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創始人被判無期!善林金融非法集資737億大案一審結束四大吸金...

2020-12-27 東方財富網

涉非法集資近737億元超「e租寶」,截至案發尚有25萬餘名投資人217億元未兌付——「善林金融」案一度震驚業界,從2018年4月平臺創始人周伯雲自首投案後、警方開展調查,至今年7月24日,該案終於有了審判結果。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顯示:7月24日,公開宣判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雲等12人集資詐騙一案,對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15億元(人民幣,下同);對周伯雲、田景升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7000萬元、800萬元;對翟中奇等其餘10名被告人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罰,並處25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罰金。

25萬投資人損失217億元,創始人被判無期

7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雲等12人集資詐騙一案,判決如下:

1。對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億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

2。對周伯雲、田景升(編者註:善林金融原執行總裁)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7000萬元、800萬元;

3。對翟中奇等其餘10名被告人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罰,並處25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罰金。

在線上線下發力的「善林金融」及其關聯平臺牽涉的投資人之多、涉及地域之廣及涉及未兌付金額之多,刷新了多項記錄,一度引發業內震驚。

此次上海一中院一審披露的細節也進一步證實:

29個地區設立千餘家分公司及門店

經審理查明:2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雲組建、設立被告單位善林金融公司,並實際控制「善林系」企業,陸續在全國29個省市開設千餘家分支機構,並逐步設立「廣群金融」「善林寶」「億寶貸(幸福錢莊)」「善林財富」等網絡借貸平臺。

向62萬餘名投資人非法集資736.87億元

為謀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公司採用虛設債權、虛構借款人信息、虛假宣傳等方式,承諾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過債權轉讓等名義,向62萬餘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共計736.87億餘元。

25萬名受害人被實際經濟損失217億餘元

上述非法集資錢款均被轉入善林金融公司、周伯雲實際控制的銀行帳戶,567.59億餘元用於兌付前期投資人本息,34.63億餘元用於項目投資、收購公司股權、購買境外股票,35.39億餘元用於善林資產端線下、線上放貸,其餘款項被用於支付公司運營費用、員工工資及佣金、關聯公司往來款等。至案發,造成25萬餘名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共計217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單位善林金融公司及被告人周伯雲等12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善林金融公司、周伯雲等人的非法集資行為給被害人造成了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秩序,結合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家屬、被害人代表等共計200餘人旁聽了一審宣判。本市司法機關將繼續加強對涉案資產的追贓挽損工作。

此外,記者注意到,自去年以來,全國多地對善林金融分公司負責人進行了審判。

今年7月消息,湖北十堰市茅箭區法院依法審理的「善林金融」十堰分公司負責人柯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判決被告人柯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後柯某提出上訴。日前,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

今年7月消息,山西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忻府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善林金融」忻州分公司負責人杜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告人杜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五萬元,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2018年12月20日消息,善林(上海)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南陽分公司負責人王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近737億!警方揭秘巨額非法集資四個套路

從2018年4月24日晚間,周伯雲自首投案;到2019年善林金融案在上海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歷時近三年半,投資人等來了一審判決,接下來仍然是漫長等待追贓挽損。

法院通報信息顯示,2013年10月,周伯雲組建善林金融公司,並實際控制「善林系」企業,陸續在全國29個省市開設千餘家分支機構,並逐步設立「廣群金融」「善林寶」「億寶貸(幸福錢莊)」「善林財富」等網絡借貸平臺。

從2013年10月平臺創設到2018年4月崩盤,不過4年半的時間裡,善林金融及旗下全國各地分公司向62萬餘名投資人非法募集資金736.87億元。它是如何做到的?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 警方在調查揭秘了「善林金融」線下門店推銷+線上網際網路營銷交易模式的巨額非法吸存的四個套路:

套路1。 在全國廣設1000餘家線下門店布局,招聘員工並進行培訓後,通過廣告宣傳、電話推銷及群眾口口相傳等方式,支付員工高額工資和高額提成,大肆推銷債權轉讓理財產品。

套路2。 推銷高額收益做誘餌,套住投資人。線下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銷售所謂的「鑫月盈」、「鑫季豐」、「鑫年豐」、「政信通」等債權轉讓理財產品,允諾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利誘投資人;網際網路上開設「善林財富」、「善林寶」、「幸福錢莊」、「廣群金融」等線上理財平臺,數款標的收益率10%以上,推出5000元獎勵金等激勵老用戶帶新、高返利。

套路3。做足包裝宣傳(高調做公益、獲評多家機構獎項),在民眾中營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騙取投資者信任。

套路4。借新還舊。善林金融對外宣稱的投資項目並無盈利能力,通過借新還舊等方式償還前期投資人到期本息。

彼時的網貸之家數據顯示,善林財富主要是0~20萬元的標的,投資周期以6個月及以上為主。在善林金融主要的線上平臺「善林財富」上,投資了220萬~440萬元左右還都沒收回的的「土豪用戶」並不少,而其中的排名前十的用戶有人在上面投資了約3000萬元。

217億元投資人募資款被肆意揮霍

除了募新還舊,以高額的利息回報不斷拉人頭,耗去了568億元,其餘非法集資的兩百多億元去了哪裡?

圍繞周伯雲本人的層層股權關係圖譜,顯示其涉足了一個遍布新零售、房地產、汽車製造業等諸多資金密集型的投資大局。

天眼查信息顯示,周伯雲還曾從事房地產開發,於2006年11月註冊了「天津佳倫宏業房地產有限公司」,至今周伯雲仍持股99.5%絕對控股。

此外,通過高通盛融財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控股企業31家,涉及房地產、汽車製造業等多項資金密集型的產業投資,有高通汽車有限公司(註冊資本6億,2018年2月9日註冊成立)、安源客車(註冊資本5.07億、佔比70%)等,而高通盛融投資集團又參股安源客車製造有限公司,安源客車又投資成立了黑龍江德善小貸公司等。

但投資項目成效幾何?善林金融從2016年起多次對外宣稱投資了貴州等西部地區的PPP項目,但卻並未見後續投資進展;周伯雲實控的房地產公司項目屢屢因房子未完成無法交房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合同糾紛被訴,被質疑項目投資爛尾棘手。

在此前的警方通報中稱,善林金融「吸收社會大眾資金形成資金池,供周伯雲等人任意使用。」

這次的法院通報稱,除了567.59億元用於償付利息,其他「34.63億餘元用於項目投資、收購公司股權、購買境外股票,35.39億餘元用於善林資產端線下、線上放貸,其餘款項被用於支付公司運營費用、員工工資及佣金、關聯公司往來款等。」

輕易募來的投資人百億資金,毫無風險道德和制度約束,就這樣被肆意揮霍了。

(文章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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