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兒之名》這部電影由法國真實案件改編,在當時轟動歐洲。這份遲到了三十年的正義,終於在父親窮其一生的追尋中到來了!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故事以倒敘手法闡述,影片開始,一群警察破門而入,來到男主人公班伯斯基的家裡,而後以綁架罪將其逮捕。
「我從來沒想過要親手制裁,只是看不下去法國司法的懦弱。」
這是班伯斯基坐在警車上的自述。為什麼他會被逮捕?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到底發生了什麼?
影片開始進入到回憶階段,所有的謎團都將被一一解開。
班伯斯基和妻子達妮有一對兒女,生活原本十分幸福。而因為其工作繁忙,和達妮聚少離多,科拜醫生又不斷地向達妮獻殷勤。科拜醫生的出現開始改變了這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
終於,班伯斯基在柜子裡發現了達妮出軌的證據——科拜送給達妮的磁帶。班伯斯基以為帶全家離開摩洛哥,生活就可以回到原來的模樣。可沒想到,達妮還是背著自己和科拜通姦。
家庭就此破裂,兩人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兒女和班伯斯基居住,偶爾去母親達妮那邊。新的生活大家都各自安好,可誰曾想,班伯斯基送卡琳卡去達妮家度假時,在機場揮手告別竟成了父女最後一次相見。
女兒卡琳卡死了。科拜醫生把女兒的死因解釋為中暑。班伯斯基心生疑惑。果不其然,屍檢報告顯示女兒卡琳卡的身上有淤青、死亡當天注射了處方藥物鐵劑、興奮劑、強心劑、降壓劑。更駭人聽聞的是,女兒私處有明顯損傷,並且有性行為痕跡。可屍檢報告最後給出的結果居然是無法判定卡琳卡的死因。
影片中教授認為卡琳卡的死與性侵有關,但他卻勸班伯斯基不要再追究殘酷的真相,它只會帶來更多的痛苦。
顯然,作為一位父親,他做不到讓自己的親生女兒含冤而死。
班伯斯基跑到德國去上訴,但法院以案件缺乏物證,無法上訴為由推脫。
而後他使盡所有的辦法,發傳單製造輿論,在法國找出名的律師,再次開棺驗屍,給德國邊境的每個郵局寄送科拜的國際通緝令,向總理寫信,向律師申請狀告全部貪汙瀆職、懦弱無用的法官......
誰也想不到,這場仗一打就是整整30年。
腐化墮落的德國司法,軟弱無能的法國司法,根本無法將萬惡的科拜繩之以法。在歐洲各國之間,存在的引渡條約限制,和地方保護政策,也是法律責任得不到宣判和制裁的原因!
最後,班伯斯基不得不動用非法的手段將科拜綁架回法國,才能讓兇手得到制裁,不得不說,真的是個悲哀。
每一部悲劇電影,最怕看到的就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這部電影用一個多小時還原了一位父親用半生去打的一場戰役。
真實事件中的父親
在這漫長的將近30年的尋找正義和真相的過程中,他由一個普通的父親,一個普通的公司職員,變成了別人嘴裡的「瘋子」,一個極其精通法律的「瘋子」,一個不顧一切只為為女兒懲治兇手的「瘋子」。
這位偉大父親的執拗確實瘋狂。他幾乎用盡畢生的精力和時間去追索,讓犯罪者得到懲罰!而儘管如此,30年的時間換回的也並不是以性侵強姦名義去判處的15年徒刑,而是以過失殺人罪去判處的。
當一生的執念化為灰燼,正義與良知蕩然無存,法律與公正成為空談,15年的有期徒刑真的能撫慰那些受到傷害的少女與她們的家庭嗎?
性侵案的發生對於一個成年女性來講都是抹不去的傷痛,更何況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呢?這些電影的背後不禁讓人深思,我們該如何保護孩子們不受到侵犯?
飽經時間的折磨,親友的背離,漫漫三十載,一年牢獄,真的只是為了罪犯這十五年的監禁嗎?我想,不過是一個父親對女兒的愛罷了。
「今年你應該有44歲了,我好想你。」
女兒當年車站告別的一幕再次浮現:
她揮著手,此時終於可以安心離開這個世界了。
這是父親班伯斯基漫長而熱烈的愛,三十年來,女兒卡琳卡一直活在她的心裡。
整整三十年才得以公判的案件,讓人寒心。當司法和人權發生衝突時,政府與法律的漠然,讓人無助。
這件由合法走向非法的道路,這位父親走了三十年,而我們,身為局外人,卻又是社會當中的一份子,要走多少年呢?先人的前僕後繼,又將如何讓正義與公平,揮灑在人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