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陽光就透過窗簾的縫隙,肆意地侵佔房間的黑暗。又是一個晴天,太陽不再嬌羞,預熱的冬天過後,逐漸變得熱情。
這幾日,我的心裡卻是空落落的。我想許是因為我丟失了一直陪伴在身邊的勺子。
她細長的身形,比一般女生用的柄身長了不少。圓而不深的勺口,不大不小,正是合適。不鏽鋼的材質,用了這許多年依舊未曾有絲毫變化。
我戀舊。而她,真正陪伴了我很多年。大學的時候,突然喜歡起各種各樣的勺子,有圓潤光滑,有小巧可愛,只不過堆積起來並無甚用處。媽媽不能理解我的此種愛好,漸漸地我便停止了收集。
而今,還留在身邊的唯此勺而已。我自是沒想到伴在身邊也失落了。
年前最後兩天工作時丟失,找了許久,因為忙,也因認為這樣的小東西不可能有人要,仔細尋便能尋到。
只是未曾料到,年後依然沒有。自然此時已無處可尋。隔了一周,心態變化了,心裡也發生了變化。
看著暫代其位的塑料勺子,實在想念的很。
而大概,我想念的,不過是那曾經逝去的青春吧?
想起大學的時候,那無憂無慮的日子,真是越發懷念。那時候的時間都是自己的,看完了莎士比亞,看完了馬克吐溫,佩服莫泊桑筆下的羊脂球,喜歡斯佳麗的那一句「留給明天去想吧……不管怎麼說,明天都是新的一天」,感受呼嘯山莊裡黑色的風,看伊莉莎白和達西的日常鬥嘴。
拿起背包,捏起針線,突然眼前閃回到了那個陽光明媚的午後。二樓的走廊上,我搬出了小板凳,拿出背包,一樣的捏起針線,開始縫脫線的地方。爺爺出現在樓梯口,看到我縫的針腳時,搖搖頭,伸手拿過了背包,上面還掛著針線。我識趣地站起身,讓他坐下。他拆了針線,重新起頭,一邊縫,一邊跟我說「要這樣,一來一去,就結實了,不會脫線了。」從此我就記住了這「來去針」。從此,我拿起書包,就想到了那個陽光燦爛的走廊。那時候,爺爺還能寵著我。
那時候我總是喜歡在院子裡曬太陽,奶奶在西邊曬太陽,爺爺在東邊曬太陽。我一會兒跑到西邊幫奶奶背經文,一會兒跑到東邊聽爺爺唱戲文。就像快速播放的電影,慢慢地,人一個個消失了,直到房子也被推倒成為廢墟成為痕跡。
初一早上,我特意把車停在了停車場,換了高跟鞋,拎著大包小包,走過曾經房前的公路。看著已然枯黃的柳樹,像毛躁的黃頭髮,垂墜地有些凌亂。但依然有翠的嫩芽冒尖兒了,鼻子不禁一酸。
大概,這便是睹物思人吧!
我,想你們了!
年復一年,我不再年輕,不能再任性。說起任性,突然就想到了那碗熱騰騰的砂鍋。那是你帶我去吃的。你是我見過最任性也最真實的女孩兒。比我小,我自然的讓著你,幫你處理問題。你無助的時候我陪在你身邊,聽到你被燙了,我火急火燎地跑去找你。給你燉魚湯,給你做可樂雞翅。到現在,大小湯都不知道我曾做過可樂雞翅,而那時候你說「好吃!」而在我難過的時候,你把我拉去你那兒住,帶我去吃熱騰騰的砂鍋,你說「這裡很有名」。是的,慶春路上那家狹小的砂鍋店,做的砂鍋是我一直惦念的,因為是你帶我去吃的。與你失去聯繫後,想你的時候,我會自己去那兒吃上一碗砂鍋,然後期待著你的出現,雖然每一次都是失望。
那個曾說要做我兒子的乾媽的女孩兒,你在哪裡呢?你送我的包一直珍藏,不敢再用。唯恐這個丟了,就真真沒有了我們曾經認識的痕跡。
你永遠不知道,現在對你來說那麼重要的人,明天是否還在。「過客」,似乎所有人都只是過客而已。因為沒有一個人會自始至終地陪伴在你身邊。我一直不願意接受這個詞,可是回過頭,卻發現曾經最親的人開始一個個離開,曾經友好的朋友漸漸疏遠陌生直至消失。
但,你們依然在我心裡。
而想念,總是不經意的來到;想念,總是灼人心肺的疼痛。
我遺失了心愛的勺子,於是以後的以後,再用勺子時,我便會想到她,想到自己如何的不小心。
「有沒有那麼一首歌,會讓你突然想起我……」耳邊,突然響起這個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