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圖 沈江江
繪圖 沈江江
2021年園區閒置土地盤活40%、重大項目預審批實現「拿地即開工」、放水養魚,稅收全部留在綜保區……為了助力園區二次創業,揚州出臺了《揚州市開發園區存量土地資源盤活實施細則》等七項細則,為我市開發園區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亮點1
明年閒置土地盤活效率提高至40%
園區經濟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主戰場,如何破解園區經濟發展中的土地「瓶頸」?新出臺的《揚州市開發園區存量土地資源盤活實施細則》將「閒置土地」「低效用地」「批而未供土地」等名詞全部定義,今後園區內哪塊地是低效用地,哪塊地是閒置土地,全部一目了然。
市商務局開發區處處長潘陽春介紹,新政策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參與,以用為先、標本兼治」的原則,集中三年時間,紮實開展開發園區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專項行動。到2023年底,全市開發園區盤活存量土地不少於13000畝。市政府每年年初下達開發園區存量土地處置任務,其中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別為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審核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備案面積的40%、30%和30%。
「一般來說,開發園區每年盤活土地的效率在15%左右,此次新政策,明確將明年盤活存量土地的效率提高到了40%。」潘陽春表示,根據各開發園區年度任務完成面積和完成比例綜合賦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對前3名進行獎勵。其中,第1名開發園區獎勵用地計劃100畝,第2-3名各獎勵50畝。對提前2年完成處置任務的開發園區,獎勵年度計劃100畝;提前1年完成處置任務的,獎勵年度計劃50畝。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園區,將面臨暫停報批、扣減指標的懲處措施。
亮點2
園區重大產業項目「拿地即開工」
如何簡化重大產業項目審批流程,為重大項目的落戶提供「保姆式服務」?《揚州市開發園區重大產業項目預審批實施細則》明確,在土地出讓階段,實行「零條件」容缺受理,缺項告知承諾和並聯預審6大主流程事項,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大幅壓縮審批時限,將原來3個階段28個工作日的審批時限壓縮至7個工作日,打破串聯辦理模式,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即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真正實現園區重大產業項目「拿地即開工」。
「只要是開發園區(含工業集中區)列入省、市的重大產業項目,均需要進行預審批,確保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可立即辦理各預審批事項的正式審批文件,各審批部門轉蓋紅章,立即開工。」潘陽春介紹。
簡化審批流程並不意味著放鬆監管,市住建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雙隨機、一公開」為監管手段,全面加強園區重大產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亮點3
開建不低於4萬平方米標準保稅倉
保稅區是與國際市場接軌的「橋頭堡」,揚州綜合保稅區如何跟強者學、與快者比、向高處攀?《揚州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明確提出了新目標:2020年完成進出口總額4億美元以上,力爭到2023年底完成進出口總額8億美元,比2020年翻一番。2020年全國綜合保稅區及東部地區綜合保稅區績效評估確保B類,3年內在江蘇21家綜合保稅區排名上升到中遊位置。把揚州綜合保稅區建成揚州地區加工製造、貿易的「核心區」,國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的「承載區」,複製自貿區改革試點經驗的江蘇自貿區的「擴容區」。
「為提升通關便利水平,綜保區將進一步創新海關監管模式,簡化進出區卡口管理,全力推進『網際網路+海關』建設。」潘陽春介紹,稅務部門對經綜保區通關貨物憑通關憑證享受優先審核、限時退稅,實現「放水養魚」,將稅收全部留在綜保區。
在載體投入方面,將整合綜保區、揚州港、揚泰機場功能,加快申請設立糧食、水果、肉類等進境商品指定監管場地,探索區、港、空聯動發展新模式。開工建設建築面積不低於4萬平米的高標準保稅倉庫,實現揚州綜保區標準保稅倉零的突破,將倉儲與展示、體驗、交易融為一體,支撐發展保稅物流、跨境電商等業態。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要設立不低於2億元的綜保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用於保稅倉庫等功能性設施以及通關監管場所、軟硬體系統等配套設施的建設運營,3年內完成建設任務。
記者 孫炎 陳高君
責任編輯:S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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