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擁有歐洲乃至世界名列前茅的高水平大學和科研院所,其13所研究型大學幾乎全部排在世界大學排行榜前200的位置,此外,荷蘭國家科學研究組織(NWO)和荷蘭皇家藝術與科學院(KNAW)下設不同學科領域的研究院所,其科研水平和綜合實力同樣具有較強的世界競爭力。這與荷蘭高效的科研管理制度和獨特的科研評估模式密不可分。
荷蘭國家科學研究組織(Netherlands Organization for Scientific Research,簡稱NWO)是荷蘭的國家科研委員會和科研經費劃撥單位,主要職能是資助有利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科研活動,其資金主要來自於荷蘭教育和文化與科技部,用於資助荷蘭13所大學的科研項目和科研人員,涵蓋幾乎所有科研領域。同時NWO還直接管理8家跨學科研究所,每個研究所都與荷蘭的大學有著緊密的合作關係,三分之一以上的固定研究員是大學的教授。
荷蘭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探索科學研究的合理評估,並於20世紀90年代建立了國家層面的科研評估制度。1985年,荷蘭發布了《高等教育:質量與自治》政策白皮書,為科研評估奠定了自主參與、內外結合的總基調。1993年,荷蘭大學協會(VSNU)設計並發布了《標準評估協議(Standard Evaluation Protocol,簡稱SEP)》,成為高校和科研機構定期開展評估的綱領性指南。從此,所有公共資金資助的高校和科研機構每3年進行一次內部評估,每6年接受一次外部評估,從而形成了內外部雙循環的動態評估模式。
SEP協議明確了評估目的是改進科研質量和公共責任,評估的對象除了科研項目和科研人員之外還包括領導的管理水平、機構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科研工作的組織情況。除了評估科研本身,還涉及科研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並對多學科和跨學科的科研項目加以關注。評估既是總結性回顧,也是前瞻性分析,強調在了解過去的技術上規劃未來。
SEP協議還對評估等級、指標體系、評估流程、工作方法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為開展科研評估提供標準參照。該協議每4-6年即修訂一次,在評估的理念、目標、維度和方法上進行持續改進,迄今為止最新的一版是2015年發布的第五版,由荷蘭大學協會、荷蘭國家科學研究組織和荷蘭皇家藝術與科學院聯合制定,將全面指導2015年-2021年這六年間開展的新一輪外部評估,其評估結果將對荷蘭國家層面的科研投入、戰略選擇和機構層面的學科發展、科技創新產生重大影響。
一、評估模式與流程
在荷蘭的科研評估體系中,科研機構負責其內部評估並自主選擇外部評估機構,外部評估機構通常是經過認證的第三方獨立評估中介,負責組織外部評審委員會進行同行評審,例如主要致力於高校科研評估的荷蘭大學質量保障協會(Quality Assurance Netherlands Universities,簡稱QANU),它成立於2004年,主要接替荷蘭大學協會開展質量保障方面的工作。政府(主要是政府下屬的官方機構高等教育視導團)負責指導評估,對整個評估體系和環節進行引導和監督,而不直接參與評估過程。
在內部評估階段,科研機構需要就過去6年取得的成果以及未來6年的行動計劃開展自我評估,撰寫簡明的自評報告並準備相關文件,自評報告的內容包括:(1)介紹基本概況,描述過去和未來的發展戰略;(2)選取能夠體現自身優勢的指標,提供相應數據並說明選取原因和意義;(3)提交敘事報告,選取一個最具代表性的案例,說明其社會影響;(4)開展SWOT分析,審視自身優勢和不足,分析外部機會和威脅,進而判斷戰略規劃的可行性。
外部評估階段主要由事先準備、實地考察、確定結果、公布結果幾個程序組成:(1)科研機構的董事會全權負責確定評估計劃、安排評估日程、任命評估委員會並確定其職能,在組建評估委員會時,董事會通常會就成員人選諮詢QANU這樣的第三方機構以確保委員會的公正性、獨立性和專業性。(2)評估委員會制定細化的評估方案,在收到自評報告1-2個月後開展實地考察,通過訪談等方式核實自評報告中的要點信息。(3)評估委員會在實地考察後8周內通過集體評議做出初步評估決議,就三個一級指標給出量化評價等級和定性的評價與建議,評估等級共分為「卓越」、「優秀」、「良好」、「欠佳」4個級別,評估委員會需要在實地考察後12周內向科研機構董事會提交最終的評估報告。(4)科研機構董事會需要在外部評估結束後的16-20周內表明立場並於6個月內在官網上公布最終的評估報告,還需要不定期發布持續改進情況並接受公眾問責。此外,NWO、KNAW 、VSNU也會定期監測科研機構的後續改進行動。
二、評估指標體系
最新一版評估協議構建了由兩大維度、六項一級指標、若干二級指標組成的指標體系(如表1所示)。該指標體系不僅可以面向科研機構進行整體評估,也可以針對機構內部某一科研單元(Research Unit)如科研團隊或專業進行評估。指標的呈現方式可以是定量的數據,也可以是定性的案例敘事和SWOT分析,還可以採取定量定性相結合的方式,例如,在評估研究成果質量時主要考查成果數量、引用量等數據;在評估社會相關性時除了服務社會大眾的科研產品數量以及這些成果被特定目標群體使用的情況外,還需要以敘事的方式呈現一個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的社會影響力的案例;在進行戰略可行性的SWOT分析時既可以提供定量數據也可以通過訪談、座談等形式搜集定性評價,或把二者結合起來。另外,該指標體系具有參考性而非強制性,即科研機構或單元在撰寫自評報告時可以從框架內選取最能體現自身優勢和績效表現的指標提供數據,以展現其在提升科研綜合實力、輻射社會影響以及推動自身和整個荷蘭科研系統可持續發展方面做出的成績與貢獻。
表1 SEP2015-2021評估指標體系
三、評估特點
1. 重視科研質量的同時也強調社會影響
荷蘭科教部門認為,科研成果在保證學術影響的同時還應該通過知識創造更大的社會價值,因此嘗試將社會相關性納入評估體系,通過儘量清晰的對社會影響力的組成要素進行界定,促進研究者和應用者之間的互動,把握研究的社會影響力發生路徑,促進研究者更加有意識的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更多高質量研究成果。
2. 以未來的可持續發展為評價導向
評估的目的不僅僅是問責,更重要的是提升,為科研機構的發展提供意見和建議。「戰略可行性」這一指標的設置和SWOT分析工具的應用可以幫助機構反思目前狀況、預測未來前景並制定相應的戰略規劃。同時,對科研誠信政策與整體研究環境的考查也促進評估重心從「量」到「質」的移動,有利於構建更加健康可持續的科研生態。
3. 評估兼顧標準化與個性化
評估協議作為開展評估活動的標準參照,對評估流程和操作方法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保證評估活動有條不紊的進行,提高評估的效率與質量。同時,在評估內容方面充分尊重評估對象多樣化特點,強調個性化評估,避免了將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混為一談,一刀切式的評估,有利於在不同維度上定義優秀,讓科研機構更好的發揮自身特色。(責任編輯楊碩,榮譽主編李志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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