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
大家好,我是螃蟹。
1.律師是怎麼樣的一個群體?律師的作用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由具備良好法律知識、工作經驗、職業道德的律師來處理法律事務,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
2.律師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務?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3.律師的執業證書類型有哪幾種?
目前,律師執業證書分為「律師執業證」和「律師工作證」兩大類。「律師執業證」包括適用於專職、兼職律師的"律師執業證"和適用於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獲準在內地(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的"律師執業證"兩個版本。律師工作證包括適用於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援助律師的"律師工作證"和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澳派駐律師的「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澳律師工作證」。
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援助律師不得面向社會承辦法律業務。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澳派駐律師執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得承辦內地法律事務。
4.律師事務所的類型有哪幾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可以由律師合夥設立、律師個人設立或者國家出資設立。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普通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特殊的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的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律師事務所債務的,應擔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師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律師事務所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個人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5.律師與律師事務所是什麼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籤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帳。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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