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媒體報導,知名女明星鄭爽投資了1000萬和前男友張恆合夥開公司;結果被前男友經營不善虧空,無奈之下狀告對方。
2019年絕對是鄭爽的黑暗之年,鄭爽與張恆戀愛未夠一年最後以分手告終。在這一年裡,鄭爽與張恆分手,分手後兩人鬧翻,甚至因為經濟糾紛鬧上了法庭。
據悉,鄭爽通過綜藝節目認識張恆,2018年7月官宣戀情,次年宣布分手。
8月25日,根據相關公告顯示,張恆為法人的「鯨乖乖」公司成為被執行人,從張恆公司近日裡的法庭開庭公告來看,前前後後共有12場官司等著他,而這些官司都是前員工的討薪官司。
除此之外,張恆關聯的風險共有19條, 因勞動合同糾紛被起訴的開庭公告和送達公告有18條,案由都是勞動合同糾紛,拖欠六名員工工資、補償金、加班車費報銷等。(來自相關公告)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鄭爽依舊是「鯨乖乖」的投資公司「鯨谷座」公司的聯合投資人。雖然鄭爽在與張恆分手後已經發表過聲明,她並不參與「鯨乖乖」的運營和決策。所以此次被執行人是張恆,而並非鄭爽。拖欠工資的具體事項與鄭爽毫無關係,也不需要付任何責任。
雖然鄭爽作為圈內的知名女星,人氣和知名度都是相當的高,但其前男友張恆並非圈內人物,所以其實並沒有偶像負擔,或許也因此而產生了拖欠員工工資等惡行,這樣的行為和老賴又有什麼區別呢?騙取相關勞動力,卻不去支付相關報酬。
如果不是因為張恆的前女友是鄭爽,可能他拖欠工資的事情並不會被媒體爆料而出,也不會被更多的人知道,在很多地方,老闆惡意拖欠員工工資,不支付加班費的這種現象實在是太常見了。
而往往員工遇到這樣的事情,由於維權難度較大,維權成本高,老闆耍無賴,打感情牌等情況,導致員工無法維權,自吞苦果等情況,而這一次張恆遇到的員工,能夠勇敢拿起法律工具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實在是為行業裡面的打工一族樹立了良好的例子。
欠薪必討,雖難必告!
在相關報導出街後,不少網友呼籲這樣的事件不要cue鄭爽,因為事實上和鄭爽其實沒有必然的關係;不是粉絲表示擔心這樣的報導會給鄭爽帶來不好的影響,會影響到鄭爽的人設,甚至影響到鄭爽的仕途。
而其實鄭爽粉絲們大可不必介意,清者自清;鄭爽完全有底氣承接任何的報導,而並不會給鄭爽本人造成不良影響,因為,群眾的眼睛總是雪亮的。如果太過介意別人說什麼,反而顯得很不夠自信 。
對於張恆成為拖欠工資的被執行人,你有什麼要說的嗎?