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以家人之名》裡氣人的角色實在是太多了
比如——
老婆生不出兒子才來認子秋的
「深情爸爸」趙華光
(子秋表示:我是你爸爸!)
把老闆的樹洞投稿當作八卦分享的
「軟飯男」周淼
(彈幕飄過:學姐快分手!)
不過,如果要選出一個最氣人的角色,小編估計很多人會選陳婷——
一直都阻止兒子凌霄回國
不贊成凌霄和李尖尖戀愛
挑撥凌霄子秋等人的關係
……
有網友說,陳婷應該和趙華光在一起然後生出周淼!
小編每次看到陳婷那些讓人窒息的行為,都想讓她靜下心來,好好學習一下法律。
@陳婷
你不能干涉凌霄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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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回顧
凌霄和青梅竹馬的李尖尖戀愛,但陳婷不喜歡他們在一起,還想撮合凌霄和馮希希。
小明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幹涉。
凌霄和誰戀愛,和誰結婚,都是他的權利,即使是親媽也無權幹涉。強扭的瓜不甜,陳婷,你就尊重一下兒子的選擇吧!
@陳婷
你離婚了也要給凌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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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回顧
陳婷和凌和平離婚後,嫁到了外國,過上了貴婦般的生活,還生了女兒小橙子。多年來,陳婷都沒有給凌霄撫養費。
小明說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所以陳婷(此處順便@趙華光),別以為孩子不跟自己過,就不用給孩子撫養費了。該給的撫養費還是要給,教育、保護等義務也要履行,否則就別怪孩子以後不和你親!
@陳婷
你不能扣押凌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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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回顧
凌霄想回國,陳婷萬分不同意,還把凌霄的證件扣住,不讓他回國。
小明說法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護照法》第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所以,陳婷作為普通公民,無權扣押凌霄的證件。再說了,天大地大,凌霄也已經長大,陳婷你就算留得住凌霄的人,也留不住他那想回國的心啊!
最後,小編溫馨提醒一下
陳婷、趙華光等角色雖然氣人,但我們要分清電視劇和現實生活,千萬不要因為角色招恨而對演員謾罵、造謠甚至人肉搜索喔!網絡暴力不可取,理性看劇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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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婉兮
編輯丨人
圖丨網絡
<第14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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