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王何鴻燊為什麼可以有四個老婆?難道不是重婚麼?
這個要從香港婚姻立法說,因為香港從1971年10月7日才立法禁止納妾的。在1971年以前,香港婚姻法與繼承法由香港府立法局制定的,之後實行婚姻改革。
歷史遺留問題,數千年以來三妻四妾是存在的,只是正房和偏房的區別,古代天子門生,諸侯大富大貴之家妻妾成群,到了 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才有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文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但後面一夫多妻的思想卻依然留存。直到1950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國才真正實現一夫一妻制,禁止納妾。
所以只有原配黎婉華和二太太藍瓊纓是合法的,娶二太太藍瓊纓是1957年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三太太陳婉珍1985年娶的和梁安琪1986年娶的,嚴格點兒來說不屬於合法的夫妻關係,僅屬於同居生子的關係。
原配黎婉華,1942年娶
二太太藍瓊纓,1957年娶
三太太陳婉珍,1985年娶
四太太梁安琪,1986年娶
賭王的四個太太都會跳舞,基本都是在舞會上惺惺相惜,一見鍾情。在1942年何鴻燊迎娶了第一位妻子」黎婉華「,婚後十多年由於黎婉華因病臥床不起,當時的澳門還在沿襲大清律列,男人可以娶多位妻子,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多金多才風流倜儻的賭王何鴻燊將藍瓊纓娶進門,然後分別在1985年娶了貼身護士陳婉珍,時隔一年時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1986年娶了舞會上認識的梁安琪。
何鴻燊家大業大真的需要子嗣延續家族產業,在當時的香港澳門是允許合法納妾的,直到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才廢除舊律,由此看出陳婉珍和梁安琪不在香港婚姻法的合法保護之內,所以賭王今後的財產分配也是大問題啊!
最終,大家有沒有發現,只要男人有魅力多才多藝還多金,嗯...............剩下的交給各位好好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