在哪一段路,我們走散了,再次相見時,各自都有了新的人生。那時候,只剩下這一句「好久不見」,用來話別。
從此以後,再沒有了相見的理由。
可這句話,如果用來講述友情,我會感到一絲溫暖。
朋友,好久不見,最近過得可好?
《最佳損友》這首歌,其實是黃偉文,寫給楊千嬅的。
那時候他們,不知道因為什麼,親如閨蜜的關係鬧得一團僵。
後來黃偉文寫了這首歌,歌詞裡有一句話,極為真實。
「無法再與你交心聯手,畢竟難得有過最佳損友」。
最佳損友總是難得。但還好,楊千嬅和黃偉文最後,還是和好了。
聽到這首歌的楊千嬅,在車裡嚎啕大哭,她聽懂了黃偉文的真情。
曾經我們是最好的朋友,以後也要做最好的朋友。
這是我聽過,最難受的一首道別歌。
李叔同還記得,那年冬天,雪下得很大。
好友許幻園站在門外,將他和叫出來,說:「叔同兄,我家破產了,咱們後會有期。」之後,揮淚而別。
李叔同看著昔日好友遠去的背影,站了很久。
隨後,返身回到屋內,含淚寫下: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
沒有長亭古道,沒有勸君更盡一杯酒,在一個和平時一樣的清晨,他留在昨天了。
光陰的故事裡,有青春時期,最義氣的友情。
那時候,攛掇同桌一起幹過不少壞事。
比如逃課(二胡:大家不要學,後來的教訓很慘烈......)
兩個人被班主任罰跑20圈的情形還歷歷在目,跑到最後,你拉著我,我拉著你,撐過終點。
那時候很累,其他兄弟在一旁嬉鬧,我跟同桌躺在操場上,看著夕陽西下。
可一恍惚,那麼多年過去了。
長大後,一群人慢慢走散了,走到最後,成了一個人。
我聽歌很少記歌名,點開這首歌的時候,才恍然。
這不是我記憶裡的歌曲嗎?
「不要問,不要說,一切盡在不言中」。
這句話,大概要送給那些,走向車站,提起行李的朋友吧。
離別逃不脫,就只能祝福你,在未來的日子,好好過。
你知道的,一旦背上行囊,決定要走,有些人,可能再也見不到了。
送你走的那天,心裡縱然有千言萬語,最終也不過匯成一句:
一路順風。
那些年,我們一起打遊戲,一起在大半夜跑出去吃夜宵,然後大晚上的在馬路邊上唱歌,搖搖晃晃地摻著對方瞎鬧。
那些年,我們一起開宿舍座談會,主要討論內容為哪個女生長得很漂亮,哪個兄弟脫離單身狗群體。
那些年,我上鋪給我打過飯,我給他分過零食。
這些年,上下鋪變成了單人床,兄弟也各奔天涯了。
這首歌,原是蘇格蘭民間歌曲。
十八世紀時,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彭斯,根據當地一位老人的吟唱記錄下了歌詞,後被人譜曲,傳遍世界各地。
我們一路走來,有的人在半路告別,又有人跑過來搭著你的肩膀。
友誼萬歲,是對這些真摯感情的美好期盼,友誼,地久天長。
每當前奏想起來的時候,我就想到,當年抱著碟,和小夥伴悶在小黑屋裡,對著古惑仔看得津津有味。
到現在還能記得,一年前山雞被人陷害,遠走臺灣,陳浩南助他一程。
一年後,在陳浩南跌入谷底之時,山雞帶著一群弟兄,向陳浩南伸出了手。
要說以前的我,羨慕的是他們多能打,街頭熱血成就霸主地位;
而現在的我,更羨慕的是山雞回來之後,對陳浩南淡淡一笑。
那其中共患難的情誼,從來不需要濃墨重彩的描繪。
「共赴患難,絕望裡握你的手」是譚詠麟的朋友。
從來不會記起,卻也從來不會忘記。
最後,想用周華健的這首《朋友》,做結尾。
很多朋友,似乎都無法走向長久。
我們跟TA,就像走過兩條相交的路。
相遇,然後相離。
可那個交點,卻一直在我們心上,不曾忘卻。
朋友,一生雖無法一起走,那些日子也無法再擁有,但終有你,在心中。
聽完那麼多關於朋友的歌,你心裡有沒有想到一個,漸行漸遠,或者還在相伴的朋友?
很多時候,我們都把注意力放在愛情上,忽略了那個,在身後陪你的朋友。
人生裡,有個能說話的朋友,這條漫漫長路,才會少許多孤獨,許多難受。
其實朋友,就是那個,會在某一刻突然記起你的人,或許是看到了你喜歡的電影,或許是聽到了你喜歡的歌曲。
他們看到了,聽到了,然後想起了你,然後轉身告訴你,「這部電影,一定是你喜歡的」,「這位歌手,不就是你以前的偶像嗎?」
世界的事情紛繁複雜,能花些時間,記住你的愛好,你的心情,是一件很溫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