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2019年,李佳琦接受《封面》採訪時,表示自己每個月收入已漲到了七位數,也就是百萬了。「最強打工人」實錘了!那麼一年下來,李佳琦能賺多少呢?
每到十一月中,大家都會參加一個千億項目,並年年項目金額都能破紀錄,毫不意外,今年天貓雙十一的總成交額又再一次破了記錄!達到4982億!
這份榮耀的背後除了我們這些「瘋狂剁手人」,不得不提的就是網紅帶貨的熱潮!尤其「一哥一姐」---李佳琦和薇婭!
李佳琦、薇婭直播一夜
狂掙6到8億元
10月20日晚,李佳琦、薇婭在淘寶進行了長達8小時的直播帶貨(持續到21日凌晨),為雙十一活動進行預熱。
據淘寶官方數據顯示,當晚,李佳琦、薇婭直播間的積累觀看人數達到了1.62億和1.49億,兩人成交額分別是33億和35億。
有消息稱,按照主播帶貨的抽成比例來算,李佳琦和薇婭一晚上就賺了接近6億和8億。這其中還不包括坑位費!
有網友感嘆「我和李佳琦的區別」,在於「他熬夜賺錢,而「我熬夜花錢,用的還是李佳琦推薦的眼霜」 。
但是這一「輝煌」的戰績也引來了部分網友的質疑,表示這數據太「逆天」了並普及「6億、8億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
數據顯示,阿里巴巴2020財年的淨利潤為1492億元,算下來一天4.1億.
據福布斯公布的《2019年全球名人收入排行榜》,收入最高的是Taylor Swift,達1.85億美元,折算人民幣12億左右吧。
一場直播,堪比梅西、C羅踢一年,外加各種代言?
「最強打工人」年入30億?
以上網友所述,或可視為一家之言。
但直播帶貨收入到底有多賺?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
一般而言,網紅主播收費由坑位費和佣金兩部分構成。據悉,李佳琦的坑位費為5萬元-18萬元,佣金率20%起,而且價格得足夠低。
根據業內KOL薑茶茶通過坑位費+佣金的方法推算,李佳琦單場直播佣金就達到了上千萬,年收入更是「恐怖」,達30億元。
李佳琦的佣金標準是:國產品牌30-45%;國外品牌20-35%。取個中間值,國產佣金30%,國際20%,坑位費就以5萬元計算。
22個品牌的佣金收入如下:
圖源:公眾號【薑茶茶】
所以這一場直播的佣金就是1915萬。如果遇到爆品,就更可怕了.
當然這錢,也不是李佳琦一個人的,還有他的經紀公司美One。所以,目前李佳琦屬於機構籤約藝人,需要跟公司分成。如果按照公司60%,李佳琦40%來估算,那麼他直播一場的收入是766萬。
記得2019年,李佳琦接受《封面》採訪時,表示自己每個月收入已漲到了七位數,也就是百萬了。「最強打工人」實錘了!
一年,李佳琦能賺多少呢?
此前,李佳琦在新京報的2020財經峰會上表示,自己一年幾乎每天都直播,可以播到389場。
按照這個場次估算,389x766萬=29.79億,接近30億啦.著實令人乍舌!
有網友表示:「賺這麼多,這要交多少稅啊?」
像李佳琦這樣的網紅該怎麼合理避稅呢?
我們都知道直播帶貨存在稅務風險,曾在2016年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披露,某直播平臺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3.9億元,但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最終補繳了稅款6000多萬元。
那這樣的超紅主播在稅收方面是如何完美規劃的呢,以李佳琦為例,恆恆帶大家來看一看!
(1)註冊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以工作室名義對外承接業務
通過企查查了解到,李佳琦作為法定經營者及投資人100%創辦了上海李佳琦文化傳媒工作室等多個個人獨資企業,以工作室名義對接承接廣告及業務。
這樣做的稅籌思路為:
以李佳琦和薇婭為首的頭部網紅,月收入達上百萬,在網紅經濟火爆的今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如果主播以個人名義談合作、接廣告,那麼賺來的錢就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按百萬身價來看,怎麼都得交40%的個稅。
對於主播個稅高達45%的稅負成本,無論是MCN機構還是主播個人,亦或者二者共同承擔都不划算。
若主播設立相關市場主體(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並以該市場主體的名義與直播平臺籤署相關協議,則與直播平臺之間構成合作關係,此時主播所獲收入由主播以該市場主體名義自行申報納稅。
為了規範業務,同時也為了節稅。身家比較高的網紅主播通常會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以工作室的名義對外承接業務以及廣告,這樣個人「勞務報酬所得」就轉變成了個獨的「經營所得」。
一般情況下,個人的經營所得應該按照5%—35%的稅率繳納個稅,但是通過核定徵收,稅率可以大幅度下降到1.5%以下,大大降低稅負。
我們都想看看,這樣做後,節稅力度到底有多大。
二者納稅對比如下:
有限公司
個獨
增值稅:200萬/1.06*0.06=11.32萬
增值稅:200萬/1.03*0.03=5.83萬
附加稅:11.32*0.12=1.35萬
附加稅:5.83*5%=0.29萬
企業所得稅:(200-11.32-1.35)萬*25%=46.83萬
分紅個稅:(200-11.32-1.35-46.83)*20%=28.1萬
個稅:200萬/1.03*10%(核定稅率)*20%(個稅稅率)-10500(速算扣除)=2.83萬
合計納稅:11.32+1.35+46.83+28.1=87.6萬
合計納稅:8.95萬
至少節省稅收:87.6-8.95=78.65萬,節稅率達89.78%。
二、關於註冊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還有這些需要考慮
(1)主播自行註冊個體、個獨等主體。
從主播角度來講,成立個體戶從註冊、維護等需要耗費精力、成本及實操麻煩,不適合大量非頭部主播人群;從機構方講,一家公司可能會形成與海量個體戶交易,會產生海量零碎的結算、發票、核對等實操麻煩。
(2)主播以個人名義籤約靈活用工平臺。
通過靈活用工平臺承攬直播平臺或者經紀公司的外包業務,靈活用工平臺收取一定金額的服務費後向主播支付承攬費用,靈活用工平臺按照臨時稅務登記的自然人經營所得為主播代扣代繳稅款並申報納稅。
(3)主播以個人名義去有核定徵收政策的稅務機構代開發票。
代開模式也容易造成違規:一般按在業務發生地、接受主播服務的機構所在地、主播戶籍所在地稅務機關這種序次去代開,如果不是上述三種,嚴格來說就是違規行為,並且代開模式也不符合非頭部主播人群。
上述的稅務籌劃方案各有其優勢,實際上還有更多方法,那怎樣可以靈活又高效的找到最理想的解決方案呢?
納稅人籌劃法是進行納稅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轉化,使納稅人承擔的稅負儘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為某類納稅人。
1.納稅人不同類型的選擇
🔹個體工商戶 🔹獨資企業
🔹合夥企業 🔹法人企業
個體工商戶、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人企業按照稅法要求需要就其經營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若法人企業對自然人股東實施利潤分配,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不同納稅人之間的轉化
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這兩種類型納稅人在徵收增值稅時,計算方法和徵管要求不同。一般納稅人實行進項抵扣制,而小規模納稅人必須按照使用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不實行進項抵扣制。
3.避免成為法定納稅人
稅法規定,房產稅的徵稅範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而對於房產界定為房屋,即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擋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娛樂、居住或者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牆、停車場、室外遊泳池、噴泉等,不屬於房產,若企業擁有以上建築物,則不成為房產稅的納稅人,就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將停車場、遊泳池等建成露天的,並且把這些建築物的造價同廠房和辦公用房等分開,在會計中單獨核算,從而避免成為遊泳池等的法定納稅人。
1.控制或安排稅基的實現時間
(1)稅基推遲實現
(2)稅基均衡實現
(3)稅基提前實現
2.分解稅基
通過分解稅基,使稅基從稅負較重的形式轉化為稅負較輕的形式
3.稅基最小化
合法降低稅基總額
1.比例稅率籌劃法
通過比例稅率籌劃法使得納稅人適用較低的稅率。
2.累進稅率籌劃法
防止稅率攀升:注意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累進稅制對稅負的影響。
1.稅收優惠
特殊行業、特定區域、特定行為、特殊時期的稅收優惠。
2.稅收優惠的形式
(1)免稅(2)減稅(3)免徵額
(4)起徵點(5)退稅
(6)優惠稅率(7)稅收抵免
3.創造條件適用優惠政策
【案例】霍爾果斯案例
全民關注的電影《戰狼2》,2017年票房高達54.6億元,雄踞票房榜首。導演兼主演吳某在新疆霍爾果斯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即登峰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人企業。而霍爾果斯是目前為止稅收優惠最全面的地方,最大的優惠就是好文化業公司的企業所得稅五年之內全免。
【案例解析】
按照《戰狼2》54.6億元的總票房來算,根據協議,吳某分得18.4億元,如果沒有享受稅收優惠,那麼本例按照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繳納稅款,企業所得稅稅前可扣除項目金額為2.7億元。
根據國家稅法,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則為:(18.4-2.7)*25%=3.93(億元)
如果註冊在霍爾果斯的企業應納稅款則為:(18.4-2.7)*0%=0
吳某通過霍爾果斯的安排節省了3.93億元的企業所得稅。
提示:通過以上安排,納稅人確實可以實現節稅的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儘量做到實質與形式相吻合,否則將可能會面臨更大的稅務風險。
1.分攤籌劃法
無形資產攤銷、待攤銷費用攤銷、固定資產折舊、存貨計價方法、間接費用分配。
2.會計估計籌劃法
有企業生產經營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一些項目不能精準計算,而只能加以估計,因此,在會計核算中,對尚在延續中、其結果未確定的交易或事項需要估計入帳。這種會計估計會影響計入特定時期的收益或費用的數額,進而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
稅負轉嫁籌劃的操作平臺是價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價格浮動、價格分解來轉移或規避稅收負擔。稅負轉嫁籌劃能否通過價格浮動實現,關鍵取決於商品的供給彈性與需求彈性的大小。分解的手法不拘一格,則更為巧妙。
1.稅負前轉籌劃法
納稅人通過提高商品或生產要素價格的方式,將其所負擔的稅款轉移給購買者或最終消費者。
2.稅負後轉籌劃法
納稅人通過降低生產要素購進價格、壓低工資或其他方式將其負擔的稅收轉移給提供生產要素的企業。
【案例】白酒廠商生產的白酒產品是一種特殊的消費品,需要繳納消費稅。白酒廠商為了保持適當的稅後利潤,通常的做法是相應提高出廠價,但這樣做一方面會影響市場,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從價定率消費稅與增值稅的攀升。有沒有實現稅負轉嫁的籌劃辦法呢。
【案例分析】
設立獨立的銷售公司。酒廠設立獨立的銷售公司,利用增加流通環節的辦法轉稅負。由於酒類產品的消費稅僅在出廠環節計徵,即按產品的出廠價計徵消費稅,後續的分銷、零售環節不再繳納。
這種情況下,引入獨立的銷售公司,便可以採取「前低後高」的價格轉移策略,先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賣給自己的銷售公司,然後再由銷售公司以合理的高價進行層層分銷,這樣便可在確保總體銷售收入的同時降低消費稅負擔。
長按二維碼填寫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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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遲確認收入
不同的結算方式:委託代銷
2.提前支付費用
需要支付的費用提前支付
【案例】某造紙廠7月份向匯文文具店銷售白紙板113萬元(含稅價格),貨款結算採用銷售後付款的方式,匯文商店10月份只匯來貨款33.9萬元。對此類銷售業務,該造紙廠該如何進行稅收籌劃呢?
【案例分析】此筆業務,由於購貨方是商業企業,並且貨款結算採用銷售後付款的方式,因此可以選擇委託代銷模式,即按委託代銷結算方式進行稅務處理:該造紙廠7月份可以不計算銷項稅額,10月份按收到代銷單位的銷貨清單後確認銷售額,並計算銷項稅額:
[33.9/(1+13%)]*13%=3.9(萬元)
對尚未收到銷貨清單的貨款可以暫緩申報、計算銷項稅額。如果不按委託代銷結算方式處理,則應計提銷項稅額:
[113/(1+13%)]*13%=13(萬元)
因此,對此類業務,選擇委託代銷結算方式可以實現遞延納稅。
在稅收籌劃中,常常把稅法規定的若干臨界點稱為規避平臺。規避平臺建立的基礎是臨界點,因為臨界點會由於「量」的積累而引起「質」的突破,是一個關鍵點。當突破某些臨界點時,由於所適用的稅率降低或優惠增多,從而獲得稅收利益,這便是規避平臺籌劃法的基本原理。
1.稅基臨界點籌劃
起徵點、扣除限額、稅率跳躍臨界點
2.優惠臨界點
絕對數臨界點、相對比例臨界點、時間臨界點
【案例】李先生在北京市擁有一套普通住房,已經居住滿1年零10個月,這時他在市區找到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需要出售該住房,李先生應該如何籌劃呢?
【案例分析】增值稅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部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適用北上廣深四個城市)。顯然,如果李先生再等2個月出售該住房,便可以適用購買滿2年享受增值稅免徵待遇,而如果馬上出售,須按照5%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因此,最好是將住房在2個月後再轉讓。
當然,如果這時遇到合適的買主,也可以出售,即變通處理,利用時間臨界點籌劃方法,可以採取和買主籤訂兩份合同:一份是遠期合同(2個月之後正式交割房產);另一份是為期2個月的租賃合同。這樣買主可以馬上住進去,房主也可以享受增值稅免稅待遇。
1.合併籌劃法
是指企業利用併購及資產重組手段,改變其組織形式及股權關係,實現稅負降低籌劃方法。
(1)企業合併可以進入新的領域、行業,享受新領域、新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2)併購大量虧損的企業,樂意盈虧補抵,實現成本擴張;
(3)企業合併實現關聯性企業或上下遊企業流通環節減少,合理規避流轉稅和印花稅;
(4)企業合併可能改變納稅主體的性質,譬如由小規模納稅人變為一般納稅人,由內資企業變為中外合資企業;
(5)企業合併可以利用免稅重組優惠政策,規避資產轉移過程中的稅收負擔。
2.分立籌劃法
分立,是指一家企業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現存或新設立的企業,被分離企業股東換取分立企業的股權,實現企業的依法拆分。分立籌劃法利用拆分手段,可以有效地改變企業規模和組織形式,降低企業整體稅負。
(1)分立為多個納稅主體,形成有關聯關係的企業群,實施集團化管理和系統化籌劃;
(2)企業分立將兼營或婚姻銷售中的低稅率或零稅率業務獨立出來,單獨計稅,降低稅負;
(3)企業分立使適用累進稅率的納稅主體分化成兩個或多個適用低稅率的納稅主體,稅負自然降低;
(4)企業分立增加了一道流通環節,有利於流轉稅抵扣及轉讓定價策略的運用。
業務轉化籌劃法手段靈活,注入購買、銷售、運輸、建房等業務,無形資產轉讓可以合理轉化為投資或合營業務……
【案例】科研人員張某發明了一種新技術,該技術申請了國家技術專利。由於該專利實用性強,許多企業擬出高價購買。其中,甲公司開出了100萬元的最高價。這種情況下,張某是否應該轉讓其技術專利呢?
【案例分析】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相關規定,轉讓專利技術是銷售無形資產,免徵增值稅。這裡所說的「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申請免徵增值稅合同須經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並出具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根據新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轉讓專利使用權屬於特許權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計入綜合所得,參與年終彙算清繳。張某取得該筆收入是應預交個人所得稅為:
100*(1-20%)*20%=16(萬元)
如果採用業務轉化籌劃技巧,張某不轉讓技術專利使用權,而是將技術專利進一步開發,以技術服務的形式將專利技術應用於甲公司生產經營中。按甲公司的經營狀況測算,張某每年預計可從甲公司獲取10萬元技術服務收入。
若張某願意採取技術服務形式,則其所負擔的個人所得稅實現遞延繳納:
(1)納稅人提供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
(2)按照個人所得稅有關規定,個人取得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所得,應於取得所得的當月按照20%的比例稅率預繳個人所得稅,同時併入綜合所得於年終彙算清繳。張某應預交個人所得稅10*20%=2(萬元)。這種籌劃法主要好處在於可以遞延納稅。
若採用技術投資入股形式。技術投資入股的實質是轉讓技術成果和投資同時發生。按照財稅[2016]36號文相關規定,轉讓技術成果是銷售無形資產,免徵增值稅。根據[2016]101號文,個人技術投資入股,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作為股票(權)的,企業或個人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會計部落、高頓ACCA、微博、新京報、鵬達稅籌、人社局、薑茶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處理。恆企教育CPA第三期核心訓練營又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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