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嘴,騙人的鬼,即便是拍出痴情至尊寶的星爺也不能免俗,錄音已經不管用,再遇到情話裡有財務問題最好現場籤協議!
周星馳終於勝訴了,昨天,法院裁定周星馳前女友餘文鳳向其追討7000萬港幣賠償案件,周星馳勝訴。
餘文鳳不但得不到7000萬港幣,還需負擔周星馳方的訴訟費。
據悉,由於此案歷時十年,涉及金額比較大,兩方請的又都是業內有名的精英律師,所以各種費用加起來高達半個億港幣。
周星馳損失了名譽,餘文鳳損失了金錢,還好還有律師賺了個盆滿缽滿。
兩個人戀愛談了十三年,官司打了十年,餘文鳳為周星馳蹉跎了二十多年,不但賠進去了時間,還輸了金錢。
周星馳承認自己曾說過給餘文鳳分成,但是認為這只是情話不具有法律效應。
作為旁觀者,小編覺得法官的判決是公正的,因為法律,講究的就是證據,實證,因為沒有相關協議判定餘文鳳敗訴是正確的。
但從情感上來說,周星馳這番作為是無賴無疑了。
周星馳方稱希望此事到此為止,無疑這對雙方都好。
小編也希望餘文鳳能早日放下心中執念,找到自己的幸福。有些事情,沒有公道可言。
在此也提醒熱戀中的情侶,該領證就領證,只戀愛不結婚,雙方的權益都沒有保障,不要把希望都寄托在對方的良心上。
法律才是最可靠的保障。
針對周星馳勝訴,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