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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3日,元大金控(臺灣一家金融公司)董事李嶽蒼辭去了元大職務。
此時,這個與演藝圈女性桃花不斷的生意人,已是5個孩子的父親。
可荒唐的是,孩子們的媽媽分別來自4個不同的女人。
「風流老爸」、「獵美專業戶」用來形容當時商場得意,情場上更是了得的李嶽蒼再合適不過了。
只是讓人想不到的是,李嶽蒼的事業不僅會敗在兒子手上,情場上的所作所為更是不及兒子的十分之一。
李嶽蒼給了兒子李宗瑞四個「媽媽」,李宗瑞還了他60個「兒媳」。
李宗瑞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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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是史錦秀與李嶽蒼的非婚生子,出生後,一直是史錦秀獨自撫養他。
但史錦秀忙於工作,只得在生活上無條件地供給李宗瑞。
史錦秀對李宗瑞缺少教導,疏於培養,使李宗瑞青少年時期叛逆至極,李宗瑞成年後更是「瘋狂」至極。
成年後的他,經常出入臺灣各大夜店,並與許多名模傳過緋聞,但交往時間都不超過半年。
起初,大家都說他是和李嶽蒼一樣的「花花公子」,後來,大家都說他是衣冠禽獸。
2011年7月,一對姐妹花控訴了李宗瑞下藥迷奸並拍攝光碟一事。
臭名揚萬裡的速度還是很快的。
該事件被控訴後,李宗瑞快速進入公眾視野,隨之而來的還有警方調查。
很多被害的姑娘知道此事後紛紛舉報,這次,警署對李宗瑞發起了拘捕令。
沒有證據,誰會承認,李宗瑞也一樣。
他一直不承認自己的迷奸行為。
在臺北地方檢察院追查了1年後,警方於2012年8月對他發布通緝,此時的李宗瑞,早已離開臺灣。
但被輿論以及警方僅僅咬著的李宗瑞,最終於2012年8月23日晚間8點35分向檢方投案。
隨後,關於李宗瑞迷奸女性事件曝光,大批當紅女星被拉下水。
在李宗瑞悲劇收押期間,不雅照與迷奸視頻也廣為流傳。
經統計,共有93段影片跟167張照片,受害女主角高達60人。
法官認定他偷拍、性侵屬實,將他判刑18年6個月。
臺北法院以妨害秘密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2013年9月27日臺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及「妨害秘密罪」,數罪併罰,共判22年4個月。
就這樣,李宗瑞從把姑娘迷奸到把牢底坐穿,從天堂跌到地獄。
大案落地,「迷奸」一時成為焦點,讓人警惕,但也讓人動了歪念。
關於「迷奸」,從此又有了新的解讀。
李宗瑞和模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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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在時代車輪的翻滾下,「後生可畏,人才輩出」,不論是好是壞。
幾年前,福建泉州某酒吧的監控視頻流出:
凌晨,一20歲左右的女孩爛醉如泥,半身赤裸地躺在地上。
旁邊一男子則坐在旁邊,正在穿褲子。
事發地就在酒吧的停車場,離保安24小時值班室僅僅十米之遙。
警方為女孩做了檢查後發現女孩體內含有大量迷奸藥的成分。
至此,「撿屍行為」由一開始的「一夜情」直接進化為「一夜性」,到後來則直接變為「一夜性強姦、迷奸、偷奸」。
關於撿屍,網絡充斥著大量相關的情色內容
關於撿屍,對於那些禽獸不如的人渣來說,那就意味著另外一種刺激。
不過,由於傳統觀念的原因,大多數女性被撿屍後,通常選擇沉默。
更可怕的是,很多當事人由於處於斷片的狀態,都不知道被誰性侵。
即便知道是誰,去提告也存在著舉證困難等因素。
後來,一些夜店被政府多次要求整治,風氣好了不少,但迷奸並沒有因此停止。
撿屍這種以鬆散型的存在團體,在被多次整治後,轉為了地下團夥型。
他們開始形成群組、交流經驗、視頻共享、進行「迷奸藥」交易。
撿屍,從此變成了一盤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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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日日出新,扭曲成性」來描述撿屍再好不過了。
時間往回倒40年。
80年代的中國,因海外文化的影響,臨海地區開始流行「夜店文化」,那時夜店還不能叫做酒吧,更像是迪廳,是人們跳舞、聽歌的場所。
但時至今天,「夜店文化」已然扭曲。
扭曲後的「夜店文化」成了撿屍發生的重要助推力,重要的一點是,光顧夜店的主流人群並不是所謂的「富二代」。
2015年,《大數據告訴你:如何在魔都捕獲一隻活的高富帥》一文通過對夜店的大數據分析發現:
「上海最愛光顧夜店的人群是剛打完麻將、沒地方去的油膩中年,和剛從網吧裡出來的年輕人以及官方稱之失足婦女的群體。」
如果將目光轉至夜店的必配:啤酒,我們就不難發現夜店文化扭曲在何處了。
從宏觀數據來說,2015年以來,中國國產啤酒的銷量出現下滑,這種下滑的趨勢直到2018年。
巧的是,2015年以來,撿屍案也越來越多,尤其是惡性的撿屍案。
啤酒對於一些經常泡夜場的人來說,喝一整天也達不到不省人事的地步,不少人可以把啤酒當水喝。
從夜場酒的品種與各自的銷量來看,啤酒銷量降低,而其他類型的酒精飲品確是大幅增加。
借酒之名,做獸之事,獸找獸群,獸制獸藥。
「夜店文化」下,異軍突起的是一些網紅飲料。
四洛克的威力
最出名的一款網紅飲料,叫Four Loko(四洛克),即「失身酒」和"失貞酒"。
四洛克的包裝看起來像果汁,剛喝起來也有果汁的味道,但是過一會就厲害了,它號稱一罐脫褲,兩罐躺屍,酒量不好的人就等著被人撿屍。
四洛克前面有一個四,最初表示的是去掉酒精的四個主要成份:苦艾、咖啡因、牛磺酸、瓜拉納因(一種常被用作興奮劑的巴西植物瓜拉納的提取物)。
為了方便理解,最早的失身酒其實可以看成是大麻泡在酒裡喝的效果。
2016年8月,南京四名年輕姑娘去出於好奇,去嘗試了「失身酒」的功力。
最後,醉倒在了朋友的懷裡,醒在了警察的叫喊聲中。
喝了一口酒,睡了三小時,或者說,如果沒人盡全力叫醒她們,她們還會一直睡著。
如果不是有人有人發現姑娘們行為異常,四名姑娘估計也被「撿屍」了。
事實上,很多人都會去嘗試「失身酒」,但許多姑娘往往因去錯了地方或者信錯了人而慘遭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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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貼吧吧主曾在家中體會到了「失身酒」的厲害。
他說:「我感覺整個人都要燃燒起來了,疼痛感被放大,當下負面的情緒也被無限放大,感覺特別痛苦和難過 。我不確定我喝完酒都做了些什麼,但是臉是麻的,醒來搖搖晃晃走去洗手間,發現眼睛因為流淚腫成大外雙。這種負面的情緒並沒有因為我的清醒而消失 ,它持續到了凌晨三四點。」
值得提醒的是,吧主平時是「千杯不倒」。
因為藥性猛烈,毒性巨大,第一款四洛克被禁止生產。
隨之而來的是第二款四洛克,但因為咖啡因含量過多,第二款四洛克來也匆匆去也匆匆,還沒打開市場,就已經被禁止生產。
很快,第三款四洛克被被研製出來。
從2015年起,第三款四洛克在中國開始火起來了,只不過「失身酒」已經良變為了一款「果味啤酒」。
這種果啤沒有咖啡因,牛磺酸,瓜拉納因這三樣東西。
它的酒精含量比起老白乾,二鍋頭,悶倒驢等白酒的度數要低很多,甚至被規定為合法飲品。
飲品是合法的,人卻成了犯法的。
真正害人的是有人專門給下藥了,添加了其它額外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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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性慾發,人愈加「智慧」。
智慧背後,僅僅是為了殘害和分享成果。
13歲的冰冰是雲夢縣某中學學生。
2012年10月,冰冰在一款網路遊戲中,認識了陳某,由於兩人經常在遊戲中互相配合,逐漸熟悉起來。
2012年10月16日晚20時許,陳某與冰冰約好在冰冰學校門口見面,冰冰還帶上了兩名同班女生。
當晚,陳某開著一輛黑色轎車接上3人,帶到雲夢城區一酒店開房。
趁3人不注意時,陳某將事先準備好混有迷藥的飲料分別倒給3人飲用。
數分鐘後,三人出現頭暈、身體無力等症狀,陳某乘機對冰冰實施姦淫。
中國公安對此類犯罪進行的嚴厲打擊
2013年5月,父母發現其懷孕已有7月。
報警後,雲夢警方經過多日偵查,在武漢抓獲涉嫌強姦冰冰的犯罪嫌疑人陳某,並從其車中搜出毒品GHB三瓶,此案告破。
同時,警方還在陳某的電腦中發現了「迷奸群」。
「迷奸」早已形成產業鏈,從研製藥物到迷奸時錄製視頻,再到後期分享。
環環相扣,只為獸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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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時候,我們習慣去看美好的事物,也習慣忽視掉讓人恐懼的事物,以至於後來,我們都不會去了解恐懼。
但恐懼事物的製造者是不會停止的,他們會在公眾忽視時再創新高。
人民網曾經報導過一種叫撿屍膠囊的藥物。
這種膠囊內含96%的高濃度伏特加,一不小心喝太多,很有可能會急性酒精中毒,嚴重的話,甚至可能致死。
賣家說,啤酒能喝3瓶的人,大概吃10顆就有感覺,但是如果混酒的話,恐怕一顆就OK。
說白了,這種膠囊的成分絕大多數情況下是毒品。
不過,迷奸產業下最受人喜愛的,還是GHB。
G水迷藥在香港又叫做「fing霸」、「迷奸水」、「G霸」,在大陸俗稱「液態快樂丸」,「G毒「、「神仙水」或「液體迷魂藥」。
是一種無色、無味、無嗅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外觀有白色粉末、藥片和膠囊等劑型,可溶於水或或飲料中,臨床主要用作麻醉劑。
其特點是濫用後引起肌肉協調失控,精神錯亂,鎮靜和遺忘。
2014年9月30日,湖南岳陽女孩李悅從長沙來到東莞,準備在那裡開啟一段新生活。
10月20日凌晨6時,這個身材修長的漂亮女孩,在朋友的邀請下,去了夜宵排檔。
飯後被同桌的4名男子帶走,10個小時後回到出租屋已神志不清,渾身多處淤青。
送醫查出女孩「被下藥」,兩小時後不治身亡。
殺死她的,正是那四名男子,正是無聲無色無味的G水。
「下藥」行為在明目張胆地進行,姑娘卻毫無察覺。
G水,是一種無色、無味、無臭的液體
原來那些包裝粗糙、奇怪的口香糖、奶茶、咖啡,很可能就是「迷奸藥」,是偽裝好的毒品。
低價購買,高效運用,這就是離我們並不遠的,迷奸藥。
有組織,購買者就不怕;
有效果,購買者就不斷;有平臺,藥源就會存在;有欲望,哪怕犯法,也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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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地下色情交易和迷奸藥交易都是觸目驚心的。
網絡上迷奸藥多種多樣,賣家不僅在線上發布「迷奸視頻」做噱頭廣告,還建立用戶群。
各種qq群,微信群以類似「救助留守兒童正能量群」為名的,聚集了那些道貌岸然的禽獸。
偷拍女性,對女生評頭論足,直播迷奸過程,包括謀劃如何實施迷奸,如何下藥。
在線指導用藥,甚至交流用藥心得。
為了逃避相應的法律責任,很多賣家以保健品名義對外銷售各類迷奸藥,更有人直接在電商平臺上進行出售。
賣家全程以各種虛擬信息來掩飾真實身份,意圖逃避打擊。
某些電商平臺,在被證實有售賣此類藥物後,就加緊了網上監督,現在已經很難查到有關藥物的信息。
經過整改的淘寶,現在換了關鍵字也很難搜索到相關商品
但是,有需求就會有供給,有供給,就會有源源不斷地有需求。
企圖進行迷奸的人,依舊傾盡腦汁地尋找購買渠道。
一些論壇、貼吧及色情網站上,仍舊充斥著各類廣告,許多賣家假借保健品名義,實際上趁機銷售迷奸藥。
從多個迷奸藥網頁中打開其中一個,頁面充斥著大量不雅圖片,以及賣家的微信二維碼,並提示可以添加微信查看更多產品以及效果反饋。
「知法遵法」在利益和欲望面前再一次被改為「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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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玉律被人遵守,但不被無恥之徒遵守。
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劉玲表示:生產、銷售迷奸藥有案例被判為販毒罪,而在線指導「下藥」則涉嫌教授犯罪方法罪,很多購買者無法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在獵奇的心態下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買者好奇,賣者有心,買者無知,賣者「無畏」。
很大程度上,這就是迷奸產業的促成劑。
根據我國2013年的《精神藥品品種目錄》顯示,三唑侖屬於第一類精神藥品,氯硝西泮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的成癮性高於二類精神藥品,三唑侖因為起效迅速,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這些,犯罪者會不清楚嗎?
他們比誰都清楚,甚至會更仔細地研究。
在群裡進行線上分享的買家
賣家將買家從平臺引流至微信,隱私發貨,就可以看出他們的恐懼。
利益大於風險的時候,他們也會鋌而走險。
線上教學,索要反饋,就可以看出他們對行業的「熱衷」。
但多數情況下,他們更在意的是能獲得多少利益,什麼法律正義,在此面前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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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人到底會壞到什麼地步呢?
每次一有性侵案例爆出來,就會有禽獸不如的人進入我們的視角。
隨之而來的,是言論自由下的「吐槽與無端評論」。
總有人說「要不是不檢點會被強姦嗎?」
「自己不愛護自己,誰會愛護你?」
「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不強姦你天理難容?」
...
只是,那些女孩真的做錯了嗎?
在毫無意識的情況下被下藥,被侵害,事後要獨自承擔犯罪者犯下的罪過。
別人想要對之洩慾的時候,她們是心甘情願,還是無力回天?
滿腦子充盈著淫穢思想的無恥之徒被關入獄或者逍遙法外,但他們擁有的是迷奸時的快意、刺激、洋洋得意。
男女有別,男女不別,想奸就迷,迷後即奸。
23歲的小北看上去瘦弱文靜。
他第一次畏手畏腳地走進警察局時雙手都在顫抖、神色慌張,幾度欲言又止。
最後,小北一臉被羞辱的樣子說:「被人下迷藥了,是不是要報強姦啊?」
小北被27歲的同所大學,同系的學長小馬迷奸。
小馬給他喝了一罐牛奶後,他便失去了意識。
第二天醒來之後,他發現了自己被侵犯的痕跡。
小馬對性侵小北一事矢口否認,始終說雙方是自願狀態下發生關係的,而所謂的「迷藥」也只是用來助興而已。
民警通過對雙方的陳述以及行為、神態、聊天記錄的分析,發現小馬的供述中,關於迷藥來源、使用以及發生關係時小北是否自願等問題存在重重疑點。
警方對他進行了再次訊問,小馬最後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即使是男性,也會有被迷奸的風險。
是因為對方穿著暴露不懂自律嗎?
還是因為迷奸容易、買藥容易、犯罪者無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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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在爆發的那一刻,就已經一發不可收拾。
迷奸就是。
隱晦的產業鏈,看似平常的無恥之徒,感知不出的迷藥,悄無聲息的強姦……
這些,一直都在無聲進行。
事件不大就不公布,事件不好就不起訴,事件太多就放任下去……
這些,也一直在無聲進行。
關於「迷奸」,似乎還並沒有得到多少人的重視
很多人覺得把「迷奸」寫得透徹就是在給人犯罪的機會,把「迷奸藥」寫得透徹就是更直觀地告訴有惡念的人如何「迷奸」。
可我想說,「有心」要去迷奸的人,即使不看這些文章也會想方設法進行迷奸,無師自通是對他們迷奸行為的最好詮釋。
危險,總會以我們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現,惡人,從來不會以明顯的方式證明存在。
隱晦的迷奸產業鏈下,充斥著手無寸鐵的受害者與躍躍欲試的無恥之徒。
一向如此。
最後
經歷不斷,苦難不止,生命難測,所遇難料。
我不知道還有多少苦難是未知的,所以我能做的也只有說出苦難,讓苦難變成大眾已知。
就像我不能挽留一個被迷奸的人,但可以讓很多人了解迷奸,拯救自己一樣。
最後,希望以下一些建議可以幫助大家逃離那些無恥之徒:
1.不要輕易與陌生人見面,如果必須去見,儘量和朋友一起,並且時刻保持警惕。
2.不輕易喝陌生人遞過來的酒水飲料;熟人的話也要注意。
3.與陌生人吃飯時,飲品一旦離開自己的視線,回來後最好換一杯;
4.如果不慎攝入麻醉藥物可以通過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使症狀得到緩解。
5.自己外出時,要讓值得信賴的人知道自己的行蹤,時刻保持聯繫,一有狀況,及時通知家人。
6.如果不幸中招,不要洗澡立馬去醫院檢查,保留證據,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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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小夥子被下了迷藥,然後……姑娘們可更要當心》—杭州公安
【2】《酒、毒品與獸藥》—杭州網
【3】《聽話水、液體快樂丸,這種禍害女生的GHB迷藥到底是什麼毒品?》—知乎專欄:與毒品的戰爭
【4】《網售「乖乖水」、「聽話水」,多種迷奸藥以保健品名義出售,交流群成員多達2千人》—新京報
【5】李宗瑞迷奸事件詳情—百度百科
【6】《下藥,比你想的更容易》—搜狐網
【7】《網售迷奸藥打保健品幌子逃避制裁》 —人民政協網
【8】《夜店「撿屍」行為背後的三大因素:酒精、毒品與催情獸藥》—簡書
【9】咖啡因簡介—百度百科
【10】《17歲少女被下藥洗澡20次死亡,誤時迷奸藥怎麼辦》—新浪娛樂
作者:萳檸
審核/編輯: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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