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六選擇課外班的時候,我們家在樂器選擇上是有分歧的。當時校內課外班排一排,學生自己選,六六第一個選的是小主持人班,她特別喜歡當主持人。到樂器的時候,尤克裡裡和古箏,六六都不了解,於是在沒有任何偏好中猶豫了,都說可以學,但時間制約只能學一個。
然後,六爸說學尤克裡裡,我說學古箏,當時我倆分歧的焦點,在於興趣愛好的社交職能。我個人比較認可國內的基礎教育,所以六六小學和初中基本還是計劃在國內完成的,但未來她應該還是比較大概率在大學階段出國求學。在國外,孩子們的社交,很多都是以興趣為紐帶的,所以,六爸覺得六六應該學西洋樂器,出國後可以和大家有更多共同語言;而我覺得學古箏,在國外會的人相對少,她會別人不會,她又是願意教別人東西的性格,會更容易交到朋友。
最終還是聽六爸的,六六學了尤克裡裡,非原則問題,我都是只表達意見,對結果怎麼都行的,家和萬事興嘛。畢竟不管孩子學的技能是什麼,孩子交朋友最主要的還是包容,真誠,同理心這樣的性格特徵。
但「六六到底選西洋樂器對她更好,還是選民族樂器對她更好」,一直是我時不時會想一下的問題。有一次和於老師聊天時,我就把這個問題拋給了他,希望聽聽專業人士的意見,覺得萬一選錯了,反正沒學幾天,換都來得及。
結果,於老師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而是告訴我,樂器無所謂好壞,任何選擇都是有得有失的。在給孩子選擇樂器進行啟蒙時,孩子喜歡,永遠在第一優先級,因為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對於老師關於興趣的說法,我是贊同的。因為我小時候就喜歡鋼琴,但六姥姥覺得我喜歡古詩詞,應該會更適合古箏,於是就買了古箏給我,可我實在不喜歡,沒幾天就放棄了,那古箏現在還在六姥姥家的地下室落灰。
但對於大多數小孩子,他們是沒自己偏好的,就像六六,古箏和尤克裡裡讓她選,她會覺得都行,更小些的孩子,家長方向性的引導可能會更明顯。所以,到底怎麼給孩子選樂器,選西洋樂器還是民族樂器哪個對孩子更好?我又把問題給於老師拋了回去。
於老師首先強調的是:在確定孩子學習什麼樣的樂器、怎麼學之前,家長首選要明確清晰自己的目標,不同目標對於樂器的選擇、教育的付出以及結果的期望都是不一樣的,只有家長有了明確堅定的目標,才好針對性的給出建議。
比如,有些孩子節奏感不是特別好,家長希望通過一些樂器的訓練,培養孩子的節奏感。這種需求下,節奏清晰的爵士鼓、非洲鼓、邦戈鼓等打擊樂器會比較合適。
比如,有些孩子音準不太好,只要唱歌就跑調。想要提高這方面,具有固定音高的鍵盤樂器:鋼琴、雙排鍵;有品弦樂器:吉他、尤克裡裡、琵琶和各種管樂器:長笛、單簧管等都會比較合適。
比如,家長就是想要藝術特長生加分,那就選擇更易進入加分範圍的管弦樂隊所屬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小號、長號等以及各類民族樂器。
比如,有些家長有樂器基礎,自己教孩子可以省下昂貴的培訓費,或者孩子特別喜歡哪個樂器,都不需要糾結學什麼,學什麼都會有收穫。
比如,有的家長只是希望通過音樂啟蒙讓孩子培養藝術素養和氣質(西洋樂器更大概率培養出西方貴族氣質,民族樂器更大概率培養出中國古典氣質),最後根據自己家的房屋面積,財務預算,能找到的老師資源等綜合判斷一下就好。
選擇樂器的基本觀點於老師講了,於是我又把問題繞回了「西洋樂器和民族樂器,到底選哪個對孩子更好?」這個讓我一直沒想明白的問題上。
於老師這次總算沒跟我在繞了,直接回答我說:「西洋樂器和民族樂器沒有絕對的好壞之分,根據個人需求不同,選合適自己的樂器類型就好。但具體到六六身上,六爸選擇讓她選擇尤克裡裡在我看來是對六六更適合的選擇,你不需要再糾結這個問題了」。
「為什麼呢?」雖然採訪時肯定很希望問出專家很具體的觀點,但於老師那麼直接,還是讓我很詫異。
「首先,從音律來說,西洋樂器與民族樂器是不同的音準和定音體系的樂器門類。西洋樂器基本採用的是十二平均律的定音方法;民族樂器則大多是五度相生律的定音方法。這決定了兩者在音律上的不同。舉例說一下,就是民族樂器中除了主音或者說是基本音和西洋樂器定音是一樣的,其他2、3、4、5、6、7的音都是不一樣的音高)。從後續的拓展或轉型學習來說,學習西洋樂器後再要多學或者轉學民族樂器是有可行性的;但學習好民族樂器後再要轉學西洋樂器則會非常難。
你現在學鋼琴不是主要為了以後陪六六練麼?所以在你的計劃中,六六是要學鋼琴的,如果她啟蒙並深入學習時以五度相生律的定音方法開始,基本你就可以放棄她學好鋼琴的可能性了。因為一般情況下建立在民樂基礎上的樂感、音準與和聲感覺無論如何都很難再演奏與理解西方古典音樂和現代音樂了。當然了,也不排除有的孩子天賦極高,在民樂學有所成之後對於西洋樂器的演奏也可以很好的掌握。
我反駁道:「不對啊,我沒啥天賦,但小時候學古箏,也不耽誤我小時候學電子琴,學吉他,現在學鋼琴啊。」
於老師很不客氣的說:「所以你說你的古箏在家落灰,因為你基本就沒學會好嘛,所以再學十二平均律對你影響不大。而且普通學校的音樂教育也基本不區分是十二平均律還是五度相生律、西洋音樂還是民族音樂,就是一些音樂相關專業的人員也分辨不出來兩者的區別。如果你學成古箏大師,再想把西洋樂器學好就很難了。」
「繼續說回為什麼六六選擇尤克裡裡對她更適合一些。從融合性、協作性來說,兩者直觀的差別在於西洋樂器大多採用十二平均律,更容易構成和諧的和弦。由於民族樂器大多採用五度相生律,五度相生律最大好處就是調性明確,音與音之間的傾向性好,更容易表現音樂的旋律感,所以民樂獨奏感人肺腑,合奏的效果從專業角度來講就有些差強人意了。比如三支嗩吶吹奏出的三和弦,不管是大三和弦還是小三和弦都會很刺耳,幾支二胡、琵琶奏出的各類和弦都令人不舒服,當然減三和弦、增三和弦會更加不和諧,從而背離了設計和聲體系欲帶給人聽覺的或豐滿或憂鬱的感覺的初衷。你們家六六性格很溫和,適合團隊協作,所以,採用十二平均律的西洋樂器會讓孩子的音樂感覺和演奏更容易找到合作與共鳴。可能也更適合她」。
對於這點,我拿出一段電影《閃光少女》的片段,來反駁於老師,說電影最後民樂團演出的合奏很出彩啊!
(視頻時長5鍾,建議wifi環境下觀看)
於老師認真看完了那個演出後,發表了自己的意見:「開始老者的吟唱,伴奏的鋪底都是西洋的管弦樂器;進場的幾段民樂演奏,都是獨奏,各有各的特點;等到合奏時,效果的突出是電吉他電貝司再加上聲光電等舞美特效。這也是我一直以來的觀點啊,如果只是音樂啟蒙,學什麼怎麼玩都好,開心最重要;但如果考慮的是讓孩子對某種樂器進行專業學習,是應該有更全面的了解和評估的。」
在對那段演出點評後,我徹底理解並接受了於老師給六六提的建議:根據我家情況和六六的性格特徵,在最初音樂啟蒙的時候,用十二平均律的西洋樂器學習,給未來留下更多可能性。最終還要看六六的興趣,她如果未來某一天自己特別喜歡,有熱情,有毅力,堅決要再學一樣民族樂器的話,也是可以的。
西洋樂器和民族樂器沒有絕對的誰好誰壞,適合的才是最好的。你,弄明白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