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唱出了許多人的心聲。只是今天的我們都沒有做過真正的奴隸,甚至真正的僕人也沒有做過。記得以前父母經常給我講過去的【打長年】,也就是過去家裡的僕人,吃住都是在主人家裡。類似今天的住家保姆,但又有很多不一樣。今天的保姆雖然也是服侍這個家的主人,但是享有很多的自由和權利,而在聖經時代的【僕人】大多就是奴隸,雖然也有不同身份的奴隸。
無論是過去還是今天,奴隸、奴僕、僕人,都是很低下、卑微、讓人感覺沒有尊嚴和羞恥的身份。怪不得我們要唱出【不願做奴隸的人們】,甚至起來為此而戰鬥。沒有人願意被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奴役。因為【人人生而平等】,因此我們用各種方式爭取平等、自由、權利。在今天絕大多數的社會,我們確實實現了這樣的目標。過去那種奴役的制度和現象基本上消失,人與人之間變成一種相對自由平等的僱傭關係。被僱傭的工人享有許多的權利,而且有的地方工會的權利甚至更大。
我們或多或少都享受著這樣變革帶來的好處,同時也適應了這樣的文化——沒有僕人,也沒有主人。並且隨時避免自己被公司或別人當成【僕人】,同時也竭力讓自己成為【老闆】或【領導】,甚至是自由職業者。也包括隨時準備跳槽走人,隨時準備離婚,隨時準備離家出走……或身在曹營心在漢。
因為僕人沒有自由、沒有權利,沒有平等,缺乏尊嚴,甚至也沒有個人的夢想。
因此相對保羅寫信那個習慣有【僕人】的時代,在今天這個已經習慣沒有【僕人】的時代讀保羅這段關於做【僕人】的教導,真的是格格不入,難以適應。
我們或許能接受做主的僕人,但是做人的僕人,在人群中做僕人不應該就是一種象徵嗎?但這段經文明確說【好像聽從基督】【要像基督的僕人】,【要像服侍主】,這樣的教導如果只適用於奴隸和主人之間,那麼保羅也不會使用這個詞來比喻自己和哥林多人的關係:
【林前9:19】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林後4: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為了要服侍他們,保羅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和自由以及個人尊嚴,他真的把自己當僕人一樣,為他們受苦和受煎熬。這是一種真實的內心態度。與被迫做奴僕失去自由不同,保羅是一種主動甘願的放棄——放棄自己該有的權利和自由。原因是為了福音,為了效法主和主的愛。
對以弗所作奴隸的信徒來說,一旦他們信主,實際和主人之間是有了平等的身份【都是弟兄】,但是保羅勸勉他們要為了主的緣故甘願繼續做人的僕人。
考慮社會背景的原因,即使他們已經獲得人身自由,像服侍主一樣服侍別人也是聖經不變的教導。因為耶穌自己也有這樣的榜樣,他就像僕人一樣服侍門徒,他親自示範做僕人為門徒洗腳,在過去只有僕人才會做這樣的事。耶穌周圍很多人過去就是僕人,他們很能理解作僕人的含義。我們卻不一樣,很難理解得了,只能理解為幫助人,服侍一下別人,甚至上升為一種特權——只許我服侍你,不讓你服侍我。
想一想主耶穌和保羅可以做到真的成為僕人,有僕人心志,是因為首先對神和人的愛,以及完全的順服神,順服天父。在保羅得救蒙召的那一刻就把自己的生命完全交給了主,因為愛和順服交出了自己人生的權利和自由。從此以後主要他服侍誰就服侍誰,主要他順服誰就順服誰,讓他做囚犯他就做囚犯。
不願意做人的奴隸和僕人是正常的,但是當一個人真願意委身成為神的兒女和僕人,我們就要學甘願做人的僕人。這是應當的,也是必要的,沒有這樣的心志就會不得自由,愛計較,覺得受傷或覺得受苦。
當做不到的時候怎麼辦呢?保羅的鼓勵是思想主的應許——得主的賞賜和喜悅。
當看主的賞賜為寶貴和崇高的時候,順服人做僕人應該就好得多。這就像在今天人人都說要自由,但是在高薪面前,有幾個人會不願意甘心忍受老闆和公司的各種要求呢。關鍵是我們看重什麼。
其實,【主人】若夠【好】,人並不會拒絕做【僕人】。所以奴隸的稱謂雖然已廢除,但奴隸的事實卻還是隨處可見——我們總是某樣事物的奴隸,要不每天離不開它,要不每天為它而活。看似自由卻沒有自由。外面有自由裡面也沒有自由。
不過不願做奴隸的我們,無論是那種情況,都有一個出路,就是起來做神的奴隸。外面即使沒自由,但裡面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